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传在古罗马时期,凯撒大帝之妻庞贝亚与情夫克罗地亚斯在家中幽会。不料,此事被侍女发现,消息很快传遍整个罗马城。皇后庞贝亚被怀疑与人有染,凯撒大帝获知消息后,即刻向法庭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在法庭上,凯撒大帝称其坚信妻子之忠贞,然却必须与其离婚。法官问:“汝既深信汝妻之忠贞,又何必须与之离婚?”凯撒大帝答曰:“皆因皇后之贞操,不容怀疑。”
皇后乃美德嘉行之化身,肩负母仪天下之重任,其言其行,皆为天下臣民之表率,若皇后之贞操遭受怀疑,必不能再母仪天下。皇后在臣民眼中之形象,必须贞洁无暇,端庄得体,不容怀疑。
司法的尊严如同皇后的贞操,不容怀疑。作为正义的守护神,一旦司法的尊严遭受怀疑,其公信力与权威力势必受损,法官所做出的判决亦难获得争诉双方之信服。司法的尊严要求司法之形象公正威严、超然独立、不偏不倚。
皇后的贞操象征着皇后冰清玉洁,在皇宫之中坚守着自己的操守与美德,以其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母仪天下,彰显国家礼节,昭示美德嘉行;司法的尊严象征着法官的无上权威,在法律帝国之中掌管着正义的天平与宝剑,将世间不平之事扶正,对寻求正义之人使正义实现。
要使皇后的贞操不被怀疑和侵犯,皇后需慎独自守,其身边亦需有卫士之守护。皇后执掌六宫,百官敬畏,万民景仰,尊贵无比。她被小心翼翼地保护在深宫苑墙之内,她可以尽情地沐浴阳光雨露,尽性地欣赏琴棋书画,随意地呼唤嫔妃侍从,但她却不能做任何有悖于皇后贞操的行为。皇后的贞操是皇后必须坚守的底线,凭此她才能担任母仪天下的重任。
同样,要使司法的尊严不被怀疑和侵犯,司法必须保持高度的独立,不受外来势力的干预,司法的尊严必须依靠法官的慎独自守和至高无上的法律来保护。法官高居于审判席上,要使其公正的慧眼不被尘世的污垢所蒙蔽,法官必须深居简出,慎独自律。因为法官所接触到的每一个人都可能是其潜在的当事人,如果一个法官社交频频,交友广泛,那么在面对与己相关的人和事时,法官做出的判决就很有可能会偏离天平所指引的方向。法官的活动应该尽量简单,远离红尘俗务,因为法官断人生死,这本是神的权柄,法官代之,必须谨慎戒惧。法官的操守是法官必须坚守的底线,凭此法官方能以至公至正之心辩世间黑白。
对皇后不敬之人,必使其遭受到最严厉的惩罚,因为他玷污的不仅是皇后的贞操,而且损害的是皇室的尊严与象征着国家权柄的无上权威。对司法尊严的任何亵渎,都是对公平正义的阻碍和践踏,因为司法正是因为其是有尊严的司法,才成为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对敢于藐视、亵渎司法尊严的人,亦必使其遭受严厉之惩罚。要让司法的尊严如同皇后的贞操一样凛然不可侵犯,司法当如皇后一般高高在上,保持一种独立的地位和权威。法律必须为司法本身保驾护航,必须为法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保驾护航。在法官眼中,只有法律,没有上司。在法庭上,法官就是皇帝,法庭就是皇宫,法官当如皇帝般拥有绝对的权力。因为,在法律统治的国家,法律就是国王,法官作为法律的化身,在其行使审判权时,应当拥有如同国王般的权力。如果法官在断案时,不是不动如山,而是身似浮萍,随波飘荡,那么公正之舟势必被滚滚浪涛所倾覆。法官当如松般坚毅,任尔风吹雨打,我自岿然不动。巍巍然高居红尘之上,才能窥皓月觑红尘,以超然世外之立场断世间是非。
当皇后母仪天下时,靠的是皇后的美德与权威。美德令皇后的凤冠熠熠生辉,权威使皇后的贞操不可亵渎。当法官坐堂问案时,靠的是法官的良知与法律。良知使法官秉公裁判,法律使法官的判决光明正大处处生威。对法官来说,公正是他的最大目的。法官的公正在于法官的守法,“一个公正的法官”首先是“一个守法的法官”,这是因为,一个守法的法官正是因此,且只能因此才是一个公正的法官。我们可以说,法官最大的美德就是守法,严格依据法律的规定来做出判决。因为法律之下的正义是最为光明的正义、公开的正义、看得见的正义。只有当法律模糊不清幽暗不明时,法官的良知才成为将正义理念接引到裁判中的辅助手段。司法的尊严要求法官秉持司法自身的公正属性,在法律之内,使正义实现。
司法的尊严如同皇后的贞操,不容怀疑,不可侵犯,这是所有法官的共同操守和信仰。没有尊严的司法,不仅使司法本身蒙羞,而且意味着法律至高无上的地位被忽略;没有尊严的司法,法官没有地位,没有尊严,没有荣耀,完全沦为权力的婢女,任由权力颐指气使;没有尊严的司法,司法没有公信,没有权威,司法判决亦难以获得社会的认可与信服。要捍卫司法的尊严,就必须对敢于挑战司法权威的官僚、团体、个人予以严厉的司法惩戒,使其不敢不能藐视司法、懈怠司法。司法必须具有这样的力量,司法必将具有这样的力量。法官当有一颗刚正不阿、唯法是从、澄澈透明的心,以正气、正义、正信来抵御权力的干预、利益的诱惑、人情的牵扯;以法意、法道、法律来衡天下不平之事,断世间恩怨是非;以公开、公正、公意来操持公平与善良的艺术,让正义的旗帜高高飘扬,让司法的尊严熠熠生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