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的语境下,“入境问禁”就是要了解一国的法律制度,哪些事情违法,哪些事情不能做。华人来到美国就要如此。美国讲自由,但更讲法治。在一个法治社会里,法律的地位,高于人情,高于政治。
但是,从最近发生的一系列案件,却反映了许多中国人来美国后,对美国法律制度的陌生,因而发生了原本可以避免的许多悲剧。
其一是小留学生涉嫌绑架案:来自洛杉矶的一所私立高中的学生,因个人感情恩怨,对同学进行绑架。其中有殴打、烫伤和拍裸照这些严重的伤害行为。在此案中,这些学生也许认为,这种学生之间的争风吃醋,打架斗殴,打了不批评教育,拘留几天。他们不知道的是在美国,这是一项重罪,有可能被判长期乃至终生监禁。相信这些学生,假如事先就了解这些法律,心理上就会有所忌惮,至少不会做得那么离谱。
其二是“月子中心”证人集体潜逃案:南加“月子中心”被联邦执法机构“扫荡”后,一批被取保候审做为证人的产妇不辞而别,擅自集体逃回中国。他们的“落跑”也许都有自身的充分理由,如经济困难,单位工作,等等。作为产妇,其处境也令人同情。但法律就是法律,是不考虑这些“个人原因”的。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她们在中国向法官开出三个回美作证条件,如不受惩处等。这理所当然被法官所拒绝。她们不仅仅涉嫌违抗法官的命令,而且未来一旦进入美国,就会受到诸如监禁这样的惩罚。她们费尽心机把孩子生在美国,但自己却难以进来了。她们将为自己的轻率行为,付出巨大代价。
其三是加州一位年轻华人母亲,将自己四岁的女儿独自留在家中,而自己却和朋友们跑到了其他城市。后来被邻居发现女孩自己在家中啼哭。类似的,这位母亲的说法是,这种做法在中国是没有问题的。但美国不一样,美国各州法律都规定子女必须大到可以独自留在家中。大多数美国父母们都知道,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该把襁褓中的婴儿或者蹒跚学步的宝宝独自一人留在家中,或独自留在汽车里,哪怕只是一小会儿。在很多州,父母的这种举动属于监护不周或疏于看护,被视为犯罪行为,如果父母因此被定罪,不但自己要去坐牢,而且会失去对孩子的监护权。
因此,以下一些观念是行不通的:一是拼爹,“我爸爸是李刚”。有钱有势的爹,或者是干爹,就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但这一套在美国行不通。假如你的爸爸是"李刚",或者是比李刚更厉害的部长、议员之类,触犯法律反而会引起媒体聚焦,“罪加一等”。
二是拼财,“花钱消灾”。如今中国人有钱了,一些人相信砸钱就能就解决问题。当然,在美国有钱也有利。前段时间,一位中国留学生在西雅图撞死人,法庭要求交200万美元保释金,其家人开了支票就把人带走。但美国法庭也不是傻子,这一次,在留学生绑架案中,法庭就开出了300万美元的天价保释金,超出了家长的支付能力之外。
三是“私了”:曾经发生过一名中国留学生涉嫌强奸女房东。被捕后,其父母从国内远洋奔赴美国,欲贿赂受害人“劝说”其改变口供而被起诉。不但孩子不能脱罪,父母也沾上了。
因此,华人来到美国,一定要详细了解美国的相关法律,“入境问禁”,切勿按照国内的准则行事。社会各界,新闻媒体也要不时敲响警钟,这样可以减少许多不必要的悲剧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