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準備明年4月申請工作簽證(H-1B),4月到8月用前實習期(pre-opt)。然後5月申請8月開始的剩下的後實習期(post-opt)到10月以後,因為到時候還不知道工作簽證會不會被批准。問過律師,說工作簽證肯定沒問題。但是這樣子後實習期會被拒嗎?因為10月以後就跟工作簽證重疊了。會不會有其他問題導致拖延?同時申請工作簽證和實習行不行?
答:工作簽證和實習沒有矛盾。每一個全日制學生讀完本科或更高學歷課程後,並且沒有違犯移民法的其他規定,都有資格申請實習。所以你在等待工作簽證期間可以同時申請實習。
工作簽證者家屬 不能在美工作(陳梅律師)
工作簽證家屬問:我原來是工作簽證(H-1B),現在要轉為工作簽證家屬簽證(H-4)。我是否可以通過電子遞交文件(E- file)?我在網上試驗,但是發現試算表Part 2中的1,我回到b之後,橫線上打不上H-4?另外I-539填表說明中也沒說H-4 可以用E-file。假如我不用,還是郵寄紙版的,會有什麼不好嗎?會減慢速度嗎?
Part 3的問題1和2應如何回答?本人和老公都是於2012年下半年完成的J簽證豁免,之後於2013 年1月1日開始使用工作簽證在公立大學工作。老公一直是博後職位。那麼是否只闡明最近這個用工作簽證工作的情況?不用再寫以前J-1和J-2期間的工作了呢?關於這個問題具體闡釋部分,我工資是有個年薪總數的,是否就不需要換算成週薪?
還有我是在公立大學做訪問助理研究員(visiting assistant researcher),那麼whether the employment was specifically authorized by USCIS怎麼回答呢?我發現英語還是有諸多不過關之處。
答:我們還是建議你直接把你的I-539表用書面的方式郵寄給移民局,同時附上290申請費以及與轉換簽證有關聯的檔,包括你配偶的H-1B簽證影本、你的出生公證及護照等文件。關於你信中提到的I-539申請表上的一些具體問題,因為我們對你的情況不完全瞭解,所以我們無法在此指導你如何填寫轉換身分申請表。
我們要提醒你的是,你原來擁有H-1B簽證你是允許在美國合法打工的。一旦轉成H-4家屬簽證,你不能再繼續在美國合法打工了。
有關從H-1轉成H-4簽證的法律問題如果你們自己拿捏不准,我們建議你們在律師指導下完成,否則會拖延你轉換身分的時間。你最不想出現的情況是在轉換身分的過程中由於移民局拒收你的轉換申請而造成你失去在美國的合法身分。
工作簽證家屬可找工作申請工作簽證(陳梅律師)
問:我過去國內做地產小資,自費進修期間認識老公。十年前跟隨老公來美國陪讀,老公是生物男,收入低,原認為拿綠卡應該問題不大。我們本想只要家有一份穩定收入,男主外女主內,能安穩和睦度日就可以了。我在國內學歷只是大專,沒有英語基礎,所以沒有上學的計畫。
後來,我發現老公不靠譜,我30好幾才趕緊學英語上學,本科研究生一路下來六七年,學得真是辛苦。老公一直以各種理由不申請綠卡,還強行借了高額貸,分居五年。畢業前,美國農業部在學校招聘中對我各方面都很滿意,結果人事部門打電話問我的身分問題,因為沒有綠卡他們表示沒有辦法。畢業後我在一個小公司找到一個實習工作(OPT),但是律師說,公司小公司申請工作簽證(H-1B)基本被拒,一猶豫,名額被用完。我後面找了幾個工作,都因為實習期很快被用完,身分無法解決而告吹。
接下來,我準備一下會計師考試,因為壓力大,經常拉肚子、失眠,複習效果不好,想想沒有綠卡,考了也未必找得到工作,而中途放棄了。現在身分是工作簽證(H-4)沒有綠卡,在美國處處碰壁。現在考慮回國,網上考察了一下,好像中國會計制度與美國不同,很難找會計工作,且多數公司不要40歲以下的。如果現在再回去改行,這麼多年的投入金錢與時間的投入都浪費了。非常後悔相信老公跟他來美國,失去國內地產大好掙錢的十年,自己把在中國的存款在美國已經花完,在這整天都在緊張奮鬥中度過,最終換來的卻是一無所有,感覺很失落。想問律師:
老公能否申請到綠卡,真不好說。他現在還在準備,就算能申請到最快也要一兩年。如果我在美國重新準備註冊會計師考試, 再找工作,加上今年,我也有三年會計師經驗。這樣申請綠卡行不行?
答:看來你在美找工作與申請合法身分的過程中一波三折,很是不順。我們很同情你的情況。你信上說你現在的合法身分是工作簽證家屬,也就是說你先生是工作簽證。就在美國調整身分而言,如果你先生不能以工作簽證身分轉成綠卡,你作為其配偶,拿到綠卡的希望也不高。
要想改變你目前的狀況,你還是要找到一個合適的雇主願意為你申請工作簽證。以你在美國拿到註冊會計師及你的工作經驗,直接申請綠卡的可能性也不大。除非你有過人的一技之長,也許你可以通過特殊人才從而直接申請綠卡。
工作簽證轉換中要保持身分合法 (李亞倫律師)
問:我持有工作簽證(H-1),最近找到一份新工作,現在正在申請工作轉換中。請問:是否需要拿到收據還是律師一遞交文件,我就可以開始為新公司工作?我相信最好是等拿收據。但是預計收到收據及我的暫定上班時間不到兩周。看來照規矩要給現任雇主兩個星期的通知。我應該要求新公司做加急處理嗎?
答﹕最好是等到你能確定移民局已接收你的工作簽證轉換申請,因為遞交申請有時會因表格填寫或支票出錯而被拒。若是那樣,如果你已跳槽為新公司上班,你就是非法工作。要盡快確認移民局已簽收,可以透過請求加急處理,但你和公司必須知道美國移民局的加急處理費用是1225元。這個費用是否值得,要由你和公司來做決定。大多數要求加速處理的案件不僅是為了要儘早拿到收據,還是要確保受益人留在舊公司直到新公司的工作簽證獲得批准,讓他或她一直維持合法的工作簽證身分。
網上B-2延期 移民局會用電子和紙本收條顯示(鄭毅律師)
問:我申請旅遊簽證(B-2)延期已經一個半月了,沒收到紙質的收條。我用的移民局電子登記系統(ELIS),網上可以看到一個文件,叫案件收到通知(case receipt notice)。上面有個表格寫了姓名、生日、出生國、類型和移民局號碼。這個就是收條麼?
答:你從網上遞交申請後,電腦會顯示收據確認號(Confirmation Receipt Number),並產生一個PDF版的收據,申請人可以列印出或存到電腦上。移民局通常在10天後也會寄出紙質的收據,即I-797通知。該通知上的收據號(receipt number)和電腦上是一樣的。
如果申請人沒有收到紙質的收據,可以打移民局客戶服務電話索取。同時你也可以查詢你的銀行戶頭,如果移民局已經收取你的費用,就證實移民局已經接受你的案件了。
半職實習生可申請全職H-1B
問:我目前是在一個小公司實習,不是全職員工,實習期(OPT)在今年7月中旬結束。我提出公司要在4
月之前幫我申請工作簽證(H-1B),可是公司說4月申請的時候不大可能直接給我全職工資,但是說10月後可能會全職雇用,到時才給全職的工資和保險等。
我想問律師,在4月申請工作簽證的時候,是不是公司只要提供一個從10 月開始全職工作就可以了?不一定要在4月申請時證明已經給我全職工作?
答:每年的工作簽證申請是4月1日開始遞交,即使你的工作簽證申請被批准了,簽證名額要等到每年的10
月1號才能下來。儘管你目前是半職(Part-time),如果你的公司同意讓你在今年10月轉成Full-time(全職),即使你在申請未批准期間仍
是半職,你還是應該申請全職的工作簽證。這樣你的工作簽證一下來,你就可以合理合法地轉換成全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