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特殊原因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5分钟以上,将算Ⅲ级教学事故,将扣一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算起来平均有2000多元。如果一年内累计迟到6次,就视为一次Ⅰ级教学事故,将被扣发6个月奖励性绩效津贴,也就是10000多元,同时取消两年内评优和申报高一级技术职务、管理职务的资格……最近,南京财经大学出台《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对教学事故的种类和等级,教学事故的认定、处理与申诉等作出详细规定,堪称南财大建校史上控制教学事故的最严新规。
迟到很严重:
无故上课迟到一次5分钟以上,就算Ⅲ级教学事故
对于很多上班的人来说,迟到是工作中犯的小错误之一。有的单位会象征性处罚几块到数十块不等。有的宽容一些的,可能就会睁一眼闭一眼就过去了。不过,南财大出台的教学新规中,对于迟到有非常严厉的处罚规定。
此次出台的《办法》将教学事故分成课堂教学类(包括实践性教学环节与论文)、考试与成绩管理类、教学管理类、教学保障类等四类,根据性质和所造成影响程度的不同,分成重大教学事故(Ⅰ级)、严重教学事故(Ⅱ级)、一般教学事故(Ⅲ级)三个级别。
其中针对教师,《办法》罗列了多达20种教学事故情形,包括歧视、侮辱、体罚学生,在上课时接听电话,上课宣讲无关内容或播放无关视频,无特殊原因离开课堂超过10分钟,无特殊原因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5分钟以上,未经同意擅自变动上课时间或擅自请人代课等。也就是说,一个老师只要没有特殊原因上课迟到一次5分钟以上,将被认定为Ⅲ级教学事故。
罚款也很多:
一次扣2000多元,六次扣10000多元
按照《办法》规定,无故上课迟到一次5分钟以上的老师,将被扣发一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老师平均一个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是2000多元,相当于工资的30%。这也就意味着,迟到一次,就被扣掉2000多元。
这还不是最严厉的。《办法》还规定,“一年内累计两次Ⅱ级教学事故视为一次Ⅰ级教学事故,一年内累计三次Ⅲ级教学事故视为一次Ⅱ级教学事故。”而且,“Ⅰ级教学事故责任人将会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并被扣发6个月奖励性绩效津贴,取消其两年内评优和申报高一级技术职务、管理职务的资格。情节特别严重者,给予直至开除公职的处分。”
也就是说,如果一个老师一年内累计无故上课迟到6次5分钟以上的,将被视为一次Ⅰ级教学事故,将被扣发10000多元,还有取消两年内评优以及申报职称等处罚。
为啥要严罚?
校方称老师迟到耽误的是学生时间
针对老师上课迟到,就要算教学事故,给予如此严厉的处罚,是否有些过了?学校一位相关人士表示,老师上课迟到和一般工作人员上班性质不同。“老师上课,面对的是全班50名甚至100名学生。他(她)没有特殊原因,迟到一次5分钟以上,耽误全班同学多少时间,后果不是单个工作人员迟到那么简单,所以,教学无小事,列为教学事故处理,尽管严厉,但是是对学生负责。”
那是不是以前经常有老师上课迟到?或者常出教学事故,才逼着出台这样的规定呢?南财大的相关人员表示,教学事故哪个学校都有,南财过去也出现过,但并不多。“以前因为有关要求散落在学校很多教学文件里,没有一个专门的文件来详细界定和明确。这次只是出了专门的文件,罗列得详细清楚一些。就像立法一样,不是有问题才要立法,而是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