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宣布6名副校长全部被新的副校长所取代,有网友“推论”学校副校长一次性大换血,其中肯定“有问题”。据校方称,并不存在所谓的“内幕”。(京华时报10月18日)
高校一下换掉6名副校长,在“外人”看来,力度太大,必有问题,但其实,这在国内高校并不鲜见,由于对于高校校领导的任职,主管部门明确要求不得连续在一个岗位上担任两届以上,以及超过58岁不再进入新班子,超过60岁要退出,因此,如果遇到所有班子成员或因年龄、或因任职年限而都要调整,就会出现多有班子成员都调整的情况。
但这并不表明,网友的“推论”,就毫无道理。这种“推论”的存在,折射出民间要求改革高校校领导选拔、任命机制,增强校领导选拔、任命公开、透明度的呼声。目前被体制内管理部门认为正常的校长、副校长任命,从办学角度看却并不那么正常。
在国外,大学校长的选拔,由对大学理事会负责的校长遴选委员会进行,在选拔过程中,要充分听取教授、学生的意见,主要看候选人是否胜任校长岗位要求,没有明确的任期和年龄限制,连续担任校长20年的,大有人在。而在校长上任就,对于关键管理岗位,如副校长,校长有提名权,再由大学理事会任命,这样组成的行政管理团队,对校长负责,而校长则对理事会负责。如果管理团队的工作业绩不佳,校长会被罢免,管理团队也将由新任校长组建。
在这种选拔、任命机制之下,大家并不会对校长和副校长的变动,感到敏感,也不会纠结于领导的任期、年龄,因为整个过程是公开、透明的,而且,担任校长、副校长,在职位上拥有职权,享有相应待遇,而一旦离开职位,就不再保留待遇。
但我国的大学校长、副校长选拔、任命却不同。在目前的高等教育管理制度中,校长是由上级主管部门选拔、任命,作为一级干部进行管理的,因此,对校长会有任期、年龄的限制——这不是按职业化要求来选拔校长,而是按官员的管理要求选拔校长。另外,虽然《高等教育法》明确校长有提名副校长的权利,但通常这一权利只是象征性的,大学的副校长还是由上级主管部门考察、任命的。
这带来诸多问题。首先,选拔的校长、副校长,首要身份是官员,而不是教育家,由于有明确的任期限制,校长、副校长,都会关注任期业绩,而不会从长远考虑学校的发展。其次,师生对校长、副校长选拔,没有参与权、决策权,甚至就连知情权也没有,有的大学在召开校长大会之前,教授和学生都不知道即将到任的校长姓甚名谁,因此,对校长的选拔、任命充满质疑;再次,本来应该有校长提名的副校长,也由上级部门任命,会出现副校长并不配合校长工作,产生矛盾的问题,近年来有的高校探索公选副校长,这被认为是进步,但这种做法,完全无视校长的提名权,除非校长本人要求通过公选提名。而对于校长提名副校长,公众也不支持,因为现在的公办高校副校长,是有副厅行政级别的,一旦晋升为副厅干部,就会一直享受相关待遇。
西安交大6名副校长更换之所以遭遇质疑,根源就在于目前的校领导选拔、任命机制,如果校长公开遴选、师生参与遴选过程,校长提名副校长,由大学理事会任命,就不会引来质疑(或者对人选的质疑意见,早已在遴选过程中表达)。在校长、副校长都由主管部门任命、师生无法参与、表达意见的情况下,遭遇质疑几乎不可避免。
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完善我国校长选拔、任命制度,过去3年来,我国也在少数高校开始试点校长公选,但总体看来,公选改革的力度还不大。我国要加快推进校长公开选拔改革,并切实落实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都提到的“取消学校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只有建立新的校长遴选机制,发挥师生在选拔校长中的作用,增加校长选拔的透明度,尤其是按校长岗位职责的标准选拔合适的人选,才能让选拔的校长,全力服务于办学,用心做职业化的校长,而不是把校长、副校长岗位作为一个获取权力和利益的官位,加以争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