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政府財政困窘,國稅局(IRS)卻為政府的「慷慨」或「愚蠢」增添笑話。國稅局承認,詐領退稅案逐年增加,兩年前政府被詐領退稅款65億元,預計2016年將達210億元。明知會被騙,甚至還知被騙金額「預算」多少,卻無法防範未然,到底是美國政府太有錢,家大業大,禁得起折騰;抑或官僚體系太無能,法律系統不完備,坐視國庫被歹徒當提款機?令人感不可思議。
美國政府被退稅詐去多少錢?先看有案可稽的資料。除了上述資料,2010年被詐領52億;2011年,國稅局成功阻止140億元被詐欺退稅;2012年也阻止200億元被詐退。本報暫未找到歷年被詐領金額,但國稅局承認,2011年迄今,已攔截1260萬件可疑退稅案,總金額400億。以2011年為例,查獲94萬份不實申報退稅案,但漏網之魚(成功詐領者)達150萬份,由此推斷,被阻止的案例只是小部分,多數案例詐領成功。
詐領美國退稅多容易?NBC報導,只需納稅人姓名、出生日期和社會安全號碼(很多詐欺案使用死人、兒童或老人個資),就可向國稅局申報退稅。當然,退稅需有薪資或收入的W2或1099表,這種表格也可偽造。依現行法律,只要納稅人申報退稅,國稅局須在30天內完成退款;等夏天報稅和退稅高峰季過了,國稅局才開始審核退稅表有無錯誤,這時歹徒早已得手,逃之夭夭。
國稅局說,它很清楚問題的嚴重性,但受限體制和法律規範,經常無法在發出退稅款前,追查系統發出的警告訊號。國稅局的偵測系統過時,難察覺許多詐欺。所謂偵測,只是退稅指定匯進同一帳戶或地址、不尋常退稅等,但近年許多退稅寄到國外,有人甚至同一地址申請2000筆退稅,因此被發現。其他報導說,只要有部電腦,小學六年級程度,懂得填基本稅表,就可從事退稅詐欺,「從業門檻」很低。
報導彷彿讓人看到一幅畫面:國稅局知道國家金庫有破洞,小偷不斷想偷搬鈔票,國稅局雇員卻須拚命協助把鈔票裝進小偷的背袋中;除非小偷背了很多個背袋,或一再出現,國稅局才有機會(但不一定)發現。法律規定,拿背袋來(申請退稅)的人,30天內須給錢。在預算有限、人手不足、個資盜竊猖獗下,國稅局無法核實要錢的人是正常退稅或小偷,只能先給錢、再審核。
糟糕的是,雖然國稅局和司法部門加強對付,但去年只有748人因此被判刑。從事退稅詐欺的人多不勝數,如果申報退稅不成,通常只是稅表被拒,不會有刑事責任,被起訴的比例低微。這麼愚鈍的制度,創造「寬大仁慈」的犯罪詐欺環境,罪犯多數逍遙法外,每年至少數十億元被歹徒拿走,國稅局卻兩手一攤,擺出「錯不在我」姿態,真讓遵法守紀的合法納稅人扼腕嘆息。
制度漏洞很明顯。一,歹徒利用時間差。只要取得他人姓名、出生日期和社安號碼後,趕在1月初稅季開始即填表申請退稅。由於企業核發W2或1099表,依法只要3月底前提供國稅局,1月到3月兩個月期間,國稅局手上如缺W2和1099表可核對扣抵稅款(tax withheld),只能在30天內乖乖把錢送進歹徒指定帳戶中。
二,追查無力或難以追究。國稅局對詐領案技術上難區別是惡性詐騙,或納稅人不懂稅法誤報(誰讓美國稅法這麼複雜),所以一體從寬,只拒絕,少追究,等於變相鼓勵歹徒鋌而走險。除非國稅局移送偵辦,但聯調局等單位人手有限,根本難應付龐大的退稅詐欺疑案,官府「三不管」,類似犯罪怎能不猖獗。
三、法律之間不夠協調嚴密。如果退稅期限不嚴限30日,給國稅局更大空間,等稽核確實再退稅;或企業提報國稅局W2或1099表也修法提前,讓退稅有案可互相勾稽對照,應可減少「盲目退稅」。國稅局為何不尋求修法,坐視稅款每年被詐領,很難讓人理解。
美國財政困窘,2014年赤字雖縮減至4830億元,是歐巴馬執政六年新低,但還是個大洞,每年卻坐視巨款被詐領,使租稅政策失去公平公正。美國內政常被形容為「千瘡百孔」,需要大規模行政改革,退稅缺失只是其中一環。但火未燒到眉毛,政客不會關注吃力不討好的改革。這種慷納稅人之慨的常態,如同豪奢無度的大戶,即使家道快中落了,依然揮金如土。這真是超強的美國政府治理上的一大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