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女婿、洛杉磯縣高等法院法官卓洛夫﹙Rolf M. Treu),28日對「加州公平教育案」﹙Vergara v. California)作出了最後裁決,推翻加州教育法規的五款條文並裁定違憲。法院認為,現行有關支配教師任期、解僱和裁員的法律,會迫使學校主管將有熱情、有才能的老師推出學校系統,並且維持無效或低效的老師年年敷衍教室,這樣的局面會對加州學生造成了嚴重傷害。這項最後裁決等同於「教師終身制」再面臨挑戰。華人教育界咸表贊同,但加州教育總監反對。州檢察長賀錦麗代表州長布朗,於周五在洛縣法院提出上訴。
法官卓洛夫說,「原告已經證明了他們提出的所有問題,符合他們的主題。」他在裁決中指出,加州教師的任期和解僱法,不公平地將不稱職的教師提供給弱勢學生,根據加州憲法平等教育的精神,侵犯了這些學生權利。作為原告的九位加州學生和他們的家庭勝訴。卓洛夫對於加州公平教育案的最後裁決,與他在6月的初步裁決﹙Tentative ruling)一致。他在最後裁決指出,加州憲法第一次保障公平教育,包括有機會獲得優質教學。這是正確的一步,超越了初步判決的要求:提供足夠的教學時間和經費。
具有20多年教齡的特殊教育老師張曼君表示,這是一項遲來的正義,不稱職的老師應該被淘汰,否則無從提升學生的水準。1990年代她獲任加州教育委員,當時加州的英語標準測驗在全國倒數第二,尤其洛杉磯聯合學區﹙LAUSD)幾乎墊底。直接影響學生成績的重要因素就是老師,因為沒有一個教師責任制﹙Accountability),學生的表現同任課老師沒有關係,主因是加州教師工會強烈反對。她認為,工會對教師的保護太超過,捆住了校長的手腳,對於不稱職的教師無可奈何,解僱一名教師要打兩年官司花掉100萬元訴訟費,迫使管理層放棄。教學不力的老師們可以繼續得過且過,最終受到傷害的還是無辜的學生。
前阿罕布拉學區教委會主席黃趙企晨指出,教師終身制缺乏競爭力,阻礙了教師隊伍的更新與進步。由於該項不合理的制度可以保住教師的鐵飯碗,所以他們都樂意聚集在教師工會的大旗下,無論表現如何都可以受到袒護。他們也可以不管學區的預算多寡,集體要求調漲工薪。而在位的教育委員們出於選票考量,往往不敢說話,聽之任之。此次判決,如果從法源上取消了教師職位終身制,不僅可以鞭策教師努力上進,而且可以削減工會的權力,不會像現在這麼強大。
聖瑪利諾學區教委張志堅認為,法官的最終裁決是非常正面的,對學生和家長都好。學區如同一個公司,既然表現不好的員工可以被裁,那麼表現不好的教師也不該享有特權。所以,他希望教師工會對此項判決不要強力杯葛。大多數工會成員也是為人父母,不妨設身處地想一想,如果自己的孩子受教於一名不稱職的教師,學習成績長期不合格,自己是否會無動於衷、心甘情願呢﹖
哈岡學區教委陳介飛也認為,目前教師兩年試用期太短,一經轉正就幾乎成為終身職,之後再想裁員就非常困難,教師隊伍也難以新陳代謝。他補充,還有一項「後來先裁」的制度也不公平,對那些有理想有才華的青年教師傷害很大。所以,卓洛夫法官的最後裁決有一定的進步意義。但陳介飛也表示,教師的保護也是必要的,如何能夠在保護教師和學生之間取得一個平衡點,這才是教育改革深入的方向。
但是,加州教育總監托拉克森﹙Tom Torlakson)表示反對,他在29日發表聲明指出,「 作為加州教育總監,此案的定性不屬於本人管轄,但很明顯,法院的裁決沒有得到事實或法律的支持。該項裁決很模糊,沒有說明有關立法如何成功地改變了被挑戰的法規,並且使得法庭信納。因此,我會敦請加州總檢察長尋求上訴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