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做朋友,又不是为了讨你们的喜欢。”33岁的女儿边辩解,边哭泣地大声喊道。这个三口之家,最后陷入了危机。
“他一无工作,二无住房,靠救济为生的流浪汉。...。这种人,我就是不让他进屋。”一拳捶到桌子上,65岁的父亲终于控制不住憋了很久的怒气。
“你们不让他进屋,我也就不回这个家了,跟他住到‘安宁之家’去。那里还有一个空床位”。说罢转过身,对门外喊道,“强尼,我们走。”随后从门外传来重重的呜...呜气喘似的汽车响,一辆老牛破车吃力地启动着。
“美琳,你...”年近60的母亲向门外追了去。随后传来了母女唧唧喳喳的争吵声,一口山东腔。这是洛杉矶华人住宅区中传出的紧张一幕。
这个平时本不宁静的家,一段时间以来,因为父母对独生女的男友问题不能取得共识,经常背着女儿吵吵闹闹,甚至要离婚。现在被烫手的洋芋兵临城下而‘将’了一军,终于一分为三地彻底破裂。美琳因为第十一次精神病复发,刚刚缓解出院,由在“安宁之家”疗养的强尼、一个四十开外的白人退伍军人,为她开车从医院送回家中。美琳的原意是想给父母一个惊喜,所以出院之前不是通知父母来接,而是请在医院住院期间认识的病友强尼送她回家。一场预期的欢喜,却意想不到地引来了家庭的破裂。
患精神病的女儿该不该交男朋友?
婚姻是二人世界 驾驭不易
在美国,精神不正常的子女,如果经政府精神卫生局所属机构看过,认为有精神病,通常由他们纳入治疗和管理的计划。可是,除开极少数完全无法在家中照顾的例外,绝大大多数仍然住在家中。生活中的细节,还是由父母操心。子女在进入青春期以后,和精神正常的人一样,对异性表现出接近的倾向。在多数情况下,这些子女超过18岁以后,很可能仍然住在父母身边。即令由精神卫生局安排住在恢复期患者群体之家,他们仍然在情绪上与父母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使父母十分操心。他们该不该交异性朋友?
这个问题要分两方面回答。如果指的是结婚,那就很明确:不鼓励,但不能说不准,因为精神病人过了18岁的法定成年,除非通过法庭的听证判定因精神病的原因,失去独立的人格,由法定监护人代理其权益,父母和任何人不能侵犯他(本文以下用“他”来指精神患者时,也包括“她”)的自主权。
不鼓励的理由很简单:婚姻的维持,依靠男女双方的刻意维护才能对当事人产生有益的影响。精神病人正是在人际关系的维护方面有较大的缺陷,因此预期这种婚姻很难带给双方有益的影响。其前途,可以预期将充满挫折,灾难,甚至悲剧。这对当事人的精神卫生只有负面的影响。本人长期在美国的精神科的公私执业中,在一方为精神病人的婚姻中,回想起来,很少不是这种情况,最后并以离异而告终。而在离异过程中,劳民伤神,使精神病复发,恶化而一蹶不振的案例,令人印象深刻。
性-命-相随 与生俱来不可分
另一方面,如果交异性朋友的意图不是结婚,而是出于对异性感情亲近的需要,则需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如何对待。这就需要作一些讨论,使父母有所遵循。
首先,我们要看到,精神病患者只是在其精神领域的某一方面,不是所有方面都有缺陷。精神领域一般分成相互紧密联系的三个方面:思维,情感和行为。毛病最多见的是情感领域,如大家熟悉的著有“南京暴行”的华人女作家张纯如所患的双相性精神病(也称为躁狂性精神病)。其次,不遑多让的精神分裂症则在思维和情感领域皆有明显波及。
其次,决定于患病程度的不同,对待其交友的态度也应该不同。程度较轻者,可以理喻且能接受指导的空间较大,常可默许或鼓励。
再者,精神病常迁延终生,时好时发。好的时候,可以100趴(Percent: 100%)正常;发的时候,可以完全失去理喻。这种情况则很难作定论。
因此,如何对待,需要高度个别化的考虑。不过,万变不离其宗,要以患者的福祉为主要出发点。
情感需要 属于健康的需要
一,对异性感情亲近的需要和对性行为的向往,都是天生的,难已否定,只能因势利导。动物在情欲发泄的势态如果有如箭已在拉到满弓的弦上而受阻,常可作出致命的反应。例如,农村养猪的人户,常有公猪被意外发现正在向母猪发动性侵而被主人用锄耙等农具阻止,却被公猪一反软弱随和的常态,因怒发狂而咬死主人的意外。
二,在默许患者与异性朋友有性活动之前,要对情况事先作出评估。如患者对不同的意见尚非完全不可理喻,不妨考虑他能否接受时间和地点的约束,及有无关于性安全的基本概念,予以许可和必要的交代。作为父母这样做,不是对媳妇或女婿地位的认可,而是从实际出发,让事情自然进行。如果事先评估没有理喻的可能,则应当知照患者的医生或个案管理者(Case Manager),警告这一潜在的危机。他们当有较为适合的处理对策,设法消除潜在的火种。
设身处地 换立场思考
第三,最关键的一点,是父母必须调适面对整个事情的心态。从一开始就应当看到,子女患精神病跟别的残障一样,是令人苦恼的;可是,由于亲情天成,无法切割,最后只得勉强接收难已改变的事实,鼓起劲来为子女在其剩下的残余生命中,谋取最大可能的福祉。既然是这样,那就要看到,在异性感情需求的方面,也要给予合情合理的考虑,促其宁静而平安地满足。
从现实情况看,精神病患者的异性朋友常常也是精神病患者。他们之间是同病相怜的,因为他们虽然同患精神病,可仍然保存相当程度的自知力。与同一个处境下的患者来往,感到自在,正是“心有灵犀一点通”的关系。从原则上来讲,在它上面建立求起异性相守的关系,是好事一桩。
现在你作为父母看到了这种情况,能予以认同吗?比较多的情况是难。这时你就要“把脚伸到他的鞋子里”,站在他的立场和处境看待这个关系。这时,你就可能有不同的感受和看法。
本文开头报告的那次危机,已过去两年。今天,事情有了根本的变化。原来,母亲终于说服了父亲,听从医生的劝告,暂时先接受强尼,看他们两人怎样反应。强尼早已从“安宁之家”搬到美琳父母的家中,俨然成为家中的一员。让父母意想不到的是,美琳和强尼的精神状态都因而有显著且稳定的好转。他们两个人病前自理生活的能力本来就不低。在母亲的提醒下,两人能认同并作到母亲交代的No baby, no baby cuts;凡事相互照顾,同出共进。美琳第一次这么久再没有发病。母亲说得真切感人:只要美琳不犯病,不论为她干什么,我都甘之如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