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告那些忠于美国未遂,报效祖国得逞的华人菁英们,今后别总是整天想着美事儿,说不定有一天也稀里糊涂地让咱美国的不局气的探员使出个怂蔫坏的招儿骗到美国来,告你一个窃取美国高科技机密的罪状。老老实实欢蹦乱跳地在中国赚钱就得了,别绕世界跑,脚跑野了,就没准跑出点麻烦来。
包括天津大学工程专业教授张浩在内的几位中国科技菁英遭美国“钓鱼执法”被捕的消息颇具震撼性。这个案子还在司法程序中,按照美国的司法观念,被告在被定罪之前都是清白的。我们相信美国司法体系的公正,但也有太多的理由怀疑个案的公正,同时也对“钓鱼执法”的合理性提出强烈的质疑。在美国栽了跟头的张浩,就属于“忠于美国未遂,报效祖国得逞”的这类人。
总体上说,美国是个法律严明的国家,但也是个能让律师踏破铁鞋寻觅千疮百孔法律漏洞的国家。意大利1971年上映的一部电影《警察局长的自白》里有句经典台词:所谓的合法公民就是还没被逮着!这就是说,在西方国家,没有人不犯规,没有人不犯法,只是逮着没逮着的问题。
美国的华人社区流行着一句话,华人社区藏龙卧虎。说好听了是藏龙卧虎,说不好听了就是埋没人才。为什么要藏着卧着?为什么不敢出头甩开膀子大干一场?就是因为一旦轮吧开,就难免触法,还因为大家都知道,警探就在你身边,卧底就在你眼前。把酒言欢称兄道弟的哥们儿,嘴上好像抹了蜜,几句甜言蜜语之后就把自己忽悠得晕菜了,哪儿还认得出什么卧底来?一不小心说了实话,就能被录音当成犯罪的证据。
美国的“钓鱼执法”是看对象的,对从墨西哥偷渡来的非法移民,用“钓鱼执法”的方式办理肯定能招来大批的偷渡客;对持枪抢劫的帮派分子,用“钓鱼执法”的方式办理肯定能引起一场血腥的枪战;唯有对又好面子又经不起几句甜言蜜语诱惑的中国人最适用“钓鱼执法”,一来“钓鱼”者没有危险,二来一钓一个准,因为“钓鱼执法”的关键内容就是“引诱你犯罪”。这说明,中国人在美国还是基本上守法的,高科技窃密案件还是少的可怜。如果是一抓一大把的窃密案件积压着办不完,还用的着“钓鱼执法”吗?
这样看来,“钓鱼执法”肯定不适合当今中国的现状。贪官那么多,用不着有人去引诱就前仆后继地赴汤蹈火了,如果再搞个“钓鱼执法”抓贪官,那就等于人为地造就一场全民当贪官的群众运动了。
美国有各种犯罪,刑事的民事的、蓝领的白领的、帮派的走私的、经济的社会的……知法犯法的,律师是典型;执法犯法的,警察是典型;立法犯法的,官员是典型;只要是在美国生活过一段时间的,都不觉得稀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