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区一岛”管委会人社部门,各留学人员创业园,有关科研院所、高校: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关于2014年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14年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和范围
项目申报要与我市重点产业转型升级相结合,与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相结合,坚持严格标准、择优推荐。申请资助经费的留学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海外留学1年以上,学有所成,新近回国并于2011年1月1日后来宁波工作或创业;
(二)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三)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四)申报项目在本市、本行业中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项目类别
资助项目分重点、优秀、启动三类,国家人社部给予2-20万元不等的经费资助。其中,重点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项目等;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类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三、申报材料
各地、各单位申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汇总表》1份;
(二)《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一式3份;
(三)每位申报人员需按照如下规定提供复印件1份(此复印件由上报单位人事部门验看原件并加盖公章,以证明其留学人员身份):
1、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2、到国外进行博士后研究、访问学者等非读学历学位的留学人员,需提供浙江省海外高层次留学回国人才工作证或我驻外使馆开具的海外留学证明。
(四)相应电子文档(内含:(1)每位申报人员的《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2)每个项目的简介300字左右;(3)《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汇总表》。
《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附件1)和《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汇总表》(附件2)可从 “宁波海外人才网”(www.3315.gov.cn)下载。
四、申报计划数
受国家人社部要求我市申报数不超过20个的限制,各县(市)区、各部门申报项目数如下,超过部分按上报顺序删减:
(一)已建立部、省级留创园的县(市)区,申报数不超过3个;其他县(市)区申报数不超过2个。
(二)中科院宁波材料所申报数不超过3个,各本科高校申报数不超过2个。
(三)其他各有关单位申报数不超过1个。
五、申报有关要求
(一)本次申报将试用“留学人员回国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ptpm.mohrss.gov.cn:8080/WebRoot/)进行网上申报。请各单位向我中心联系人(屠一:0574-83867539)获取账户和密码,录入具体申报数据,再逐级上报。涉密项目请采用纸质方式申报。
(二)留学人员可根据项目本身的情况分重点、优秀、启动三类申报;
(三)“同行专家意见”一栏请申报人所在单位自行选择有关专家填写审核意见;
(四)2013年及以前获得经费资助现尚未完成项目的人员,本次不得申报,所在单位需提交有关项目进展情况的书面材料。已完成的项目,请按要求尽快填报总结表(附件3),附件3中列出了宁波市已获得2013年人社部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人员名单,请这些人员填写总结表同时上报;
(五)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和有关单位对拟申报人员的材料审核、汇总后,于2014年1月28日之前完成网上申报和电子文档报送,2014年2月14日前统一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市海外人才服务中心,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报送地址:宁波市海外人才服务中心(兴宁东路228号市人力资源大厦A301室),联系人:屠一,联系电话:0574-83867539,电子信箱:nbhwrczx001@163.com。
附件:
- 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
- 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
- 宁波市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总结表(附:宁波市已获得2013年人社部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人员名单)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