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两年来,美国教育部要求所有大学必须从严处理校园暴力事件以及从严处理学生违法行为,该判决被认定是近年加州司法界为学生维权的首例,未来预计将提醒校方在开除学生时不能剥夺学生的宪法权利。
21岁的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男性学生约翰,去年一月于一次聚会中结识了同校的女同学简恩,二人同月即发生了性关系。四个月后女学生向校警报案,声称在与男生交往中,男同学曾两次将她灌醉并强迫发生了性行为。虽然证据显示这期间女生一直与男生保持联系,互通私讯,并且该男生有14名证人可以证实女生并非在被灌醉情况下发生性关系,但校方拒绝被控男同学代理律师学校听审会上交叉盘问的权利,甚至不允许律师发言,最终裁定男生停学一年。
被控学生认为校方裁决不当而将校方告上法庭。加州高等法院于7月10日裁定校方败诉。该庭法官Joel M. Pressman表示,学校听审程序剥夺了被控学生公正审判的权利,违反了宪法中所赋予的正当法律程序。另外,校方并没有足够证据判定学生有罪,因此要求校方立即撤销对该学生的所有处分。
据了解,近年美国各地社区学院及大学因为联邦教育部的施压下,加强对在学校校园内所发生的校园暴力,性侵强暴案采取零容忍的态度。除学生在校园内发生暴力案件,偷书偷钱,宿舍打架斗殴,吸毒贩毒等案件立案调查并且采取停学或开除的处罚,此外,学生在校园外涉入的刑案一旦被学校发现,校方也开始介入。
经常处理中国留学生刑事案件的邓洪律师表示,越来越多的留学生因为误触法律不单要面临法院的刑事案件,而且还可能面临学校的开除处罚。对于持外国学生签证的学生来说,停课一年就意味着失去在美国合法求学的身份。
邓洪律师表示,因为校方开除学生是属行政听证会,九成以上的被控学生会被学校作某种程度的处罚,轻者停学,重者开除。究其主要原因,第一,处理该类案件的教务长或学生行为听证委员会往往有预设立场,本身就不是公正的人士;第二,校方剥夺学生代理律师索取指控资料的权利,往往不向律师提供任何指控人的指控材料;第三,听证过程中,校方也不允许学生代理律师交叉盘问原告或证人证词;第四,虽然刑事案件要求定罪标准有九成的可能性才能成立,但是行政开除的标准是五成以上被控学生有违规,校方只有偏信一方就可以作出处罚。
对于不小心触法的留学生来说,如果学校偏信一方被停学或开除,父母倾其所有供孩子出国念书的金钱和精力就可能付诸东流。有些留学生被开除后想透过司法程序来维持自已的权利,但是要聘请律师告学校,至少要花一年多的时间,更是耗时又耗力,并且留学生还会面临失去合法身份的命运。另外,其他学校也不愿接收被开除学生,因此转校也难上加难。
邓洪律师表示,虽然这一裁决开创了美国首例,给面临学校开除的留学生提供一定的法律保护,但是, 避免这些困扰的最有效方法是, 留学生应防患于未然,切记求学的目的,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了解当地的法规,避免任何一时冲动而引发的不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