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30年之后,中国国务院又一次向体制内科研人员抛出绣球,以保留体制内身份和待遇3年为优惠条件,鼓励他们离岗创业。
科研人员创业 3年内可保留身份
上海《第一财经日报》报道,中国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要求,探索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创业、离岗创业有关政策。
《意见》指出,随着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就业总量压力依然存在,结构性矛盾更加凸显。必须着力培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引擎,实施更 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把创业和就业结合起来,以创业创新带动就业。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曾湘泉认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仅靠大学生是不够的,体制内有工作经验的科研人员加入到创业潮中,将大大地提高创业成功率,也将成为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
《意见》提出,对于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原单位应当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创业的实际情况,与其签订或变更聘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中国人社部副部长信长星认为,《意见》迎来了中国积极就业政策的第四个阶段。中国自2002年推出中国积极就业政策以来,经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就业和再就业相结合”、“促进就业”这三个阶段之后,迎来了“促进就业创业”的阶段,尤其是突出“创业”。
新一轮创业潮在中国风起云涌
新华社报道,新一轮创业潮已在中国大地上风起云涌。去年9月,中国总理李克强在夏季达沃斯论坛开幕式上表示,要借改革创新的“东风”,在960万平方公里土地上掀起一个“大众创业”、“草根创业”的新浪潮。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李克强在回顾2014年政府工作时,也谈到了政府在鼓励与支持创业方面获得的成绩,2015年政府工作部署更是多处提及创业。李克强在不同场合多次谈及大众创业,有媒体称,大众创业已成“李克强经济学”的关键词之一。
此外,在“互联网+”计划的推动下,互联网慢慢融入到每个行业之中,成为全民创业潮的助推器。
体制中人是否愿创业尚是未知数
此次国务院力排众议出台了支持科研人员离岗创业的优惠政策,可以看作是“停薪留职”2.0版,无论是停职时间还是待遇上都优于1983年的《通知》。
1983年的《通知》规定,停薪留职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年,此次为3年。1983年《通知》的明确停薪留职期间,不升级,不享受各种津贴、补贴和劳保福利待遇;此次则明确规定离职创业人员享受职称岗位晋升和社会保险的同等待遇。
曾湘泉认为,当年北京中关村大街上校办企业能够发展成高科技公司,“停薪留职”这一政策功不可没。不过,当前情况与30年前已经不可同日而语,即使政府出台这些优惠政策,科研人员是否愿意下海创业仍然是未知数。
“现在创业的门槛已经非常高了,企业竞争压力也非常大,再加上优秀的科研人员在体制内待遇也不错,创业的风险和收益之间存在巨大的机会成本,这些都是阻碍他们下海创业的因素。”曾湘泉说。
不仅仅是人事关系改革上,《意见》还提出优惠政策对冲创业的风险,比如提出完善科技人员创业股权激励政策,放宽股权奖励、股权出售的企业设立年限和盈利水平限制等。
曾湘泉也表示,正在进行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是一项对于促进科研人员离岗创业非常重要的改革。如果政策对于“中人”(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机关事业人员)的养老保障的安排是合理的,他们可以带着养老金离开体制,就会大大减轻这些人对于养老方面的忧虑。
“92派”黄金时代能否重现?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在全中国范围内出现了公务员集中“下海”现象。据人社部数据显示,1992年,有12万公务员辞职“下海”,1000多万公务员停薪留职。
武汉《长江商报》报道,1992年的“下海”潮缔造了“92派”崛起的盛况。如今,有可能重现当年的黄金时代吗?
天津社科院城市经济研究所所长蔡玉胜认为,“下海潮”是一种趋势:“市场经济要发挥决定性作用,这是中共十八大以来最明显的主题,政府的力量能小一点就小一点。从这个角度讲,机构要缩编,权力要下放,人员自然也要精减,公务员队伍必然会减少。”
也有一些专家持更加谨慎的态度,认为新一轮的“下海”潮很难形成。因为上世纪90年代初期,社会各企业急需一大批创新型和复合型人才,现在虽然社会面临转型期,但对各种人才的需求程度不及当初那么强烈,如果体制内人员集体下海,恐怕失业者会占多数。
“如果真的出现体制内人员像1992年那样‘下海’经商的潮流,起码是好事情,是更合理化的事情。”正如知名经济学家胡祖六说,“这些人往往是高素质人才,他们不应该全都去分配财富,而是应该更多地去创造财富。
那些年,曾交停薪留职申请的大佬们
据上海《第一财经日报》报道,后来成名的一些商界大佬如潘石屹、王健林等均在递交“停薪留职”申请书后踏上了创业之路。潘石屹没有被批准,王健林则为自己留了“一条后路”,万一创业失败还可以回去享受处级待遇。
武汉《楚天金报》报道,1984年,21岁的潘石屹被分配到河北廊坊石油部管道局经济改革研究室。一天,一个新来的女大学生对分给她的桌椅十分挑剔,潘石屹劝她凑合着用,对方非常认真地说:“小潘,你知道吗?这套桌椅可能要陪我一辈子的。”潘石屹被深深触动了:难道这一生就与这套桌椅共同度过?1987年,潘石屹递交“停薪留职申请书”,结果被除名,再也没有退路,随即变卖所有家当,远赴深圳开始创业之路。
从1999年的北京开始,“停薪留职”政策被越来越多省份取消。2013年底,江西省出台政策,允许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职工停职创办企业后,若3年内不再创办企业的允许回原单位工作。这一政策在社会上引起了争议,反对者认为体制内创业不应该享有“超国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