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在18大三中全會上針對官員反腐,在「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提出了「探索實行官邸制」,短短幾個字,牽動中國社會神經,這個很少人知道的詞,瞬間成為熱點,引起關注。但學者認為,除非公開財產,否則推動「官邸制」形同空談。
在中國,官員違規建房、「以權謀房」已成為腐敗的新形式。網路踢曝的「房叔」、「房姐」,在中國官場上層出不窮。中國原鐵道部長劉志軍貪腐案中,僅涉及的房產就有374套。
「北京晨報」報導,「中國特色官邸制研究」課題負責人——國家行政學院教授、中國行政體制改革研究會副會長汪玉凱17日向外界披露一份上報中央的建議方案,就官邸制進行詳細闡述。
汪玉凱在建議中指出:實行「官邸制」是遏制領導幹部「以權謀房」的根本途徑。國家為重要官員在任期內提供住房。
課題在今年6月初步完成,共形成三個研究報告:「國外官邸制研究」、「中國古代官邸制研究」、「當前我國領導幹部住房現狀分析與改革趨勢」。今年7月,由汪玉凱撰寫的官邸制建議方案,經中國行政體制改革研究會上報中央。
這份建議指出,1949年建立新政府後,中國沒有按國際慣例實行官邸制。改革開放前,實行的是典型的福利分配制度。改革開放後,除黨和國家領導人外,所有公務員都參加住房制度改革。但是經過十多年的探索和實踐,住房制度改革雖有重大突破,但同時暴露出一些突出問題。
例如,領導幹部違規建房、「以權謀房」成為腐敗的新形式。其突出表現是,房改後,不少地方程度不同地出現領導幹部利用職權違規建房的現象,低價套購或超標準侵占國家公共資源的問題也很突出,有的甚至還出現了官員建造別墅的熱潮。
此外,幹部交流、異地任職等,客觀上為官員濫用權力「以權謀房」。領導幹部住房在內的特權泛化,引起百姓強烈不滿。一個領導幹部到某地任職,地方大都為其準備好「住所」,這個「住所」往往就成為個人資產。調離後多數不退,實際上為永久佔用,還可留給後代。
汪玉凱建議,實行「官邸制」是遏制領導幹部「以權謀房」的根本途徑。他並建議,從縣級推行,然後再擴大範圍。
但有中國學者對此提出質疑,認為沒有官員財產公示,所謂「官邸制」就沒有什麼意義。
建議還提出,對於那些正部級以上,但又不屬於實行官邸制的那些領導人則實行「公宅制」。國家為他們在任職期間提供公宅,卸任後搬出。
但香港「南華早報」援引北京大學李成彥教授說,「官邸制」無法防止官員的貪婪,也同樣會受到濫用。
李成彥指出,在毛澤東去世近40年後今天,中國政府仍管理著約50處毛澤東的官方住所。「反腐不能光靠官邸制,關鍵是官員的財產要公示,要有更大的透明度。」
否則的話,官員們可以住在所謂「官邸」裡,但同時照樣攫取各種權力帶來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