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网站首页即时通讯活动公告最新消息科技前沿学人动向两岸三地人在海外历届活动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申请加入
栏目导航 — 美国华裔教授专家网两岸三地大陆评述
关键字  范围   
 
房姐获刑3年保住44套房,体现了法治进步?
来源:互动中国 | 2013/10/8 6:26:13 | 浏览:1468 | 评论:0


房姐获刑3年保住44套房,体现了法治进步?

  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对神木“房姐”龚爱爱一案作出一审判决,龚爱爱犯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值得注意的是,“房姐”龚爱爱受审时未涉及房产问题。
  而专案组对龚爱爱购置房产情况的调查显示:从2005年至2012年,龚爱爱先后在北京购房44套,涉及商铺、写字楼、公寓、住宅等,购房合同总价3.9亿余元。

房姐获刑3年保住44套房,体现了法治进步?

房姐获刑3年保住44套房,体现了法治进步?

  求响应:

  1“房姐”龚爱爱罪名不涉房,是否合理?

  2.为什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算不到房姐头上?

  3.“房姐”的44处房产信息为何不公开?

  4.房姐案审判后,这些财产是否就属于其合法财产?

  5.房姐案背后是否还存在其他真相?

  6.为什么房叔21套房被判11年6个月,房姐44套房被判3年?


房姐获刑3年保住44套房,体现了法治进步?


正在响应:

  1.“房姐”龚爱爱罪名不涉房,是否合理?

  专案组在调查龚爱爱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的过程中,对龚爱爱购置房产情况做了了解,通过调阅购房合同、租赁协议、交易记录、银行汇款电子凭证、个人借据以及当事人陈述显示:从2005年至2012年,龚爱爱先后在北京购房44套,涉及商铺、写字楼、公寓、住宅等,购房合同总价3.9亿余元,其中按揭贷款1.59亿元。其资金主要来源于参与煤炭经营收入、房屋租金、工资收入和个人借款。专案组在侦查期间,未接到关于龚爱爱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以及合同诈骗的举报,未发现其他犯罪线索。

  中国社科院法学教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陈春龙认为,法院判决一定要有证据,在证明被告人的表、房子等与违法行为挂钩才能最终写入判决书中。陈春龙教授指出,网上传说房姐有很多套房子,最后要靠证据说话。而如果检察院没有就龚爱爱购置房产等情况起诉到法院,法院一般不会主动去调查。

  “房姐”与“表叔”只是媒体给当事人贴的标签,并不意味着这就是案情。对法院来说,它奉行的是“不告不理”,庭审不能超越检方的指控范围。“房姐无房”其实在侦控阶段就已决定了。所谓的“龚爱爱案”,本就不是“龚爱爱多房案”,而是“龚爱爱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因此说,与其追问法院为何不审“房姐多房”,还不如去追问为何不将“房姐多房”纳入侦查和起诉的视野。

  据当地警方介绍,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是区域性股份制金融机构,属于没有集体和国家资金入股的企业法人,龚爱爱的身份情况是该单位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工

  龚爱爱的辩护人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廉高波表示:第一,这个问题未被公诉方列入公诉内容。按照法律原则:公诉方诉什么,法庭审什么。法庭不能超越职权范围,审理公诉范围之外的内容;第二,龚爱爱资产来源的合法性,已经公安机关前期查明,没有证据证明是违法所得,即为合法所得,龚爱爱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也不存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问题,所以庭审时没有涉及。希望大家能够从法律的规定去理解它,而不是简单地去质疑。

房姐获刑3年保住44套房,体现了法治进步?

  2.为什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算不到房姐头上?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洪道德认为,要理性看待“房姐无房”,只要目前没有查到购房款涉及犯罪行为,龚爱爱在北京买多少套房子,对案情的影响并不重要。对于有人质疑龚爱爱可能构成巨额财产不明罪的说法也不能成立,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公务人员,龚爱爱是非国有企业聘用人员,就构不成此罪。

  法律是严肃的,不会仅凭公众的怀疑就起诉和审判某人有罪。检方在未发现“房姐”有其他犯罪行为的情况下,以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名对其起诉,是合法的。

  在缺乏确凿可靠证据的情况下,不能对其房产的合法性进行有违程序正义的“有罪推定”,也不能简单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来追究其刑责,因为依据刑法,该罪名针对的仅是“国家工作人员”,并不适用于其他普通公民。

房姐获刑3年保住44套房,体现了法治进步?


  3.“房姐”的44处房产信息为何不公开?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阮齐林教授在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时称:“指控任何一个人构成犯罪都要拿出具体的违法犯罪的事实和确凿的证据,根据公安机关调查,目前只能掌握她的违法的事实是非法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而没有查到她房产方面或经济方面的其它确凿的犯罪事实。因此,就不能够来起诉她的罪名,这个其实是一种司法进步。”

  法学教授、执业律师刘昌松指出,在法治国家,任何人都没有义务自证其罪,证明犯罪的责任都是司法机关来承担的,司法机关证明不了财产是违法犯罪所得,就不能指控其财产方面的罪名。

  北京大学法学院民法教授钱明星认为,个人财产信息应受法律保护,在没有具体犯罪事实和确凿犯罪证据的情况下,法律没有要求公民对自己的财产都必须证明其来源合法,公安机关也不能擅自公开公民个人财产情况。

房姐获刑3年保住44套房,体现了法治进步?


  4.房姐案审判后,这些财产是否就属于其合法财产?

  世上有些事儿可以不明不白,但法律不能不清不楚。是此次开庭只审理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其它另案处理还是此案审理后就此了结,房产这个大蛋糕无人能动,只能属于嫌犯自己?人们的担心就在于此,案件未审理,房子等财产还在两可之间,审理后是否就漂白成为嫌犯的合法财产?

  在法庭审理时“未涉及房产问题”,并不等于在更深层的社会道义上也承认其巨额房产的正当合理性,并不等于就不再追问其收入来源的公平正义。

  不过,这种检讨反思,其一,应主要着重于为“房姐多房”制造方便的国家公职人员渎职和相应公权力失守问题,而并非仅是“房姐”个人的房产问题。其二,也不应主要囿于“房姐”令人艳羡的巨额房产及其凸显的“贫富差距”,而更要深入反思导致这种差距的社会原因。在北京房价一直居高不下的今天,普通人购置一套房产尚且困难重重,房姐却能轻松拥有“共计9666.6平方米的41套房产”,这背后暴露了现行房产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的什么问题?

  满纸荒唐言,房姐无房事,都云法律痴,谁解其中味?人们宁愿相信,房产问题另有说法,只是暂时未提。到底有无说法,有和说法,公众急需一个答案。

房姐获刑3年保住44套房,体现了法治进步?

  5. 房姐案背后是否还存在其他真相?
 
  “房姐案”还有众多疑团未解,比如和她一样多户口、多房产的合伙人,那些神秘的神木农商行股东。龚爱爱的被审更像一个表演式的“枪打出头鸟”,所谓异地审判也没有离开龚氏家庭的势力范围。“房姐”案还未宣判,已经有法律专家呼吁人们不要有仇富心理,可想而知这是提前在为“房姐”案的低违法成本而铺路,就算她也同样判个“一年以上两年以下”,在“有钱能使鬼推磨”的潜规则下,又有谁能相信龚爱爱会真是去狱中服刑?毕竟亿万富翁开一个疾病诊断书太容易了。

  如果未来法律依然不能对这种明显悖理的致富方式作出约束,继续允许这种“合法”的暴富方式存在,公众对基于法律的公民财产权概念就可能产生怀疑和动摇。

  仇富的背后,真正折射出的是仇官、仇权,虽然说法律是维护社会公正正义的武器,在终究此武器也是被人使用的。我们常常看到被官员和政府敌视的百姓即使小案也可能被重判,许多因为生活贫穷而沦落的抢劫罪只抢劫了几元或几百可能也会以性质恶劣、危害严重被判无期,但那些收受贿赂几千万或涉案数亿的贪官却可能因为主动坦白、有立功表现或是以人才之名被从轻处罚。

  贫富差距的拉大日益加重着社会仇富、仇官、仇权心态,而这三种思想无疑深刻影响着社会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今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会议上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制度的笼子”也可以称为司法的笼子,那么这个“笼子”由谁掌控?在金钱与权力面前,“笼子”是否将随时打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还需加上三把大锁:一把是党纪,一把是国法,一把是民心,否则“笼子”将只是个假摆设。

  可以想象,如果中国的官员财产申报和公示制度早已较为完善,如今审理房叔表哥案件,也就不存在时间跨度大难以查证问题,这是因为,一旦官员的财产从一开始就暴露在阳关下,其购买的每一套房、每一块表尽在制度的掌握之中,一有问题就能及时发现,那么这些官员财产究竟非法所得还是正当所得,自然就不是什么难题了。这也难怪不少网友讲道,让官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易腐,切实推行官员财产公开,毫无疑问是第一步。

  6.为什么房叔21套房被判11年6个月,房姐44套房被判3年?

  1.房姐和房叔身份不同。房叔受贿期间,担任番禹区公安分局副局长,番禺区城管综合执法分局局长、政委,被立案调查期间执行双规程序。而房姐所在的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是区域性股份制金融机构,属于没有集体和国家资金入股的企业法人,房姐龚爱爱的身份情况是该单位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工。

  2.房姐和房叔罪名不同,房姐是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房叔是受贿罪。因受贿275万被判刑11年半,罚款60万元,没收非法所得275万元。

  3.房姐房叔两人罪名均未涉及名下房产,更不可能以房产数量多少来论罪。房叔与家人拥有房产21套。但整个庭审过程中仅提及2套房产。广州市海珠区检察机关的公诉人员表示,房叔蔡彬购买房产的时间是从1999年到2009年,时间跨度大,种类多样,其中有商铺、住宅、祖屋、车位等。由于当时缺乏对金钱流转的实时监控,很难分割出哪部分是违纪违法所得,哪部分是合法收入所得。同样,房姐案中,检察院没有就龚爱爱购置房产等情况起诉到法院,所以法院一般不会主动去调查。
房姐获刑3年保住44套房,体现了法治进步?

13184111_920040.gif (243.07 KB, 下载次数:14)

下载附件 保存到相册

2013-9-29 11:59 上传


  网友云响应:

  于小小龙:房姐要是没被发现有那么多的房子,可能永远也不会因假户口而入罪,房叔要是没被发现有那么多的房子,可能也不会被查出来受贿,由此可见房产信息对一些人的重要性,也不难理解一些人为什么拼命地保护房产信息不外泄。

  衙狗:我和我的小伙伴都笑了。贪污腐败的成本太低了,两三年后就可以出来享受北京的41套房产了,我们的法律太幽默了。

  今晚打老虎:中国不缺“房姐”,更不缺“房姐”背后的保护伞,那些所谓的保护伞,才是中央巡视组真正需要棒打的“大老虎”。

  靠谱的直言:我们其实需要重点关注的是,办证公安机关有谁担责。毕竟,没有公安的腐败就没有爱爱的违法。

  心如止衡水1981: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这种半私半公、公私两便的机构,是中国经济转轨时期特有的产物,其优点是可以比较平顺地完成转轨,缺点则是给龚爱爱这样的人留下了无限空间:挣了钱是自己的,赔了钱算公家的,犯了事还是合法的。

  看法自然:中国要打老虎,打苍蝇,更要打房姐表哥这样的多足“蜈蚣”!

相关栏目:『大陆评述
惠誉太会戳痛处了! 2024-04-15 [147]
重磅!中国高校职称评审小同行评价研究报告(2023)发布 2024-04-14 [86]
揭秘清华近2年留学去向! 2024-04-10 [268]
985高校副教授非升即走失败,留给我们7大教训! 2024-04-06 [230]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已是一个假故事 2024-04-02 [163]
中国国安部:警惕!境外间谍情报机关调查咨询活动暗藏国家安全风险__ 2024-03-29 [320]
财政部对中央部门和地方财政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提出明确要求 2024-03-29 [195]
2024年“老人年龄标准”公布,超过这个年龄,就可被叫老年人了 2024-02-04 [368]
450万考公人数捅破天,他们中间出不了马斯克,也不会有包青天 2024-03-20 [249]
320张老照片:看中国女性百年变化史 2024-03-09 [424]
相关栏目更多文章
最新图文:
Colleen Flaherty 翻译 刘勤:MIT教授发文《美国经济评论》 :生命科学受益于明星科学家们的死亡 :北京和上海金融人的最新鄙视链 :日本政府《氢能利用进度表》 :美国《2016-2045年新兴科技趋势报告》 :天津工业大学“经纬英才”引进计划 :浙江财经大学国际青年学者论坛的邀请函 (10/31-11/1) :美国加大审查范围 北大多名美国留学生遭联邦调查局质询 :天安门广场喜迎“十一”花团锦簇的美丽景象
更多最新图文
更多《即时通讯》>>
 
打印本文章
 
您的名字:
电子邮件:
留言内容:
注意: 留言内容不要超过4000字,否则会被截断。
未 审 核:  是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申请加入后台管理设为主页加入收藏
美国华裔教授专家网版权所有,谢绝拷贝。如欲选登或发表,请与美国华裔教授专家网联系。
Copyright © 2024 ScholarsUpdate.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