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着政府的帽子,拿着企业的票子,屡被禁止的“红顶商人”,仍在编制内外自由游走。最新数据显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共排查出党政干部在企业兼职近8万人,完成清理约5.5万人。(9月27日 中国网)
“红顶商人”即同时兼具公务员和商人双重角色。“红顶商人”源自清朝左宗棠新疆平乱时期因军饷不继,委托胡雪岩在上海为他筹借洋款、购买军械,最后胡因借款一千七百万两资助收复新疆有功,被清廷赏穿黄褂,赐从二品顶戴珊瑚,因清朝帽顶一般是红色的圆锥样,所以人称“红顶商人”。那么现在是否依然有“红顶商人”呢?从本质上说,58家副部级以上央企老总都可以称为“红顶商人”,但他们虽有编制级别,却只在央企“独栖”。而中组部所清查的“红顶商人”,是指身边国家公务员,却在国企兼职领取另一份高薪的“两栖人”。
与双栖“红顶商人”一样倍受媒体关注的,还有退休高官出任国企独立董事现象。2006年施行的《公务员法》第102条明文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3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不过,《公务员法》虽然规定了三年冷却期,并规定了相关申请、报告、备案与企业任职期间不得领取薪酬等规定。但那些六旬开外的退休高官们面对国企的高薪诱惑,又怎么会管得了那么多呢?相关数据显示,2011年市值排前50的上市公司中,有34位政府退休高官任独立董事,全部A股上市公司中聘请担任不同职务的前任官员达到了1599人,其中近500人担任独立董事。而之所以企业热衷聘任退休高官担任独董,看中的正是依然有广泛影响力与大片“权力磁场”的退休高官们在关健时刻与相关部门“打打招呼”,“朝中有人好办事”规则之下,自然这些独董们一言抵万金呀。
针对《公务员法》102条规定流于形式化现象,2013年,中央组织部再发意见,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用“严禁”“不得”“不准”等词语替代“原则上”、“一般”等模糊词语,对已退休或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到各类企业兼职也进行了刚性规定。又称18号文件,此后,全国共清理干部在企兼职40700多人次,中组部共清理兼职省部级官员229人次,一些兼职企业独董的退休官员也纷纷辞职。
不过,利益之下,在职官员依然想尽办法想要涉足一下名利双收的两栖“政商圈”,他们或介入金融部门、投资融资部门,或兼职行业、社团协会负责人,悄悄穿起“红顶商人”隐身衣。而他们舍身犯险的目的只有一个:相对于政府部门每月几千元的的清汤寡水,国企高管与独董的百万年薪无疑如同美味的河豚肉。
幸运的是,新一届党中央深刻认识到了这种问题的严重性,不久前,中央通过了《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近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这是中央明确提出对国企高管工资改革的重要信号。而这一减薪信号正为全面清理两栖“红顶商人”创造了良机,当犯险的两栖“红顶商人”们意识到美味的河豚肉已大幅削减并安全质量下降之时,他们自然不愿再“冐死吃河豚”了。
总之,防范政府官员跨界“演出”,变“红顶”官商“双栖”明星,一方面要通过国企薪酬制度改革将“红顶”降色,一方面要通过《公务员法》102条规定、中组部18号文件精神,强化在职与退休官员权力之手乱伸,并在问责形式上以“拔出萝卜带出泥”的态度,追查背后权力、利益链接,并给予相关责任者、护庇者以党纪政纪处分,真正传递震慑。当组织、编制、问责制度漏洞补齐,官商利益天平持正之后,双栖“红顶商人”现象也就不查自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