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判的是一桩绑架案,犯罪嫌疑人是一个30多岁的民工,绑架了一个岁左右的男孩儿,让人欣慰的是,孩子安然 无恙。虽然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但他仍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民工绑架的是老板的儿子。之前,他在老板那里干了八个月,却没有拿到一分钱。他几次求老板先预支点钱,哪怕几百了也行,他是家里唯一的顶粱柱,他的母亲患有严重的心脏病,一天离不开药,孩了上学也要用钱,还有他的妹妹,因为失恋患了精神病,他还要为妹妹治病,他不能看着妹妹披头散发满街乱跑。他每次找老板要钱,老板都一脸的不耐烦。往往他还没有说上几句话,就被老板叫来的安保赶出了办公室。
终于,他忍无可忍,绑架了老板的儿子。后来,他后悔了,他完全可以跑掉,但他怕孩子一人出什么意外,也怕孩子害怕,他一直把孩子抱在怀里。当警察出现的时候,孩子在他的怀里睡得正香。
他被判了五年。旁听席上的人都为他惋惜,说到底是不懂法,否则,也就不会付出这样大的代价。他那风雨飘摇的家该怎么办呢?
就在法庭在宣布退庭时,从旁听席上传来一个苍老的声音:“等等,我有话要说”。大家扭头望去,是一个年过花甲的老妇人。有人订识她,她是男孩儿的奶奶,也就是老板的妈妈。孩子被绑架之后,老人一病不起,那是她最爱的孙子,也是孙辈中唯一的男孩儿。众人的心里都有些紧张,或许,老人还要提额外的条件,那个一无所有的农民工还能承受得了吗?
老人慢慢地向被告席走过去。她站在民工面前,大家看到,她的嘴角在抖动。大厅里雅雀无声,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
突然,老人弯下腰,向民工深深地鞠了三个躬。所有的人都楞住了,包括原告席上的老板,他想母亲大概老糊涂了。
老人抬起花白的头,泪水流了一脸。良久,她缓缓地说:“孩子,这第一躬,是我代表我的儿子向你赔罪。是我教子无方,让他做出了对不起你的事,该受审的不应该只是你,还有我的儿子,他才是罪魁祸首。这第二躬,是我向你的家人道谦。我的儿子不仅对不起你,也对不起你们一家人。作为母亲我有愧呀。这第三躬,我感谢你没有伤害我的孙子,没有给他心灵留下丝毫的阴影,你有一颗善良的心。孩子,你比我的儿子要强100倍。
老人家的一番话,令在场的人为之动容,这是一个深明大义的母亲。而那个民工失声痛哭,是感动,也是悔恨。
事情的结果是,老人的儿子不仅向农民工支付了工钱,还把那个农民工的母亲和妹妹接到城里来治病。故事以喜剧结束。
我想,是老人家的宽容和大义救赎了儿子的灵魂。母亲的三个鞠躬不仅是鞠给农民工的,也是鞠给儿子的。她是用这样的方式规劝儿子,不能做有昧良心的事。
不管我们选择了怎样的人生道路,“走得正”是第一要义。不愧对良心,不违背道义。最起码,不要做让母亲伤心的事,不要让母亲为我们低下已花白的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