“当上海的法官们想拼命甩掉‘嫖客’身份的时候,李双江梦鸽夫妇在竭力为孩子争取一个‘嫖客’的名份”——这是9天前@薛蛮子哈哈大笑转发的段子。
“看守所里,李天一仰慕地对着薛蛮子说:叔,你是如何成为嫖客的?我妈想让我当嫖客都想疯了,快教教我!薛蛮子:大侄子,你发表点有独立思想的帖子,你很快就成嫖客了”——这是4天前开始流行的进阶版。
然而,现实终究给了那些自作聪明的段子手一记耳光。昨天,涉嫌强奸的李天一在出庭受审时根本就不只是在争取一个“嫖客”的名份——他说自己“因为睡着了最后连嫖娼也未进行”;而他的薛大叔,却被北京警方宣布,根本就不只是“卖淫嫖娼”,而是已经到了“聚众淫乱”的程度。
风水轮流转
《北京警方根据群众举报端掉多个卖淫嫖娼窝点,警方查明网络大V“薛蛮子”嫖娼且涉嫌聚众淫乱》的通稿,是在昨天深夜接近零点时由新华社发布:“今年8月下旬以来,陆续有群众举报称,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一带卖淫嫖娼活动比较严重,周围居民群众反映强烈。接报后,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组织精干警力迅速采取行动,连续端掉多个卖淫嫖娼窝点,先后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7名(9名男性、18名女性)。23日,公安民警在安慧北里某小区一卖淫嫖娼窝点现场抓获一男一女两名卖淫嫖娼人员时。该涉案男子态度嚣张,声称自己是美国人,要让自己的律师来处理此事。经查,该男子名叫XUE CHARLES BI-CHUEN,美籍华人,60岁,2007年来华,中文名‘薛必群’,微博名‘薛蛮子’。涉案女子张某,河南淮阳人,中学文化程度,曾在深圳打工,今年5月从深圳来北京投靠同乡,无业,从事卖淫活动。薛、张二人主动供认,今年8月初以来,二人通过梁某(女,32岁,广西人)介绍而建立联系,不到20天时间里,先后3次在安慧北里一带的梁某、张某暂住地进行卖淫嫖娼活动,前两次薛每次付嫖资1000元,抓获当日付嫖资1500元。二人被抓获的窝点,也就是张某的暂住地。警方查明,除张某外,薛必群还与此次行动中抓获的多名女性涉案人员存有卖淫嫖娼关系,并多次聚众淫乱。特别是今年5月中旬以来,薛必群至少与10名以上卖淫女频繁进行卖淫嫖娼、聚众淫乱活动”。
下面一段描述,更加是将薛蛮子钉在了耻辱柱上,因为,就算有人认定“嫖娼无罪”,赖账总不像个亿万富豪该干的事:“这些涉案女性指认,薛必群是她们的常客,被称为‘老顽童’,尤其喜欢在同一地点一次连续招嫖或同时与多名女性聚众淫乱。因为薛本人从来不肯透露真实姓名和身份,因此她们并不知道这个老顾客就是网络大V‘薛蛮子’。多名涉案女性还交代,因薛体貌特征明显、嫖娼活动频繁、有特殊性癖好并且经常拖欠嫖资,在卖淫女圈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就在8月22日,即薛必群因嫖娼被抓获的前一天下午,薛还打电话给其中一名涉案女性马某,要求帮忙联系‘女孩’。但马某嫌薛必群经常欠付嫖资没有答应。薛心有不甘,自己跑到马某住处,马某无奈之下找来4名‘女孩’,薛必群就在马某住处与其中3 人进行了聚众淫乱活动。薛必群供认,为满足自己特殊的欲望和性癖好,他在国外生活期间染上了嫖娼恶习,来中国后继续频繁嫖娼,对嫖娼和聚众淫乱活动几近痴迷”。
这篇新华社电稿的最后部分,是再向各位普及薛蛮子的身份:“24日下午,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已将薛因嫖娼被警方依法拘留情况通报美国驻华使馆。27日下午,美使馆已派员对其进行了领事探视。另据了解,薛必群为著名投资人,早年在美国经营房产,是UT斯达康的创始人之一,曾担任中国电子商务网8848前董事长,也投资过泡泡网、汽车之家等项目。其网名为‘薛蛮子’的新浪微博认证为‘天使投资人、微博打拐发起人之一’,‘爱心’和‘慈善’为其博文中的常见字眼,拥有1200多万‘粉丝’。今年8月10日参加央视网络名人社会责任论坛时,他呼吁‘遏制丑陋现象、传递社会正能量’;8月20日,他发布讽刺嫖客的微博,截至目前网友转发超过9万次,评论超过1万次”。
真是一句废话都没有,每一段对薛蛮子过往光环的描述,都是可以用来与“聚众淫乱”对比的绝佳讽刺。
稍顷,新华社短评《“薛蛮子”跌下道德神坛的警示:网络大V尤应坚守法律底线》接踵而至——25日光明网所发表的《抓获薛蛮子,撕下网络伪君子外衣》虽然也是句句咬牙切齿,但毕竟只能算是党报下属网站上的作者来稿,现在可是中央喉舌亲自出马,要求全国媒体扩散立场。
并且,较之两天前的新华网评《薛蛮子涉嫌嫖娼将“大V”拉下神坛》,这篇电稿更得以使用“新华社记者”集体署名方式:“没有底线,就没有空间;没有自律,就无权他律;没有引领,就难谈进步。在国人普遍呼吁网络社会重塑道德、追求主流价值观的今天,网络大V‘薛蛮子’跌下神坛,既扇了自己一记耳光,又向所有网络大V们敲响了法律的警钟。北京警方28日证实,网络大V‘薛蛮子’涉嫌嫖娼和聚众淫乱被依法拘留。种种不堪细节暴露在世人、尤其是其千万‘粉丝’面前。伪善面具破碎、一身斯文扫地。令人惊愕、叹息之余,更让人质疑,刚刚买春嫖娼、聚众淫乱,转身就发出讽刺‘上海法官想拼命甩掉‘嫖客’身份’的微博,人格分裂何以至此?对别人套上道德的枷锁,对自己却放任自流,如此双重标准,道 义和真诚何在?在无数粉丝和追随者面前,网络大V们能否坚守道德和法律底线,既是个人问题,更是社会问题。‘薛蛮子’的许多‘粉丝’怀着对公益事业的热心和对‘薛蛮子’的充分信任,充满善意地关注他、投身到他所组织的各种公益活动之中,并慷慨解囊。然而,这种信任,是基于对所追随者的正直人格、良好品格的信任,是基于对其言行一致、严格自律的信任;这种信任,来自于‘薛蛮子’在网上一贯呈现的‘正义’之形象。如今他被警方查实的有违道德、背离正义之行径,难免会让一些‘粉丝’信念坍塌、价值观混乱,其社会‘负能量’绝不可小视”。
虽然已是子夜时分,但这两篇要将薛天使彻底拉下道德神坛的新华社稿件,还是第一时间跃入各门户首页要闻区。并且,与4天前一样,人民网、新华网和央视网也奉上了相近高规格。
一早,央视还向全国观众播放天使身穿囚服的困顿模样。画面中,薛蛮子顶着他那头标志性的花白头发,亲口承认8月23日与那名小姐发生了付费性关系,“我在海外商务和访问期间接触过卖淫嫖娼现象,在泰国、荷兰也曾有过这样的行为,了解了这件事,接触了这个恶习。”
并且,还有抓捕现场的现场录像。根据警方人员的解说,当时是薛蛮子从里推开防盗门准备离开,被守候的警察推回屋内,屋内女子供认自己与薛蛮子发生了卖嫖行为,所获1500元就在客厅里,而她之所以租住这处普通小区高层居民楼里的住宅,“就是为了从事这个卖嫖活动”:“房间非常简陋,不像是一般居家生活的那种房间结构,两个卧室都是双人床,外面客厅灯光非常昏暗是,而且外屋连空调都没有,整个设施都非常简陋”。
显然,央视也已经注意到了此前那些有关“群众举报”的讪笑。这不,就有面部打上马赛克的小区居民出镜,称是因为发现楼道里经常出现招嫖卡片、每天晚上都有陌生男女进入,所以向有关部门反映。
警方提供的视频显示,被在这样一处简陋到完全不符合天使投资人寻欢身份的出租房里堵住,“老顽童”着实面色紧张。当与办案民警一问一答时,他称“我美国人,查尔斯·薛,60(岁)”,以及:“做什么的你是?”“退休”。
看来,天使是可以彻底从中国退休了。作为首都市委机关报,北京日报今晨头版即用标题导读自家报道《涉嫌聚众淫乱,“薛蛮子”这回玩现了》,内容比新华社和央视都要详尽:“8月23日,接到群众举报后,民警在安慧北里一个老旧小区的出租房内,堵住了一名白发男子和一名年轻女子……民警亮明身份后刚进屋,这名男子立即表示:‘我是外国人!’态度比较蛮横。‘我给我律师打个电话。’他一直背对着民警。民警让其转过身来,他答道:‘我为什么转过来?我有我的权利,我是美国人!’在民警对这一男一女进行调查了解时,白头发的人自称查尔斯·薛,今年60岁,已经退休,住在顺义。‘我们是好朋友,我跟她有性关系,今天花了1500块钱,是因为她脚崴了。我们认识有半年,朋友介绍的。’但在另外一个房间 内,被他称为‘好朋友’的女子已经供认,这是他们之间第三次卖淫嫖娼了。民警在屋内的垃圾桶内发现了避孕套,1500元嫖资就放在客厅的桌子上。民警介绍,被带回大屯派出所接受调查后,这名男子开始满嘴英文,不和民警用中文对话,直到外事民警赶来,他才重新改用相比之下更为流利的中文说话。经查,该男子就是微博上赫赫有名的‘薛蛮子’,美籍华人,中文名为‘薛必群’”。
之所以说薛蛮子“玩现了”,北京日报大概除了要嘲笑被抓个人赃俱获外,还想讥讽一下他的“嫖德”:“办案民警介绍,多名涉嫌向‘薛蛮子’提供过性服务的女子交代,她们此前并不知道在这个圈子里颇有名气,绰号‘老顽童’、‘郎哥’的老顾客,就是在微博上大名鼎鼎的‘大V’‘薛蛮子’。有女子在交易后的聊天中曾经问其‘你是哪里人?你姓什么?’‘老顽童’不肯回答……‘临走时,他只给我2000元钱,说只有2000块,剩下的以后再说。’马某说。当天被叫来的另一个女孩说,‘老顽童’曾让她从旁观看其嫖娼的过程。审查中,涉案人员交代,‘老顽童’挑选卖淫女的‘眼光很高’,他喜欢在固定地点单独连续招嫖,或同时与多名卖淫女聚众淫乱。有时,他一天先后和好几名卖淫女发生性关系,有时甚至同 时进行……涉案女性还交代,由于“老顽童”体貌特征明显、嫖娼活动频繁、有特殊性癖好并且经常拖欠嫖资,在卖淫女圈中有较高的知名度”。
在介绍了薛蛮子的那些正面光环后,北京市委机关报还要发挥本地优势,比新华社多讲一点“染上恶习,沉迷其间”的往事:“警方介绍,‘薛蛮子’承认,其为满足自己特殊的欲望和性癖好,在国外生活期间就染上恶习,来中国后也没能收敛,尤其是近两年,他认为自己年事渐高,更要及时行乐,于是更加放纵,对嫖娼和淫乱活动几近痴迷,先后多次与两名以上女性进行聚众淫乱活动。在接受讯问时‘薛蛮子’说……‘据我个人回忆,同时与两名以上小姐发生关系的有六至七次,最近印象较深的是一个叫阿婕的给我介绍了两个女性发生关系。’”
至于报道最后专门附录的“卖淫女子非女大学生”之说,应该也是北京日报有意要大声告诉那些此前推论警方设局陷害的自由派知识分子。前天起,微博上确实曾有传闻,称那位同时被拘的女性名叫张云,是在某律师事务所实习的中国政法大学学生,于是,为薛蛮子打抱不平的人们辩称,“不是卖淫,是恋爱关系、情人关系”。此后更有附会者,称张云就是那个曾在网络指控吴法天骗奸的女学生——只不过,现在想来,这更像是一场针对薛蛮子后援团的“钓鱼”。
对4天前就已欣慰不已的左派来说,这着实是个值得庆祝的时刻。他们一边为“带路党”再遭重挫而兴奋,一边气愤地声讨蔡霞,据称,就是这位中央党校教授,昨天写出了判定薛是在自己住所被抓、故而“人人都将笼罩在恐惧阴影里”的文章,被当公权力抨击者的重要武器。
说起来,尽管薛蛮子“不仅嫖娼,还涉嫌聚众淫乱”的警方通报,是在昨天深夜才由新华社率先发布,但早在傍晚,就有明显已经得到预告的北京媒体人通过微博作出暗示,北京电视台更是在昨天夜间就已经播出薛蛮子供认的现场画面。所以,今晨出版的新京报、京华时报看上去都有充分准备,尤其是后者,直接用那幅“薛蛮子在看守所内”的警方照片作为封面主图。
并且,京华时报所特意标明的三段副题——“多次与多名卖淫女发生关系”、“嫖娼结束至被抓发33条微博”、“警方表示并非故意设套抓人”——也确实是有真材实料:“记者查询薛蛮子的微博,8月23日下午4点24分至5点41分期间,薛蛮子共发布了33条微博,基本都是转发。根据警方发布的消息,这段时间正是其被抓前,嫖娼结束后。这个时候,与其发生性关系的小云,还没来得及将1500元嫖资收起”;“一个曾参与卖淫的女子说,她进屋时,看到一个老头赤身裸体地和另外一个女子搂在一起。看到她进来,老头说,‘你在床边看我们做吧’”;“‘我当时根本不知道薛蛮子是谁,今天接受采访才知道。’当天参加行动的一位办案民警表示。据了解,近期警方在安慧北里共打掉了4个卖淫嫖娼窝点,先后抓获了27名(9男18女)违法犯罪嫌疑人,薛蛮子只是其中之一,微博大V是自己撞到警方枪口上的”。
而下面一段引述,更是同获新京报摘录:“警方透露,涉案人员交代,薛必群挑选女人的‘眼光很高’,要求年轻、性感、苗条,体态稍胖、皮肤稍黑、皮肤有疤痕的一律不要,他喜欢在固定地点单独连续招嫖或同时与多名女子聚众淫乱”。
北京日报、京华时报穷追猛打并不会让人意外,在打击网络谣言的行动中,就是这两家上下级媒体带头将矛头指向秦火火“背后的大V”。但薛蛮子或许不会想到,在门户网站中,恰恰是他赖以成名的微博平台运营商新浪,显得更加不留情面——不仅是今早曾以最高的首页头条位置发布老朋友这桩丑闻,当同行标题最多停留在网易那句“警方:被抓时高喊‘我是美国人’,曾多次‘双飞’”的程度上时,新浪已经建起《薛蛮子涉嫌嫖娼及聚众淫乱》专题,并且为北京日报那篇稿件拟出“薛蛮子嫖娼被抓态度蛮横,满嘴英文阻碍查案”的新标题。
这其实也不奇怪。4天前,新浪总编辑陈彤就曾经在微博中批评过@薛蛮子8月20日那段“讥嫖”留言是“对什么事情都妄加点评”,虽然此后删去,但好恶之情已经显露无遗。虽然他俩十几天前曾经同为“网络名人社会责任论坛”座上客,但一个是需要平衡各方关切的管理者,一个是自豪于不肯与官方达成共识的“水军司令”,又怎么可能真的“相敬如宾”?
不过,总要留条生路。陈总编也还是转发了@辣笔小球有关“没有反侦察能力很可悲”的感想:“你是美国人,且是名人,条子不敢刑讯逼供的,别问什么你就说说什么啊!你把泰国荷兰美国嫖娼的事说给条子听干嘛?这不自己找事么?条子在讯问时有很多技巧的,其实都在给你下套,话要想好了再说嘛!问你十,你答五就可以了,问你一,你却答三!”
以“不问意识形态,只看是非曲直”为座右铭,来自新加坡国立大学的@王江雨Law认同“公众人物肆无忌惮嫖娼在任何国家(包括美国)都会付出身败名裂代价”,但是,他更要为“曾经这个神气光鲜一个人,进去后就方寸大乱,无比配合,该招不该招的都招了”而感慨:“老大哥的权谋,专政的狠辣,是个人无法对抗的。但是,无论薛蛮子多么不堪,我们也要知道,如此的手段,不是法治;可以鄙视薛蛮子,但是为专政的手段鼓与呼,欢呼清除薛蛮子,并不会增加我们的自由”。
是的,和4天前没有什么本质变化。抨击警方执法手段龌龊下作、公权力干预私德、借“嫖娼”之由扼杀言论自由之实的人们,并不会因为“卖淫嫖娼”升级成“聚众淫乱”,就改变了声援薛蛮子的立场,况且,已经有法律专家普及知识,道出警方之“阴险”:前一个罪名只是治安问题,后一个就已经升级为刑事案件,一旦判决,薛蛮子刑满后有可能被驱逐出境,其在中国的投资权益也难以保障。
于是,千言万言汇成一句谚语:“顺我者昌,逆我者嫖娼。”
而且,由于此番媒体揭批的阵仗看上去更大,一些本来并不见得喜欢“水军司令”的发言者也已出面点评。按照@左志坚的说法,“身边大多数人都讨厌薛蛮子,这两天却都在替他鸣不平……”
首当其冲,就是新华社那篇“向所有网络大V们敲响了法律的警钟”的评论。@退休的方进玉仿照改写为“薄熙来跌下神坛,既扇了自己一记耳光,又向中国所有省部级以上高官们敲响了法律的警钟”,自问自答:“我估计,新华社的审稿人不会签发这条稿子吧?”;@五岳散人扳着指头说出5点意见:“1、嫖娼是个人私德;2、公益的事情与私德无关,他的私德并不代表他做公益是伪善;3、与伪君子不同,伪善也是善,比作恶好、比不做好;4、薛蛮子是大V,但网络大V囊括社会各个阶层,警示个屁啊,难道所有人都有嫖娼嫌疑?法官嫖娼才有警示意义;5、把别人推进粪坑别用力过猛,弄得自己也掉进去”;@易天更加反唇相讥:“官媒说,将薛蛮子从道德的神坛跌下——薛蛮子何曾上过神坛,我们何曾认为他在神坛上?! 一个爱炫耀,爱虚荣,做点好事爱咋呼的美国老头而已!研究马列的衣俊卿,公开场合言必称党和国家和人民的薄熙来刘志军刘铁男们,他们才喜欢主动站在道德神坛上装神弄鬼,其实衣冠禽兽”。
对警方和媒体联手事无巨细地披露细节,右派知识分子多有不满。@连鹏即言,“薛蛮子在我眼里就一聪明商人,拿马丁路德金的‘往事’去暗喻,或借机谈卖淫合法化都不太妥。无需美化,错就是错,作为公众人物嫖娼被抓,即使在欧美国家也会身败名裂。但从媒体报道看,都将其嫖娼事件跟打击谣言放一起了,这会给外界借机整人负面观感。另外公安机关在通报案情时是不是该尊重下隐私权?”;来自凤凰卫视的闾丘露薇也劝诫内地同行:“非公权的公众人物向公众让渡部分隐私,这是成名代价,八卦媒体报道细节,正常,官方公开发放细节,是否恰当?在法律面前,这样的公众人物的个人权利应该受到法律保护吧?现在还觉得有人在神台上,存在道德模范,那是too simple,sometime naive”。
就连并不能归入自由主义阵营的@彭晓芸,也是在闻讯后连续发帖,全面阐述观感:“午夜时分,微博上,全民议论他国公民性隐私,这社会主义优越性,倒是挺奇特的。通稿那么详细披露无关公众利益的隐私细节,可见法的精神服务于严打需要。就算警方通告内容属实,无非就是性特殊癖好,性成瘾症。性行为个体差异之大不亚于饮食口味。就算以妨碍治安名义拘捕,公布如此细节有悖执法伦理”;“我也不赞同有些人动不动马丁路德金的比拟,那是矫情加可笑的造神冲动。薛的支持者大呼小叫、受迫害妄想症的风格我也厌恶,所以我没转过那些东西。但是,我认为双方都需要避免极端化。目前的处理方式,过于极端和粗暴”;“网民自发的质疑薛蛮子运动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在一个开放平台上,‘神’并不存在。官 媒对大V的这种极度恐慌和畏惧,反映了他们对微博生态的误判,对数据泡沫吹出来的大V能量的高估,对网民智慧和公民理性的低估”;“薛蛮子商业道德上受质疑的,是资本运作方面是否存在操弄水军的问题。至于性,社会之所以对政客的性有好奇,有要求,在于竞选机制决定选民可以选择代表多数人生活方式的主流人群,而性特殊癖好,性少数群体,未必是道德低下,也可能就是一种非主流状态概率。况薛非政客,其私生活与公共利益无关”。
然而,用薛蛮子的名字“必群”来调侃一下“聚众淫乱”的必然性,毕竟只能是私下玩笑,那些对性癖好性渴望的探讨,终究也不适合见于大庭广众。从四天来乃至一周以来由央视领衔的中国媒体表现来看,官方绝非不知道批评者在质疑“司马昭之心”,只不过,明摆着就是要对这群微博大V实行“污名化”——这一点,和薄熙来自辩时指控王立军与薄谷开来“如胶似漆”也并没有什么分别,都是要以道德人格作为突破口,来降低对手的号召力和可信度。这不,@新周刊今天早晨已经说得很透彻:“一切都在不可避免地走向庸俗,谁揪住了对方的老二,谁就掌握了话语权”。
根据前天设置的一项微博调查,@兔主席已经得出了薄熙来在庭审后“获得了一些支持度和同情度上的净提升”的结论,如今,看着薛蛮子同陷道德困境,这位政治学者也宣布:“他作为公众或准公众人物,其行为肯定会导致他在很大一部人群中认知度和道德力量的削弱。这是由主流而非小众价值观决定的……他的道德力量在北京某个圈甚至狼友圈什么的不会因此事发生减损。因为身边人观念可能和他接近。但此事既成为公共关注事件,就要为更多人(如街坊大妈)的道德观检验;试图和更广泛人群论证性交易是私德什么的无甚意义。别人不关心什么私德公德的哲学探讨,只经历到了薛在他们心中的道德矮化”。
没错,哪怕那些视言论自由如生命的知识分子在微博论坛上再声嘶力竭,终究只是数量上的一小撮。想来,在关心家庭伦理胜过政治权利的平民百姓心中,聚众淫乱、嫖娼赖账的薛蛮子无论如何都不再是个天使。
这个意思,@环球时报评论10天前就说过:“几亿网民好像只有几百个公共知识分子很活跃,那几百个人似乎就变成舆论了,或他们自己就觉得代表老百姓舆论。这挺莫名其妙。要不参加微博,那我还是不是老百姓?后来我发现我父母他们没被绑架,因为他们压跟不知道微博,也不看什么大V、二V、三V、小V。我觉得知识分子有点自作多情”。
如今,看着数一数二的大V坠落红尘,这份在对抗公知方面冲锋在前的人民日报子报,再次拍马赶到,用比母报短评大上好几倍的篇幅,发表评论员文章《为薛蛮子嫖娼“洗地”不是明智之举》,并获新浪推荐:“以警方介绍的这些情况,我们认为薛蛮子的确应当‘认栽’。他的支持者们也不应继续为他辩护。自由派人士如果出于‘志同道合’而为薛蛮子的嫖娼活动‘洗地’,这决非明智之举。这救不了薛的名誉,还会拉低社会对自由派道德水准的认识,放大薛蛮子嫖娼对这个圈子的道德代表性。一个热衷政治的人成为连环嫖娼丑闻的主角,这在哪个国家,社会送给他的主流态度都不会是同情。即使不谴责薛蛮子的道德表现,但也至少不为他做辩护,这是自由派知识分子针对此事的应有理性”。
并且,要为媒体阵仗提供合理性解释:“有人说,薛蛮子嫖娼不是大罪,而且他不是官员,对他的丑闻做大规模报道‘不公平’。但必须指出,薛蛮子有1200多万微博粉丝,是互联网上崛起的舆论明星。他的话语权从本质上说也是一种权力,他反过来受到监督也是舆论场的正常平衡。他嫖娼被抓的确是大新闻,主流媒体对这件事的‘高调报道’并没有突破媒体通常的议题设置弹性”。
最后,环球时报扩充了其总编辑胡锡进微博中那句“不能完全排除官方是在通过抓嫖娼‘整’薛蛮子”的思路:“我们在这里再次提醒,各种热衷政治的人要尽可能做到自己屁股底下干净,就像官员们在互联网时代尤其要屁股底下干净一样。这是善意的提醒,因为这是全世界共同的‘政治潜规则’……最热衷将这件事‘政治化’的还是互联网上,而那里支持薛蛮子的人最集中。只要他们‘低调’些,别不顾一切为薛蛮子的嫖娼行为背书,指责‘官方的阴谋’,事情可能不久就会过去”。
“在薛天使事件引发的口水仗中,一些自由派认为嫖娼无损于公众人物的形象,外人不应说三道四。表现出他们贯有的道德虚无主义倾向”——这句论述,倒不是出自@胡锡进,而是@吴钩在出言批评。但就在宣告“除非娼妓合法化,否则嫖娼被抓便怨不得警察”的同时,这位儒家学者也声明自己赞同“赞同卖淫非罪化”。
因为被拘,而激发出一轮对“娼妓合法化”的争论,也算是薛老汉意外之功。沸沸扬扬间,甚至有性学家李银河通过网易发表自己的推测,认为薛蛮子可能像叶海燕一样在以“行为艺术”,“引起公众对卖淫法的关注”。
至于早就以“个人之上,再无其他价值”安身立命的连岳,昨晚是通过腾讯专栏发表《笑贫不笑娼是正常的》,发出了最高亢的呐喊:“一个有自由的国家,一个公民有权利的国家,一个尊重财产权的国家,一个想繁荣的国家,一个人与人互相尊重的国家,一个爱好和平的国家,一个好国家,色情业必然应该合法化。成年人有卖淫嫖娼的自由,在进行性交易时,不用担心任何人的打扰”。
可惜,话音刚落,不仅是方舟子举着标明美国、挪威、瑞典均为禁止卖淫国家的地图,对自由派的梦想嗤之以鼻,向连岳提供了发表平台的腾讯,也用更能代表编辑部立场的首页专题宣布,“性交易合法化:只是看上去很开放”:“在全球范围内看,允许性交易合法化的国家也不是主流,而合法化之后多数都采取了十分严格的管控措施。但即便这样,也仍存在着争议……性交易该不该合法化,性交易是不是仅仅关乎私德,问题的答案并不简单。而且,即便性交易合法化确能缓解一些问题,也不能期望合法后就能完事大吉。要知悉,合法化优势能够体现的前提也是要有与之配套的管理能力”。
一旦涉及性 大家都爱看(郭剑)
这段时间,新闻焦点特别关注涉案人的阴阳部位,让人听了还想听,看了还想看。为什么一旦涉及性,大家都爱看?也许正应了古人所言——食色,性也。
再早一点的“红霞飞”的故事已经慢慢凉了下来,但很快就被上海法官的故事取代。
上海的几位法官因嫖娼过程被人录了像,想抵赖已经来不及,结果被双开。
薄熙来案,审到后面,拔出萝卜带出泥,话赶话地弄出个多位情敌鱼死网破的拼杀故事。这其中的情节,也自然少不了男女之间阴阳双修的那点事儿,而结果是死的死,关的关。
歌坛明星之后的夜间寻乐,弄得被告少年的亲妈一直绷着个脸,见谁都没好气,因为这件事不仅涉及男女的阳具和阴部,还扯出处女膜的重大关注。
拥有1200万网络粉丝的正能量大V,又是因为管不住自己的小头儿,而一个跟头从云端载到地下,临近地面的时候还喊出了一个非常豪迈的口号——“我是美国人”!
纵观上面几个案例,上海法官与李某某有共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共同之处是都喝酒了。上海的几位法官喝酒之后开房嫖娼,但其中有一位因为喝高了,当晚没有能力再跟靓妹男女双修,因此得到了一个比较轻的处罚。不同之处:早已是大老爷们儿的法官,喝酒之后很清楚地知道他们自己干了什么,而李某某因为年少,喝酒之后就不知道自己干了什么了。看来,酒能乱性,但能救命。
薄案和V案也有相同点。相同点是涉案人在案发前总是被人仰视,案发后被人俯视。薄公长年位居要职,仕途蒸蒸日上,粉丝也不少;大V在微博上传递着正能量,拥有1200多万网络粉丝,简单的“关注”两个字,居然能被粉丝转发无数次,可见其粉丝对这位大V的痴迷。不同点在于:薄公在法庭上的最后申辩,给人一种 “我是个大老爷们儿”的印象。而大V的最后呐喊,暴露出这位大V的一种独特的心态:不在乎人们是否还承认他是个爷们儿,但必须明白他是个美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