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学校简介
济宁医学院是山东省省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创建于1952年。学校现有三个校区(任城校区、太白湖校区和日照校区)和一个高新区科教园,占地总面积124万平方米。学校有11所附属医院,150余个实践教学基地。现有17个教学单位,设有临床医学一级学科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开设临床医学、临床医学(精神医学与精神卫生方向)、中西医临床医学、康复治疗学、法医学、预防医学、食品质量与安全、护理学、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口腔医学、医学影像学、应用心理学、生物技术、生物工程、生物医学工程、药学、中药学、药物制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英语等37个本专科专业和专业方向,形成以医学教育为主体,涵盖医、理、工、管、文五大学科门类,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协调发展的多层次办学格局。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7000余人。学校有临床医学专业、预防医学专业2个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项,山东省同类医学院校中唯一的国家级精品课程《医学免疫学》,31个省级精品课程,3个省级特色专业,5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8个各级各类研究机构。中华医学会行为医学分会和山东省行为医学专业委员会挂靠我校,学校主办的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华行为医学与脑科学杂志》、《中华诊断学电子杂志》和《济宁医学院学报》,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
二、学校引进人才的层次、条件和待遇
(一)各类别人才层次、条件如下:
分类 |
条件 |
高
层
次
人
才 |
第一层次 |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国家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
国家“973”项目首席科学家、“863”计划首席专家;
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重点实验室负责人;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或重大项目负责人;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国家“百千万人才”国家级人选;
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国家“千人计划”人选;
国家“青年千人计划”人选;
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
“泰山学者攀登计划”入选者;
在国外获聘教授职务且取得国际公认学术成果的专家;
或以上条件相当水平者。 |
第二层次 |
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国家级教学名师;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
山东省“泰山学者(海外)”特聘教授;
山东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万人”计划第一层次人选;
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
曾荣获其他各省设立的人才工程专家学者称号;
在国外获聘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且取得国际公认学术成果的专家;
或以上条件相当水平者。
或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近五年科研成果满足以下条件:(1)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获上级资助科研经费自然科学累计达120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累计达40万元以上(2)作为首位人员在SCI(SSCI)二区以上刊物发表论文5篇或在CSSCI前20%刊物发表论文5篇。 |
第三层次 |
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影响的学科带头人,或新建专业、紧缺专业发展急需的教授(学术带头人),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且近五年科研成果满足以下条件之二:
(1)近五年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获上级资助科研经费自然科学累计达80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累计达20万元以上;
(2)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三位)获国家级科研奖励;或省部级科技奖励二等奖以上首位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前两位;
(3)作为首位人员在SCI(SSCI)二区以上刊物发表论文4篇或在CSSCI前20%刊物发表论文4篇。 |
第四层次 |
具有博士学位和副教授职称的中青年学术骨干,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近五年科研成果满足以下条件之二:
(1)近五年至少主持过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
(2)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5)获得国家级科研奖励;或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前三位、二等奖前二位、三等奖首位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首位;
(3)作为首位人员在SCI(SSCI)二区以上刊物发表论文3篇或在CSSCI前20%刊物发表论文3篇。 |
青年博士
(年龄不超过40周岁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
第一层次 |
近五年作为首位人员在SCI(SSCI)二区以上刊物发表论文3篇或在CSSCI前20%刊物发表论文3篇,或论文单篇SCI影响因子≥6.0或累计SCI影响因子≥10.0。 |
第二层次 |
近五年作为首位人员在SCI(SSCI)二区以上刊物发表论文3篇或在CSSCI前20%刊物发表论文3篇,或论文单篇SCI影响因子≥3.0或累计SCI影响因子≥5.0。 |
第三层次 |
能胜任教学工作,有扎实的科研基础,近五年作为首位人员发表SCI或中文核心期刊论文1篇以上。 |
科研创新团队 |
研究方向明确、成果优异的省部级及以上级别科研创新团队。 |
(二)各类别人才的引进待遇如下:
人才分类 |
待遇 |
住房(或购房补贴) |
安家费 |
年薪 |
科研启动经费 |
配偶 |
高
层
次
人
才 |
第一层次 |
140平米 |
双方协商 |
双方协商 |
双方协商 |
安置 |
第二层次 |
140平米 |
双方协商 |
双方协商 |
双方协商 |
安置 |
第三层次 |
140平米(房源)
|
50万元 |
|
150—200万元 |
配偶安置:1、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需参加省公开招聘;
2、其他人员,可按人事派遣方式在校内(或附院)安排工作。 |
第四层次 |
120平米(房源) |
45万元 |
|
100—150万元 |
青
年
博
士
|
第一层次 |
25万元 |
20万元 |
|
30—40万元 |
第二层次 |
20万元 |
16万元 |
|
20—30万元 |
第三层次 |
15万元 |
12万元 |
|
5—10万元 |
科研创新团队 |
团队带头人及成员除按照以上相应的引进人才标准兑现待遇外,学校可根据团队建设需要,提供实验室、仪器设备等建设经费,确保团队工作条件。 |
(三)补充说明:
(1)世界排名前100名的学校毕业的海外博士研究生,及精神病学与精神卫生、法医学等紧缺、急需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待遇上浮100%,有两年以上海外博士后研究经历的博士研究生待遇上浮50%。
(2)夫妻双方均符合我校引进人才条件的,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均正常发放;若双方均属于学校提供房源的,只提供住房一套,面积按大的一方执行。
(3)对于引进的优秀人才,若已具备教授或副教授聘任条件,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学校可直接聘任其相应职务;对于引进的青年博士,来校报到后即享受副教授待遇。
(4)学校给予引进人才报销面试往返车票(普通火车硬座或硬卧、长途汽车、高铁二等座)及300元以下的住宿费。
三、2015-2016年教师需求计划
院系 |
学科方向或专业 |
基础医学院 |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生理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病原生物学、免疫学、药理学、神经生物学、临床检验诊断学 |
临床医学院 |
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中医学、麻醉、肿瘤学、神经病学、眼科学 |
医学技术学院 |
眼科、影像等相关专业 |
全科医学院 |
中西医结合 |
康复医学院 |
康复治疗学及相关专业、 |
公共卫生学院 |
环境卫生学、毒理学、社会医学或卫生事业管理、食品科学与工程 |
精神卫生学院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心理学、神经病学 |
护理学院 |
护理学 |
法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 |
法医毒物、法医物证、法医病理、临床检验诊断学、卫生检验学 |
药学院 |
中药炮制学、制药工程或化学工程、药剂学 |
医学信息工程学院 |
计算机软件或计算机应用、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或物联网、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应用数学、电子科学与技术、医学信息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管理学院 |
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共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经济管理 |
口腔医学学院 |
口腔基础医学、口腔临床医学 |
生物科学学院 |
细胞生物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生物工程、生物化工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语言文学 |
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
马克思主义理论、汉语言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 |
招聘急需专业硕士:精神医学、法医学、儿科学
四、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荷花路16号
邮编:272067
联系人:艾老师、曹老师、张老师、兰老师
电话:(0537)3616100 ; 3616101 ; 3616102
应聘人员请发送电子简历至邮箱:jnmc_rsc@126.com
邮件主题格式:姓名—毕业院校—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应聘院系(如:张三—清华大学—博士研究生—免疫学—基础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