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积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集聚各类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到海宁创业创新,助推经济新常态下创新驱动发展,现发布2016“潮乡精英引领计划”申报评审暨第四届“潮起东方•赢在海宁”创业大赛公告,具体如下:
一、参赛项目领域
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医疗器械、新一代信息技术(以移动互联网技术为重点)等产业。
二、参赛对象及资格条件
1.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有海外创业创新工作经验或曾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过中高层管理职位,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或带有成熟的创业项目与计划,且其技术成果国内领先,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并可实施产业化。
3.拥有较强的创业团队,团队成员专业结构合理,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此前在项目、产品和技术开发等方面有稳定的合作基础。
4.参赛申报人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的30%以上,且本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金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5.参赛申报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其中非华裔海外参赛申报人员可放宽至65周岁。
6.顶尖人才与团队、国家“千人计划”专家、“万人计划”专家、省“千人计划”专家(或同等层次计划的入选者)给予优先考虑,可直接入围复赛。
三、奖项设置
本届创业大赛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
四、支持奖励
1.创业启动奖励。对获奖并注册落户海宁的参赛项目,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分别对应给予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和100万元的创业项目资助。
2.其他政策。上述获奖者,根据项目情况落户后同时享受创业场所租金补贴(3年每年最高1000平方米)、政府投资基金(最高500万元)、科技支行融资、贷款贴息补助(500万贷款额度)、领军人才购(租)房补助等政策。
对入选“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等上级人才计划的,根据评审结果相应给予创业启动奖励资金差额补助。
五、参赛所需材料及要求
(一)参赛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电子版材料
1.《潮乡精英引领计划创业申请书》、《潮乡精英引领计划创业项目计划书》(详见附件)。
2.参赛人附件证明材料。
(二)电子版材料要求
1.《潮乡精英引领计划创业申请书》、《潮乡精英引领计划创业项目计划书》以Word文本形式,文件名称分别为“×××创业申请书”、“ ×××创业项目计划书”。
2.《参赛人附件证明材料》为PDF格式(一个文档,前面加目录),文件名为“×××附件证明材料”,一般应包括:(1)学习证明复印件;(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4)“千人计划”入选专家还需提供证书等入选证明材料。
3.海外学习证明:在海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海外进修的,须提交相关进修证明及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留学证明。
4.报送的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如确需提供涉密材料,涉密部分须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另行报送,并附参赛人所在单位的密级证明,但不得报送绝密级材料。
六、评审程序
1.报名(即日起至2016年3月15日)
参赛人员下载参赛申报表格,按照要求填写,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将材料发送至海角网邮箱:sp@haijaionet.com。
2.初赛(2016年3月31日前)
大赛组委会根据项目申请书和项目计划书以及相关资料,对项目进行初审,筛选确定进入复赛阶段名单。
3.复赛(2016年4月15日前)
大赛组委会组织相关专家、投资机构等对进入复赛的人才项目进行书面评审,并确定进入决赛阶段名单。
4.决赛(2016年5月15日前)
采取现场项目路演及提问答辩的形式进行,根据路演、答辩情况确定参赛人才项目的获奖等次。获奖人员现场接受颁奖表彰。
七、其他说明
1.旅差费补助。参赛期间,主办方为参赛申报人员在海宁实地考察、项目推荐或对接洽谈等提供免费食宿和车辆接送服务,同时,对参加项目答辩的给予第一参赛者一定额度的旅差费用补助(旅费以答辩通知日期之后为限)。
2.“潮乡精英引领计划”申报实行常年受理,分阶段进行评审,2016年第一批申报评审结合创业大赛一并进行,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3月15日。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086-571-89712782
邮箱:sp@haijiaonet.com
九、附件
附件一、潮乡精英引领计划创业申请书
附件二、潮乡精英引领计划创业计划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