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生藉由國際學生身分詐騙時有所聞,除了刷爆信用卡後跑回自己的國家,留下高額卡債讓銀行與信用卡公司催債無門外,洛加大近日更出現他校留學生,假冒洛加大學生拐騙,留下一屁股爛帳,讓好心幫助他的同學求助無門。
一名台灣來的洛加大女生去年底透過手機交友認識香港留學生Jeffery Ng,Jeffery介紹自己是洛加大電機工程系的學生。幾星期後,他向女學生哭訴住在Riverside的爺爺生重病,沒車無法去探望,且身為國際學生沒有社會安全號無法租車,拜託女學生幫忙他簽下高級車的租賃合約,並謊稱,他的另一個朋友隨後到洛杉磯後就會接手合約,女學生禁不住Jeffery的哀求,便同意幫忙,向車商租了凌志(Lexus)的IS-250白色轎車。之後每個月女學生都打電話關心Jeffery有無按時繳款,並詢問他朋友何時會接手合約,Jeffery百般託辭,從未給正面回應。
不到半年,女學生接到車商的催款電話,她發覺苗頭不對,開始四處打聽Jeffery的下落,才知道Jeffery沒交代車子下落,便無聲無息搬回香港,且早就封鎖女學生電話、Facebook等所有聯絡方式,甚至連兩人的共同朋友也一概封鎖刪除,避不見面。經查問,才發現Jeffery其實是聖塔蒙尼卡社區學院(Santa Monica College)的學生,卻向所有人謊稱自己是洛加大的學生,更時常借住在其他就讀洛加大朋友家中兩三個月不走,要到朋友翻臉才把他踢出門。這次行徑更誇張到付不出車子租金便人間蒸發,沒有人知道車子的去向。女學生試著向警方報案,但警方認為這是私人糾紛,除了告上法庭以外警方愛莫難助。女學生難過地表示,人都跑回香港不打算回來了,要告誰去?事到如今女學生只好掏腰包,每月支付將近400元的車子租金,一面找尋車子下落。
律師鄧洪表示,若車商向警方報案車子遺失,女學生很有可能被依共謀詐欺的罪名起訴,最高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鄧洪也說,他處理過太多借人頭但是最後出問題的案例,例如出車禍或是車子不見。一旦出問題,擔保人除了要付全責,更損害個人信用,再親的家人或朋友開口要求幫忙當擔保人都要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