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科学家被问到为什么要从事科学研究时,他们都说是因为好奇和兴趣。这容易让人产生错觉,认为科技创新是一群对任何事物都抱有同等兴趣的聪明人,误打误撞地发现新的元素、新的药方、新的公式或新的材料,他们再把商人找来,或亲自出马,把产品做出来,完成从科技创新到商业应用的整个过程。
今天的科技创新,靠那么点运气是远远不够的。一只经过特殊处理的供实验室专用的白鼠(如用于糖尿病、肥胖症和老年痴呆症的白鼠)价格约为3,500美元。
有些实验室一年养老鼠的成本就可以高达几十万美元,而一间由一名教授和6-7名学生组成的普通实验室,没有60-70万美元是撑不了一年的。科学家当然是出于好奇和兴趣才从事科研活动,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的选择不受成本的约束和金钱的牵引。
美国目前全方位的科技创新,建立在一系列有效的制度上。最关键的是两个互动的环节,一是拜杜法案对发明专利的重新确权,它激发了科研机构创造专利技术并且将它们推向应用的积极性;
二是资本家和企业家所主导的技术转化活动,它实现了从理念和技术到识别、融资、制造和销售的实现。前一个环节,把大学和科研机构变成了经济发展的引擎,而后一个环节,则反过来重新塑造了大学和研究机构。
在1980年以前,美国法律规定,凡是接受过联邦政府资助的科研项目,其成果都归美国政府所有。这样,发明者与其发明无关,承担科研项目的大学或科学家并不能独占其发明专利的使用许可,而对于想取用科研成果的资本家而言,申报的程序和后续的汇报过程都非常繁琐。这导致了专利的申请数量减少,而大部分得到批准的专利则无人问津,专利制度的价值由于“公地化”而大大地稀释了。
到1978年为止,联邦政府持有超过2.8万项专利,但只有不到4%的尖端专利技术被成功商业化地运用到各个产业中去。
在1980年通过的拜杜法案,允许大学、小企业或非牟利机构在履行政府规定的若干义务的条件下,选择保留其发明创造的使用权,并获取专利商业化后的收益。
这种对专利的确权使用,立即形成了一股生生不息的把知识产权推向商业应用的自发动力。在一些为人津津乐道的例子中,有些大学的教授能从科研项目中拿到上亿美元的分红。既然如此,政府其他鼓励创新的口号和奖金就都是多余的了。
第二是资本的力量。具体而言,就是资本对发明创造的引导、识别和转化等三重作用。首先,科研选题不是盲目的。例如,《科学》杂志的投稿和发表的数量,就与投稿人所在机构授予的奖励密切相关,而有些国家对科研人员发表的奖励可能高达其年薪的20%-30%。
这种金钱的鼓励,加上学术声誉的攀比和分配,都显而易见地牵引了教授、博士后、博士以及本科生等人力资源的分配。
在美国,科研经费的额度可以达到大学教员工资水平4-5倍。许多科学家也同时受雇于产业界,从那里获取额外的收入。而科学家与产业界的关系也是双向的。科学家也从产业中获得灵感,实际问题成为他们部分甚至主要的研究内容。
其次,在众多发明创造中识别出具有真正商业用途的苗头,并说服越来越多的投资人以获得足够的资金,完成从科研到商品转化的过程,必定需要投资家和企业家所作出的贡献。
与人们的直觉相反,并非所有疾病都能得到同等的重视,也并非所有的发明创造都能为人所利用。要把抽象的技术与具体的产品联系起来,要把激动人心的技术与毫不留情的市场相比照,不仅需要丰富的想象力,而且需要冷酷的商业判断力。这是投资家和企业家所要完成的工作。
我们看到,今天“发明创造→专利确权→资本筛选→生产制造→全球营销”的完整链条已经打通,这一链条上的精细分工和无缝对接,形成了“积木式创新”的全球新型格局。
在这条链条上,中国站在哪里,应该从哪里突破,是个战略问题。
依次看来,引入人才未必等于引入技术,因为人才的发明很可能由其所在的机构持有,我国科研的投入与美国相比也只能用杯水车薪来形容,而发明创造出来后的法律保障和资本识别能力,也仍然处于初级的阶段。
然而,中国的制造业已经在全球独领风骚,其纵向的品种覆盖面广、深度的垂直整合度高、产业链的完备、集中和灵活、还有劳动力的价格优势和劳动法规的相对宽松,都为中国在积木式创新中以制造业称王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因此,“美国发明+中国制造+全球市场”,这是否应该成为未来积木式创新的基本趋势,是亟待学界、政府和企业家共同探讨的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