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裔女兵范芳達從軍後上大學,順利完成學業,且由國家支付學費。(丁曙/攝影)
2001年以來,愈來愈多的華裔學子高中畢業後,加入美軍各軍種,服役三年或以上,退役後直奔大學校門。聯邦政府出錢供他們讀書和吃住,在四年內完成大學學位。這項教育財務支援政策受到不少華裔青年歡迎,解除他們沉重的經濟負擔。
2008年國會通過了「九一一後退伍軍人教育援助法案」(The Post-9/11 Veterans Educational Assistance Act of 2008),為2001年9月11日以後在美軍服役三年的退伍軍人擴大教育福利,支付上大學全部費用。該法律主要條款包括:100%資助退伍軍人完成公校四年制大學教育;如果在軍中服服務十年以上,他們還可將該項福利轉移給一名配偶或孩子。
大學四年中,每年實際讀書九個月,合計36個月,每月教育費用由政府負擔。但退伍軍人收到多少金額,取決於他們在軍中服役的時間。最低要求至少服役滿90天,可以享有40%教育補助,如果服役滿三年可以享有100%福利。此外,退伍軍人讀大學還享有每月住房補貼,每年書籍和文具用品津貼1000元,以及最高一次性2000元補助費參加執照或證書考試,且不計入36個月教育補助費內。每月家教輔導費不超過100元,累計支付最高金額1200元。此外,如果就讀昂貴的私立大學,還可以申請「黃絲帶」(Yellow Ribbon)計畫補助,由所讀學校和聯邦政府分擔全部費用。
除了免費讀大學,退伍軍人還享有以下援助計畫:函授培訓、合作培訓、創業培訓、飛行訓練、獨立和遠程學習、大學和研究生學位、執照和證書考試補助、職業技術培訓和非大學學位課程、國家考試補助、在職培訓、學費調整使用、輔導援助等。
退伍軍人教育援助法案,對華裔青年很有吸引力。例如退役女兵范芳達,高中畢業後遞交大學申請書,但同時考慮從軍以支付昂貴學費。後來她被柏克萊加州大學(UC Berkeley)錄取,但又報名加入陸軍預備部隊。她表示,自己不希望增加父母的負擔,參軍可以豁免大學學費,所以選擇先從軍、後上學。
此後,范芳達再轉入正規陸軍,派往南卡州(S.C.)傑克遜堡接受基本軍事訓練,學習戰鬥技能,使用M-16步槍、拚刺刀、投手榴彈及徒手搏鬥。後又去維吉尼亞州(V.A.)Eustis堡學習軍事運輸,駕駛「悍馬」(Humvee)軍車。軍訓結束後她被派往伊拉克戰場,在後勤基地任職。伊戰結束後,范芳達重返加大柏克萊校園,享受免費讀大學的待遇。她說,從軍經驗對學習生活很有幫助,教會她如何處理日常糾紛。後來,她順利完成學業,讀取了柏克萊英語文學學士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