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体现国家对广大自费留学生的关怀,奖励优秀自费留学人员在学业上取得的优异成绩,鼓励他们回国工作或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于2003年设立了“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以下简称“自费生奖学金”)。为做好洛杉矶领区2013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报名及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http://www.edulosangeles.org/publish/portal59/tab3771/info102252.htm
一、报名时间:
8月10日至10月20日。
二、报名条件:
申报人须为正在我领区内攻读博士学位一年以上(不含一年)、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年龄在40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自费留学人员。
不受理曾获得该奖学金、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以及已取得国内外第一博士学位或2013年8月10日前已通过博士论文答辩人员的申请。
三、奖励方式:
获奖证书及现金。奖励金额为6000美元,特别优秀奖10000美元。
四、实施办法:
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奖学金评选工作严格按照“个人申请,国外初审,网上公示,国内终审,网上公示”的程序,采取国外限额推荐,国内差额评审的办法。未经驻外使(领)馆或教育处(组)网站公示的人选,国内不予终审。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各学科领域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差额评出获奖者,经教育部批准后公布。特别优秀奖由国内评审专家在终审环节中根据申请人综合素质进行评选。
五、申请方式:
请申请人登陆“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http://yxzfs.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申请人应按要求将申请材料扫描上传至管理系统,同时请申请人向中国驻洛杉矶总领馆教育组提交两份书面材料。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及说明详见《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管理系统使用指南》及本通知第六条。
六、申请材料及填报要求:
1、《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申请人需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yxzfs.csc.edu.cn),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请表、上传材料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打印并本人签字。申请表中的有关栏目应视实际情况和项目要求进行填写,如无相关情况可不填(如工作经历)。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网上申请表正式提交后不能再修改。
2、护照首页复印件
护照须在有效期内。
3、导师推荐信
请确保导师本人在推荐信上签字。如导师推荐信为非英语的其他语种,请翻译成汉语。
4、博士研究生在读院校注册证明、学习有效证明
若申请人在2013年8月10日之前已通过博士论文答辩,在读院校注册证明则视为无效。
在读院校注册证明应明确学习起止时间,预计答辩时间。如在读院校注册证明为非英语的其他语种,请翻译成汉语。
5、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研究课题
7、代表性成果材料
两份代表性成果的封面、目录、首页等材料,以及1000字以内的中文摘要。
8、学术会议邀请函
9、其它附件
今年国内终审实行网上评审,请务必按要求上传电子材料,以不影响评审结果。
打印申请表后应按以上顺序将所有材料在左上角装订成册(一式两册,分别装订),交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供初审及存档用。
七、申请材料递交:
本次申请不接受当面递交材料,请申请人通过快递或邮寄方式递交。申请材料请寄往以下地址:
Education Section
443 Shatto Place
Los Angeles, CA 90020
(请务必在信封上注明“自费生奖学金”)
请申请人注意,申请材料概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八、更多信息:
请查询“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网站:http://yxzfs.csc.edu.cn。
附件:
1、《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
2、《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管理系统使用指南》
具体报名细则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Chuguo/f146c27fe40941728fa58aabfa76cd47.shtml)。
中国驻洛杉矶总领馆
教育组咨询电话:213-807-8071
传真:213-807-8051
工作时间:上午9-12点,下午2-5点
教育组通讯地址:Education Office,443
Shatto Place, Los Angeles, CA 9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