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财年H-1B名额告罄 移民局停止收件 择期抽签(徐一凡 )
4月7日下午,美国移民局(USCIS)发布消息,宣布2016财年H-1B工作签证申请收件已经满额,将不再收件。移民局说,它将使用抽签方式选出申请人予以审批,但由于申请量巨大,暂时无法公布具体抽签日期。
根据移民局发布的消息,4月1日,移民局开始接收2016财年H-1B工作签证申请,到第五个工作日结束时,收件数量已经用完2016财年H-1B工作签证的名额,包括6万5000个常规名额额2万个硕士以上学位的高学历豁免名额。因此,移民局通知停止收件,采取抽签方式选出申请者,再进行审理。
抽签依然是先从高学历申请中抽出2万个豁免名额,未中签者再与其他申请者共同竞争6万5000个名额。抽签之前,移民局首先要做的是录入申请信息。因名额限制而未被选中的申请材料和申请费,移民局将退还。如果“重复递交”申请,不仅不能中签,而且移民局不会退还申请费。
移民局没有公布开放申请这5个工作日总共收到了多少申请,而且因为申请过多未定下抽签日期。不过,根据往年的经验,移民局非常爱搞“突然袭击”。它处理2014财年和2015财年H-1B工作签证申请时,分别在2013年4月7日和2014年4月10日先公布申请数量,接着突然宣布“抽签过程已经完成”。
今年3月中旬,移民局发布通知说,今年它将从5月11日起开始审理H-1B工作签证申请。
移民局4月7日强调,持有工作签证、申请转换雇主的申请人,雇主属于不占工作签证名额的机构的申请人,申请延长H-1B工作签证时间的申请人,都不属于2016财年的8万5000个名额的范围,递交申请不受影响,移民局将继续收件。
根据智库日前发布的一份关于工作签证持有者分布的报告,2013年获得批准的工作签证申请超过了17万件。这说明,不占名额而获得批准的工作签证申请相当多。
移民局提前审理2016财年H1B工作签证加急申请
美国公民移民局(USCIS)发布公告称,它将从4月27日开始审理2016财年H1B工作签证加急申请。这比原先所说的5月11日提前了半个月。以加急方式申请H1B工作签证的人将在4月27日之后的15天之内得知审理结果。
移民局4月27日开始审理的2016财年H1B工作签证加急申请包括硕士以上高学历者对豁免名额的加急申请。移民局3月12日曾发布通知,宣布了它对审理加急申请的“微调”。它预料2016财年H1B工作签证申请人数较多,录入数据和整理资料所需时间较长,因此定于5月11日前开始审理加急申请。4月14日的最新通知显示,移民局要“提前干活”。由于加急申请将在15天内审理完毕,申请者将在5月12日之前得知审理结果。
关于2016财年H1B工作签证申请,移民局根据近几年的趋势预测,开始收件的前5个工作日一定会满额,且申请数量较多。因此,它把开始审理加急申请的日期定在5月11日之前。
移民局宣布收到近23.3万份H1B工作签证申请,是近年来最多的。其中,只有8万5000名幸运儿最终如愿获得工作签证。
移民局提醒,已经持有工作签证的员工申请延长时间、改变职位、更换雇主或申请第二个工作签证,并不受名额限制;此外,符合条件的非政府组织、高校相关组织等为员工申请的工作签证也不占用这8万5000个名额。因此,在4月14日的通知中,移民局强调,这些工作签证的“加急处理”在15个日历日内完成,是从移民局收到申请起算的。
但是,从4月27日开始的对新财年H1B工作签证加急申请的审理,“15天内”一律从4月27日起算。
提交H1B工作签证加急申请,需要递交I-907表格,并缴纳1225美元的加急处理费。一般来说,提交了普通申请之后又希望得到加急审理,也可以递交I-907表格、缴纳加急处理费、并附上工作签证收件通知I-797表格,把自己的申请“升级”为加急。移民局收到I-907表格后的15天内也会有结果。
如果不幸落选 六大备选方案供参考
据Chinese Career Center整理,对于目前所有准备申请H-1B的OPT学生及其他申请人,都应该有至少一个备选计划来应对未被抽中H-1B名额的困境。
1. STEM专业可申请延期
对于STEM(自然科学Science、技术 Technology、工程学 Engineering和数学 Math)学科的OPT毕业生,可以在OPT一年有效期到期前申请延长17个月的OPT,即享有一共29个月的OPT期限。因此,这些STEM学科OPT毕业生如果今年无缘H-1B签证,则可申请延长OPT,等到明年四月再次递交H-1B申请。鉴于H-1B名额大战的严酷性,我们也强烈建议可以申请OPT延期等到明年申请H-1B的学生不要放过今年H-1B的申请机会。毕竟多一次机会,就多一次成功的可能。
2. 选择不受H-1B名额限制的雇主
可以考虑在不受H-1B名额限制的雇主处找到一份工作。不受H-1B名额限制的雇主包括各大学/高等教育及研究机构,与大学/高等教育机构有关联的非营利组织,以研究为主的非营利组织和政府机构,或将其外国雇员派驻到大学/高等教育机构,或以研究为主的非营利组织或政府机构从事与此大学/高等教育机构,非营利组织或政府机构进行相关研究工作的雇主。很多公立学校包括公立小学中学,也因为存在与大学/高等教育机构的合作或关联,而免受H-1B名额的限制。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一个外国雇员已经持有不受H-1B名额限制的H-1B身份,他/她可以同时为一个以盈利为目的的雇主工作。只要该外国雇员继续为其不受H-1B名额限制的雇主工作,以盈利为目的的雇主为此外国雇员所提交的H-1B申请将不受H-1B名额限制。
3. 考虑其他非移民签证
可以考虑申请特殊人才类O-1非移民签证。O-1 对于从事科学,教育,商务和体育界人才要求需要符合如下8条要求中的3条:全国性或国际性奖项;是本领域内由国际或国家级专家认可的著名协会/团体成员;原创性贡献;在所属专业领域內的国内国际期刊或其它重要媒体上发表过专业文章;以个人或委员会成员身份担任评审,对其专业领域或其它相关领域內其他人的作品进行评审鉴定;全国或国际范围发行的出版物或媒体上发表过关于此申请人的成就或者申请人的相关工作的报导;在著名组织举办的演出活动中参与演出;及申请人的薪资、报酬、或待遇远远高于其它同行等。不同于H-1B签证,O-1签证没有名额限制,任何时候可以递交申请;O-1签证没有6 年工作年限的限制,没有专业职位的要求,从事各种领域的人都可以申请;O-1签证也 没有最低工资标准的要求。因此,对于那些从事科技,教育,演艺和体育行业符合条件的人来讲,O签证是一个比H-1B签证更好的选择。
可以考虑申请跨国公司L-1非移民签证。L-1A签证是专为跨国公司经理(L-1A)或技术人员(L-1B)在美国工作所提供的签证。海外的母公司在美国设立子公司,或美国母公司在海外设立子公司的公司均符合跨国公司的定义。L-1B签证适用于在跨国公司工作的掌握公司相关的专业知识或技术的工作人员。一般情况下,L-1A/B签证要求申请人在过去3年中,在海外的母(子)公司工作至少1年以上。不同于H-1B签证,L-1签证没有名额限制,也没有最低工资标准要求,任何时候可以递交申请。现今越来越多的中国公司来美投资,开设子公司。对于前国内雇主来美设立子公司的这部分申请人,如果条件符合, L-1签证应该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4. 配偶从属签证
对于有配偶的H-1B申请人,如果未被抽中名额,也可以将身份转换为配偶从属签证,比如F2,H 4,J2等等。尤其是可以利用配偶H-1B身份申请H4的部分申请人,将成为最近有关H-4申请工卡新法的最大受益者。根据规定,自今年5月26日起,符合条件的H-4可以向移民局申请工卡,并在批准后开始合法工作。具体而言,H-1B必须符合以下两项条件之一,其H-4配偶才能申请工卡:H-1B持有人的I-140已经批准,或如果H-1B持有人I-140还未批准,但已按照AC21的要求将其H-1B成功延期超出六年期限。正常情况下,H-1B期限最长六年,用完后不得再延期。AC21为H-1B的六年期限规定了两个例外:即H-1B持有人的I-140移民签证申请已经获批,但需要等待排期,则可以将H-1B一次申请延期三年;或在其H-1B身份五周年前提出绿卡申请(PERM劳工卡或NIW/EB-1),且I-140尚未得到批准,则可以将H-1B每次申请延期一年。对于符合以上条件的H1-B, 其H4身份的配偶可以申请工卡。一旦批准,H4配偶便可以为任何美国雇主工作,且没有职位工资等条件限制,其工作自由度远远高于H-1B。
5. 继续保持F1签证
如果以上选择都不适合,申请人可以选择继续深造,来保住自己在美国的合法身份,以便等待机会,明年继续申请H-1B。
除以上选择外,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来说,也可以考虑直接申请美国绿卡。比如第一优先的特殊人才(EB-1A),杰出教授/研究员(EB-1B),跨国公司高管(EB-1C)以及EB-5投资移民。对于第一优先的三类申请,申请人可以选择同时递交I-140移民签证,I-485调整身份以及工卡申请。I-485申请的递交将允许申请人合法居留美国。一旦工卡申请批准,便可以为任何美国雇主工作,且没有职位工资等条件限制。对于投资移民的申请人,则需要等到I-526移民签证获批,才能递交I-485调整身份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