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不仅是个人的爱情故事,也是最严格的社会和经济契约。”这是美国最新畅销书《定终身》中对婚姻的一句经典解读。在过去的40年里,从欧美开始,世界各国陆续迎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离婚高潮。随着人们对婚姻质量、感情需求的上升,以前“凑合着过”的想法被越来越多的人放弃。特别是近些年,在东方国家,因为一些看上去并不大的家庭矛盾引发的离婚冲动明显增多,有人形容这样的“气头上离婚”就像因小疮而做了一个没必要的切除大手术一样。很多国家都有意无意地在给离婚增加难度,让人们更慎重地对待婚姻。从政府的婚姻法律到社会的心理疏导,各国想了不少招,但效果并不明显。相反,结婚难、同居多的现象更普遍了。
离婚潮从西方涌向东方
从世界范围看,离婚法从有责离婚(一方犯有通奸、重婚、遗弃、虐待等罪责)发展到无责离婚(夫妻双方没有过错,只是感情确实破裂),被视为人类的一个革命性进步。但走出这一步,不过是40年前的事。最早,英国在1969年公布《修订离婚法》,废除了原来的各种离婚规定,明确只要婚姻关系破裂到不能挽救的地步就可以。美国很多州也很快做出类似规定,为离婚者提供了更多的便利和自由。此后,各国的离婚率出现直线上升。据调查,各国离婚案件中,女性首先提出的情况居多。俄罗斯近八成有子女的离异家庭,都是妻子一方先提出。到了上世纪80年代初,中国也逐渐过渡到无责离婚时代。目前,中国几个大城市的离婚率已经超过了30%。
韩国的离婚率在经合组织国家中高居第二位。据韩国媒体报道,“新婚离婚”(结婚4年内离婚)的夫妇占所有离婚夫妇的比重从2004年的25.2%上升为去年的28.4%。很多年轻夫妻认为,如果过不到一起,不如趁没有孩子时候离婚。韩国《时事周刊》援引韩首尔家庭法院调解院长李南玉的话说,离婚相对容易,是30多岁年轻夫妇离婚率高的最大原因。他说,离婚如同证券投资,投入不多时更容易“撤资”。该刊还认为,40岁以上的韩国夫妻相对保守,重视面子,尽量避免离婚,而30多岁的年轻人更开放,更重视个人幸福,但也更容易冲动。
实际上,当中国等东方国家的离婚率在提高时,欧美的离婚率已经在高位出现了轻微的下降。以德国为例,2008年有19.19万对夫妻离婚,比2004年少了2.2万对。德国一位婚姻法专家认为,人们有离婚的权利,但不能滥用这种权利。任何时候,离婚者都应首先考虑对老人、孩子、家庭、社会的义务承诺。事实上,由于轻率离婚而带来的单亲家庭问题、儿童教育问题已成为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美国的离婚率居全球第一,几乎每两对美国夫妇就有一对以离婚收场。但和人们的感觉不一致的是,据美联社统计,过去20多年,美国人的离婚率持续走低,目前已跌至1970年以来的最低点。美国人离婚率走低的背后,有诸多社会因素。一些崇尚传统家庭价值观念的组织欣喜地认为,这体现了美国人对高离婚率的反感。美国“关注家庭组织”的家庭政策专家格伦?斯坦顿说:“如今,许多年轻人就出生在上世纪70年代家庭剧变时期,他们看到了父母的离婚,现在,他们宁愿同居也不随意弄脏圣洁的婚姻地毯。”
多国给离婚增加“缓冲时间”
为了应对高离婚率,很多国家也在想对策。韩国政府自2007年8月起建议实施、2008年6月起强制实施的“离婚熟虑制”,对减少年轻人离婚起到了一些作用。该制度规定,夫妇要求协议离婚时,法院不予立刻办理,而是给予一定时间要求夫妇两人“重新思考离婚要求”,一般有子女的家庭是3个月,无子女的家庭是1个月。经过这段“深思熟虑”后,法院再予审议办理。韩国蔚山地方法院称,2006年向该院申请离婚者中有84%最终离婚,而2008年这一比例降至62%。韩国仁川市还推行家事商谈制。当地法院选出一批家事商谈委员,包括职业咨询师、教师、宗教人士等,与要求离婚的夫妇见面,倾听他们的烦恼,协助他们找到离婚以外的解决办法,或帮助确实要离婚的夫妻处理好子女养育等现实问题。
日本把离过一次婚的人称为被打了一次“叉”的人,由此可以看出,离婚在日本人的传统思想中还被看成是“不好的”事情,但日本高离婚率却是不争的现实。日本厚生劳动省今年1月公布了一组惊人数据:2009年日本平均每天有693对夫妇离婚,约每2分钟就有一对夫妇成为路人。日本现行法律规定女性16岁为结婚年龄,但民主党执政后有意让法务省把法定女性结婚年龄提高到18岁。东京的一位女性公司职员告诉《环球时报》记者,此举是为了保证女性心理更成熟,客观上也能起到稳定婚姻的效果。在日本,还有“心灵医生”等心理咨询网站推出收费的“离婚防止计划”服务。
按照印度教的传统,婚姻在印度是一种“不可撤销的、纯粹的和宗教的关系”,也可以说是一种永恒的契约。出于印度的文化和社会伦理背景,印度的离婚率曾是世界上最低的国家之一。但过去4年,印度首都新德里的离婚率还是增加了一倍。以农业为基础的旁遮普邦和哈里亚纳邦,过去10年以来的离婚率增长了1.5倍。印度心理分析学家、《印度人:一种人类的肖像》一书的作者卡卡尔说,为减少离婚的“导火索”,避免受男方家庭关系的影响,一些年轻的印度夫妇选择了曾被认为是叛逆的做法:自己选择配偶,离开父母单住。为了帮助那些准备分手的夫妻挽救婚姻,孟买的一家旅游公司去年还推出“离婚游”,闹离婚的夫妻可以花上700多美元,在婚姻顾问的专业陪伴下外出旅游,重新找回感觉。在法律层面,印度法律规定,在向法庭提供已分居1年的证明后,申请书将被接受。或者是能证明配偶之间已经7年没有接触,法院将会判决离婚。法院在接受夫妻联名递交的离婚申请书后,给夫妻6个月的时间重新考虑离婚的决定。如果在重新考虑期内没有撤回申请书,法院才判决离婚。
在美国,离婚程序也变得越来越复杂。据统计,美国人办理离婚一般要花一年,所需的法律费用平均为1.5万至2万美元。在加州,从申请离婚到拿到离婚裁决书,至少要6个月时间。除此之外,在过去5年,美国政府还出资2亿多美元推行“健康婚姻”计划。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婚姻教育特别助理比尔?科芬说:“这些活动是促使离婚率下跌的因素之一。我们确保低收入者也能获得咨询等帮助。”新罕布什尔州“儿童与家庭服务计划”的工作人员比尔?绍塞说:“人们不再把婚姻中出现的问题看作一种耻辱。他们对学着如何维持婚姻真正产生了兴趣;他们在选择离婚前,宁愿去参加婚姻咨询和培训。”
与中国人常说的“七年之痒”相似,德国人婚姻破裂最经常的是发生在婚后4到8年之间。一本内容为帮人怎么离婚的杂志《玫瑰之战》在德国的销量很好。但实际上,德国也有给离婚夫妇“缓冲时间”的法律条款。据《环球时报》记者了解,德国现行的离婚法制定于1976年,1986年通过修正法。相关法规规定:夫妻双方以没有任何继续共同生活的意愿为前提,分居1年便可申请离婚。有分歧的话,还得等到分居3年之后。为了更多保护结婚后成为“全职太太”、没有独立经济收入的女性,该法甚至限定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男方未承担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即使婚姻破裂也不能离婚。
对于这些让离婚“变难”的法令,德国人同样也有争议。德国议员齐普里斯认为,离婚是个人的事,社会无权干涉。这些措施对离婚增多无济于事,人们还是在不断离婚,男性和女性都不能成为“不公平条款”的牺牲者。同样,也有韩国民众反对“离婚熟虑制”,认为此举是“法律对民众私生活的过度介入”和“浪费时间”,让真正感情破裂的夫妻无法尽快分手。
“通过法规,在理论上可以影响到离婚率的高低,但在现代中国,却是不可行的。”上海社会学者张结海在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这样说。张结海做过多年的情感咨询工作,他认为,冲动性的离婚到底占离婚率的比重有多少,很难估算,所谓冲动性离婚也很难鉴别。如果靠一些手段来增加离婚的难度,反而会给真正要离婚的人添加麻烦。张结海认为,某种程度上说,中国的离婚率还不高,很多人,特别是婚姻质量并不高的40多岁的女性不敢离婚,原因是担心难以再次组合家庭。相反,欧美社会,同样的女性可选择的余地就多一些。他还告诉记者,有关调查显示,中国“80后”对婚姻的态度相对传统的婚姻观改变并不大。
离婚难也会带来“后遗症”
给离婚增加难度从某种意义上说,加重了现代人“结婚难”的症状。爱尔兰、菲律宾、马耳他、巴拉圭、安道尔和圣马力诺等几个信奉天主教的国家明确立法限制离婚。据《环球时报》驻菲律宾的记者介绍,他身边就有菲律宾朋友想要离婚,但十几年离不成的。在这个有80%以上的国民信奉天主教的国家,离婚和人工流产都是严格禁止的。实际上,这样做也带来了其他问题,比如很多婚姻不幸福的人选择了分居。在爱尔兰,非婚同居和晚婚的现象很严重。
根据俄罗斯人的婚姻传统,第一次正式婚姻时新娘一般身穿白色婚纱,到最近的教堂举行仪式;若是二婚,新娘一般身穿紫红色婚纱,不能在教堂举行结婚仪式。这种“区别”并没有降低俄罗斯人的离婚率。俄罗斯的结婚离婚手续和程序比较简单,通常来说,只要45天就可以办成。据俄罗斯“离婚网站”站长、律师萨弗龙年科介绍,在俄罗斯,夫妻离异甚至不需要当事人出面,律师会把法院要求的材料收齐。莫斯科大学社会学系教授亚历山大?希涅尔尼科夫2007年调查发现,20年前,莫斯科青年男女在24岁前登记结婚的占50%左右,但现在男性结婚年龄已经被推到30岁以后。莫斯科人现在流行的一句话是,“我们的新郎和新娘正在逐渐"变老"。”与此同时,同居现象却增多了。
不少美国人认为,离婚率下降并不意味着美国人的婚姻更稳定,他们认为这只是因为越来越多的美国人更害怕婚姻,选择在“围城”之外生活。美联社报道说,近25年来,美国民众的结婚率下降近30%,但同居数量增长了10倍多。《今日美国报》3月9日呼吁那些意识到婚姻可能以分居、离异为结果的人进行婚前协议,个人理财专家还说,“别等到你心中充满仇恨时再为离婚做计划”。但实际上,即便是在美国,赶“婚前协议”这个时髦的人也是少数:目前已结婚或订婚的美国人中只有3%签了婚前协议,而在2002年4月,签婚前协议的人不过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