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喬安遭公布LINE對話紀錄,顯示她一開始就是要援交。
「太陽花女王」劉喬安去年底遭《壹週刊》踢爆援交,劉女反駁稱只是去賣酒,被設局陷害,怒控周刊社長裴偉涉妨害名譽,但《壹週刊》昨公布當初記者化身採訪劉女的LINE對話紀錄,顯示劉主動詢問客人癖好、價碼,證明劉一開始就為援交赴約,不排除反控劉誣告。
劉喬安(30歲)於太陽花學運期間被拍到一身熱褲、馬靴、襯衫的靚照,在網路上暴紅,被封為「太陽花女王」,但《壹週刊》去年底報導,劉曾到北市六福客棧與一名香港男子援交,還向他強調,「我不是一般的prostitute(妓女)」、「大家都說我pretty tight(超緊)」,並喊價「我出國10萬元、在台灣7萬元」,但港男只願出2萬元破局。
報導刊出後,劉發聲明承認曾為生活下海陪酒,但堅稱當天是去賣酒卻遇到嫖客,她離開飯店還嚇到哭出來,並赴北檢提告。前天檢方傳喚聯繫劉的「小嫻」與港男出庭,他們坦承是記者,因接獲爆料,才化身採訪約出劉,劉見港男當庭痛哭。
《壹週刊》於昨凌晨起正式反擊,在網站公布記者化身「小嫻」採訪約出劉的LINE對話、照片,內容顯示劉得知小嫻要介紹客人,不僅詢問時間、價碼,還問當天應該穿什麼樣的衣服,客人是否「有癖好?」事後援交破局,劉還向小嫻抱怨,客人只給她2000元車馬費,要求小嫻「補我一個客人」。而劉離開飯店後從容搭計程車、滑手機,沒被嚇哭的樣子。
《壹週刊》也公開出刊前採訪劉回應的錄音、錄影,內容顯示劉女起初受訪坦承援交,但強調她不能承認,希望記者刊登她去飯店是為了「賣酒」,因為「我是問了許淑華後,議員教我這麼說的」。
對此,劉昨僅說:「我不懂《壹週刊》跟我有什麼仇,為什麼一再用設局取得的訊息傷害我?」民進黨北市議員許淑華昨則發聲明駁斥劉,並指劉若再繼續亂爆料,不排除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