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允許中國公民江波(見圖)進入NASA並取得電腦內資訊,兩名美國高管以違反國家安全法律罪名遭起訴。(Linkedin)
維吉尼亞州東區檢察官辦公室指出,國家航空暨太空總署(NASA)兩名官員因容許簽約為NASA工作的中國公民江波(Bo Jiang,音譯),「開放無阻地」進入NASA蘭利研究中心的電腦及取得電腦內資訊,以違反國家安全法律罪名遭起訴。
調查顯示,NASA主管伍德爾(Glenn A. Woodell)和裘布森(Daniel J. Jobson)准許江波自由出入蘭利中心兩年;江波已於2013年被遣返中國。助理檢察官麥基爾在起訴狀指出,伍德爾和裘布森「未能保護NASA資料未經授權公開」及「持續准許一名外國人自由進入該署電腦和資訊」,違反了聯邦間諜法。
這兩名主管還准許江波攜帶NASA的手提電腦返回中國,而該電腦中存有敏感政府資料。江波2013年持有單程機票飛回北京前,在華府杜勒斯機場被聯邦調查局攔截逮捕,他於2013年對於在NASA手提電腦下載色情內容、無版權電影和電視劇集的輕罪罪名認罪,但被控欺瞞聯邦探員,未告知攜帶另一台電腦的重罪被撤銷。
然而此事件引起國會質疑NASA對國家安全的警覺性太低,同時聯邦政府對電腦資訊安全的放任態度,也正是今年夏天人事管理局電腦遇駭,2200萬聯邦政府人員和眷屬的個人資料被盜的部分原因。
前國會眾議員渥夫表示:「這項起訴很耐人尋味,因為NASA從頭到尾都不認錯。」當時為眾院撥款委員會小組主席的渥夫,是公開江波案的第一人。他和另外16名國會議員的辦公室電腦在2008年曾遭中國駭客入侵,這17名議員都是眾院外交委員會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