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准备效法美国《海外账户纳税法案》(FATCA,俗称反肥猫法),在全球范围内追踪逃税者。
美国将于2014年7月1日实施FATCA法案。去年圣彼得堡G20峰会,各成员方同意2015年年底,自动开始税收信息共享。这样一部法律将带来的效果,或许不能仅仅用“深远”来描述。
FATCA打击富人逃税利器
中国经营报报道,美国长期资本利得税率处于历史低位,目前仅为15%,巨富阶层所承担的实际税率低于普通人。巴菲特称:“去年个人收入为4600万美元,在没有刻意避税的情况下,其中17.7%用于交纳所得税。而我的秘书去年收入为6万美元,其中30%交了所得税。占人口1%的富人所负担的税率比接待员、甚至清洁工都低。”
其实,美国早有强制纳税的打算,只是金融危机加速了FATCA实施。早在2005年2月,美国司法部逮捕了亿万富翁安德森。此人被控利用巴拿马及英属维京群岛的离岸公司,5年内赚了5亿美元,逃税2亿美元,堪称不折不扣的“逃税大王”。最终他被判入狱9年,2亿美元收归国库。
2009年美国政府祭出重拳,拿瑞士银行开刀,对其展开调查,要求公开美国富人账户,最终迫使瑞银以7.8亿美元的罚金,提交8000名美国客户的资料,换取美国政府免予起诉。
软硬兼施,美国国税局推出海外金融资产自愿申报计划(OVDP),鼓励利用海外账户逃税者主动申报,补缴税款并缴纳较低罚金,以免除起诉和巨额罚款甚至可能坐牢的风险。效果不俗,同年15000人主动加入计划,补交税款和罚金22亿美元。
趁热打铁,2010年国会通过《海外账户纳税法案》(FATCA)。今年7月新法正式实施,动见观瞻。
2011年,美国国税局出台法案实施细则,要求境内的外国金融机构——银行、保险公司、经纪人、经销商、对冲基金、证券化工具和私募股权基金,必须向其提供美国客户的账户信息,违者扣缴30% 的预提所得税。众所周知,几乎所有外资金融机构在美均有分支机构,可谓一网打尽。
规定申报的海外财产,包括海外银行账户存款、海外投资股票,债券,其他金融有价证券以及权益性资产等等,不包括实物资产。新法不对金融资产征税,只要求披露;个人收入部分必须报税。举例来说,美国公民A持有一家海外公司1亿元股份,公司2014年亏损,无需缴税。个人收入,如利息、分红,版税及增值等,依法纳税,否则处以40%应纳税额的罚款,严重的还会判刑。
部分富人被吓跑
FATCA生效在即,部分美国富人选择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去年,放弃美国国籍和永久居民身份的人数创历史新高(2999人),比前年增长221%。
福布斯报道,美国税法规定,公民和永久居民的所有收入都要向美国政府缴税,即使住在国外也不例外。纳税人如果未申报资产将受到重罚,罚金最高可达账户余额的一半。美国国税局估计,美国公民海外资产没有报税造成美国国库每年高达1000亿美元的损失。
税务专栏作家伍德(Robert Wood)指出,美国的全球性税收及信息披露法律是彻底的“压榨”。对在国外生活和工作的美国人来说,他们必须向所居住的当地机构申报并缴纳税款,同时仍然要继续向美国政府纳税。“越来越多在海外的美国人意识到他们有义务向美国纳税申报。”在瑞士苏黎世工作的美国税务律师马修(Matthew Ledvina)表示,“一旦知道了这一点,他们就会决定放弃美国国籍。”
中国即将加入FATCA
越来越多的国家意识到与美国进行合作、分享信息,有助于防止偷税漏税,掌握移民动向,控制资金外逃,打击经济犯罪,实现双赢。
FATCA刚推出时,曾被外界批评为美国的“霸王条款”,也是迄今为止美国法律域外管辖权,在税收征管领域最大范围的延伸。
但是,规范账户、加强监管,毕竟是大势所趋。如今越来越多的国家意识到与美国进行合作、分享信息,有助于防止偷税漏税,掌握移民动向,控制资金外逃,打击经济犯罪,实现双赢。以英国为首的九国率先与其签署协议,寻求实质性互惠;另有近百个国家正在洽谈之中。随着FATCA 法案全球推广,居民海外账户信息将更为透明,避税天堂的好日子快要走到尽头。
去年“第五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中美双方承诺尽最大努力在法定生效日前,就FATCA的实施达成协议。 “这意味着中国政府将在2014年7 月1 日前与美国签署政府间协议,或至少以备忘录形式承诺加入。”
今年1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的决定》正式施行,拥有海外金融资产和负债的中国居民个人,必须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申报相关情况。3月,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张志勇表示,中国必须加强税收方面的国际合作,加入国际逃税信息的互换工作,打击跨境逃税。
能否借力使力,化压力为动力,顺势推出中国版“反肥猫法案”,这将考验中国主政者的智慧与远见。
肥咖生效 在美銀行藏錢不安全
北京和華府就肥咖條款達成協議,中國人將很難在美國的銀行帳戶藏錢。(美聯社)
美國「海外帳戶稅收遵循法」(FATCA,肥咖條款)1日正式生效。由於6月底美國財政部已宣布與中方實質性達成「肥咖條款」的政府間協議,美國財政部前助理副部長、皮特森國際經濟研究所高級研究員蓋瑞.赫夫鮑爾(Gary Hufbauer)說,「可以肯定的是,美國不再是一個中國人藏匿個人資產的安全港灣了」,「對於那些想通過美國的銀行藏匿資金的中國公民和他們的家庭來說,他們可能要另外找一個國家了」。
「第一財經日報」報導,「肥咖條款」被看作是2009年美國國稅局出台的類似條款的「加碼版」。報導說,根據美國財政部官網信息,中國屬於「肥咖條款」政府間協議框架「模式一」的適用類別,比照已正式簽署協議的國家或地區與美國敲定的「模式一」協議文本,中方在向美方提供信息的同時,可換回相當敏感的金融信息,包括中國居民在美國金融機構開戶者的姓名、住址、帳號、有關金融機構的名稱和識別碼、儲蓄帳戶的利息總額,以及帳戶所獲得的源自美國的紅利總額以及其他符合美國稅法報稅規定的收益總額。
赫夫鮑爾說:「我並不清楚中國和其他國家之間是否有類似的協議,但與美國簽署的這種協議應會越來越多地出現。對於那些已經在美國銀行開設帳戶,而且不想讓官方知道相關信息的中國公民來說,他們應儘快把在美國的帳戶關掉,因為這些信息可能已藏不住了—也許不會馬上被披露出來,因為協議的執行需要一段時間,但美國已經不再安全了。」
中國不少業內人士認為「配合美國查稅,對中國沒什麼意義,金融機構反而要付出很大成本。而且一些在美國有綠卡的國內銀行高管對此頗為緊張」。
美国助中国清查裸官是否是贪官(乔磊)
中国有个特有现象,一些当官者将自己的老婆孩子送出国外,自己在国内照样升官发财,这种官被称之为裸官。而这种裸官也被视为最容易成为贪官,因为老婆孩子在国外生活要吃要住要享受,那全是靠钱堆出来的。中国官员那点工资,在美国也就属于比穷人收入高不了多少的水平,而老婆孩子要在美国过富人的生活,这裸官就得能捞。过去,裸官们的“外在美”(指老婆孩子在美国)在美国有多少不是正道来的财富没有人监管,美国人不管,中国人又管不了。而如今这种情况将会改变,或者说贪官或是他们的“外在美”在美国的好日子快到头了。
美国财政部日前宣布,它已经与中国政府草签一份协议,以实施一项遏制海外逃税的联邦法律。美中两国政府已经就该协议的条款取得共识,但在正式签署前还需要审议协议的细则。
2011年12月下旬,美国国税局公布了《海外账户纳税法》(FATCA)的部分细则。该法要求居住在美国境外、在海外拥有7.5万美元以上金融资产的美国公民和美国绿卡持有者向国税局申报,在外国银行存款超过1万美元以上的也要申报,拒不申报者被视为有意逃税。美国2010年出台的《海外账户纳税法》经过几年的修改,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生效。该法规定,外国银行和金融机构必须把它们所掌握的美国公民和永久居民的账户信息交给国税局(IRS),否则它们在美国的分支机构将受到惩罚。根据美中草签的协议,中国相关金融机构将向美国政府提供美国公民和永久居民在华金融账户信息,作为交换,美国有关银行也会把中国公民在美金融账户信息提供给中国政府。
美国推出《海外账户纳税法》主要是防止美国人偷税,但这里也包括不是美国公民但持有美国绿卡者,这就对中国人有影响了。老乔之前写过一篇文章,介绍过到目前为止中国大陆有160多万人获得美国绿卡,有40万人入籍美国,这样算下来还有120万人持有美国绿卡但属于中国公民。中国富人最喜欢移民美国,而贪官也把美国视为天堂,裸官们也乐意“外在美”,而不会把老婆孩子送到非洲去享福。获得美国绿卡的中国人将是美中协议最受关注的人,他们在中国的金融资产要向美国国税局申报,而他们在美国的金融资产情况的信息美国也会提供给中国。美中协议将使中国政府首次可以掌握中国公民在美国拥有财富的具体信息,如果从反腐败的角度看,这对中国有利。特别是对了解裸官们的“外在美”在美国拥有财富情况可以拿到最直接的资讯,如果裸官们的“外在美”在美拥有较大数量财富,而财富来源又有疑点,这样就容易顺藤摸瓜搞清楚裸官们到底是不是贪官。当然清理美国提交的中国公民财富资料,需要有针对性、也需要在法治的框架下进行。中国公民合法获得的财富是他们劳动所得,应当予以保护。而对于那些侵吞国家财产和受贿致富的蛀虫,揭开他们的老底并使其接受法律的制裁则是会大得民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