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中国式”似乎成了指责或调侃不文明行为的特定符号,充斥在网络空间里,迷漫在街头巷议中。可以肯定,在网络时代的另类表达方式中,这种诙谐的揭露和批判,既是指责也是救赎式的督导,既是调侃也是诉求式的期盼。
然而,当“中国式”承载着太多的负能量,像街头小广告一样泛滥成灾,甚至总是无休止地被“批量生产”,然后又不分时间、地点、场合,被随意“张贴”在各种社会现象之上,甚至有的还要上升到对一个民族素质、文化、道德、形象的品评论足、指手画脚……,让人们在想象的空间里,产生种种反感和不适。的确,发展的社会需要越来越多的声音,对各种问题进行自我监督,但不能来者不拒,对什么都要冠以“中国式”。这对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国梦”,有百害而无一益。
不能动辄就冠以“中国式”,并不是要掩盖缺点,更不是怕指出不足,而是不能以“盲人摸象”的偏见,“听风就是雨”的冲动,把一些不文明行为国家化、民族化。比如,当看到中国游客在飞机上为一个座位大打出手时,就说是“中国式旅游”;当看到个别人排队加塞时,就说是“中国式加塞”;当看到个别行业潜规则大行其道时,就说是“中国式潜规则”;看到城管与摊贩发生冲突时,就说是“中国式执法”;看到老虎、苍蝇被打掉时,就说是“中国式腐败”……,这显然是一种刻意拔高和不负责任地炒作。其实“中国式”应该是民族自豪感和民族自信心,体现在中国速度、中国模式、中国创新、中国奇迹、中国故事等的生动实践中,体现在“最美教师”、“最美司机”、“最美医生”等的发现弘扬中。
毋庸置疑,个体文明社会才能文明。因此,要防止和克服动辄就冠以“中国式”,就不能当只管吹哨的裁判员,也不能当只会品头论足的评论员,而是要身临其境地当好运动员。特别是置身于一些社会现象当中,既要约束好自己的行为,扮演好自己的社会角色,规范好自己的岗位职责,又不人云亦云随波逐流,也不当意见领袖发一些不负责任的议论,更要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国家意识。只有这样才能走出以点带面、以偏概全、上纲上线的评判误区,以实际行动为“中国式”正名,凝聚助力国家发展的正能量。
不能动辄就冠以“中国式”,也不是疏于对一些不文明行为的冷眼旁观、不闻不问,而是要适应高流通、快节奏的现代方式,研究制定一些有效的管理措施和办法。要针对法规滞后、文明先行的特点规律,研究新情况,探索新规律,以前瞻性的思维做好一些法规制度的先期论证,确保有备无患。对一些久治不愈的陋习,在坚持以人为本前提下,要像现在抓酒驾一样狠抓管理。与此同时,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的作用,像中央电视台眼下集中曝光的交通违法一样,用情和理唤醒人们的良知,最大限度地凝聚起破解发展难题,推动社会进步的积极力量,不断改变社会生态,提升幸福指数,让“中国梦”的梦想照亮每个人的心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