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院公布了经院主席团审定的521名2015年院士增选有效候选人名单(具体名单详见中国工程院官网http://cae.cn/cae/html/main/index.html)。同时公布的还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身份认定规则(试行)》和《致中国工程院有效候选人及其所在单位的一封信》。这是工程院院士章程修订后的首次增选。处级以上干部不作为院士候选人。
>>数据(http://cae.cn/cae/html/main/col66/2015-05/15/20150515172404533842117_1.html)
无一人选是单位部门推荐
工程院公布的521人名单中,详细列举了有效候选人的姓名、年龄、专业、工作单位和提名渠道。候选人统一由院士和中科协推荐,全国学会可推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省级科协可推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
有效候选人大多数来自高校和科研院所,少部分来自企业和军队等。提名渠道分别是院士提名和中国科协提名。没有了往年的“单位推荐”和“归口部门推荐”渠道。
521名有效候选人中有315名为院士提名,206名为中国科协系统提名。其中,工程管理学部30人,环境与轻纺工程学部45人,土木、水木与建筑工程学部79人,能源与矿业工程学部69人,化工、冶金与材料工程学部65人,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部58人,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部45人。
>>变化
无处级以上干部候选人
今年院士增选与历次院士增选最大的不同是,本次院士增选规定,候选人只能在院士提名或有关学术团体提名中选择一种提名渠道。规定明确提出,公务员法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院士候选人(军队系统参照执行)。中国工程院制定了院士候选人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身份认定规则。
由于对候选人相关身份的认证比较复杂,中国工程院特请候选人主管部门的组织人事部门,对候选人是否属于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根据公务员登记情况予以确认。
增选增加“终选”机制
过去院士候选人仅由候选人所在学部范围投票选举,此次增加了“终选”机制。今年新当选院士将由具有投票权的全体院士投票产生,将考察候选人在更广学术范围内的认可度。选举实行等额无记名投票,获得赞同票数超过有效票数二分之一的候选人当选。
同时,候选人年龄上限相较往年下调了5岁,实际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注重提名符合标准和条件的优秀中青年科技专家。提名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时注重提名来自工程技术一线的科技专家。
工程院提出,年龄超过65周岁的候选人,获得6位院士提名即为有效,其中本学部院士应不少于4位。年龄超过70周岁的候选人被提名次数仅限1次。
有提名权院士加约束
今年的增选工作中规定,凡2009年、2011年、2013年被推荐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和被提名为中国工程院院士的有效候选人,两院合计连续3次的,今年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此次增选中,出台了配套办法来约束拥有提名权的院士,若出现违规或将取消其选举权。
院士不得泄露评审选举信息,特别是有关候选人的讨论、评价和投票表决结果等情况。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采取取消其提名、评审和选举权等措施,并在相关范围内通报。院士不得收受候选人、身边人员及其单位、部门赠送的任何礼品、礼金,如有违反,在学部范围内通报;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当次评审和选举权,并在全院范围内通报;涉嫌严重违纪的,劝其放弃院士称号或撤销其院士称号。
>>背景
新院士章程公布后首增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了“改革院士遴选和管理体制,优化学科布局,提高中青年人才比例,实行院士退休和退出制度”的决定,为建设中国特色的院士制度指明了方向。
为使院士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的本质,中国工程院去年对章程进行了修订。院士增选每两年一次,本次增选是章程修订后的首次增选。相比往年,今年院士增选在渠道、年龄、程序上有一定变化。此次院士候选人统一由院士和中科协推荐,全国学会可推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省级科协可推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
往年的“单位推荐”和“归口部门推荐”渠道已不再出现,这也标志着从中央到地方政府、中国人民解放军系统以及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再无推荐院士候选人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