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科技与经济结合的问题并没有得到很好解决。要充分发挥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必须明确政府在此过程中应该担当什么样的角色。
在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过程中,中国政府的职能转变是一个突出的问题。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以强大的行政力量来对创新活动进行全面的指令性管理,政府制定创新政策,规定创新任务,创新活动依靠政府行政力量推动,创新资源依靠政府的计划投入。在一定意义上,政府具有“无限权力”和“无限责任”。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要逐渐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政府也要向“有限权力”、“有限责任”转变。然而,在这个转变过程中,必须培育新的创新主体来替代以前政府的若干职能,可以说,衡量这个转型过程是否良性推进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政府职能转换与新创新主体成长的同步化。在这种同步化未能实现的情况下,主体的错位和主体的缺位往往同时发生。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是要在转变职能的同时,有意识地创造条件引导新的创新主体的迅速成长,这些新的创新主体包括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并在市场竞争中不断进步的企业,以及高度自治并充满活力的科学共同体等。只有这些新的创新主体迅速成长起来,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高效结合才可能有内在的动力。
政府与此相关的另一个重要职能是建立和健全相对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由于我国市场机制仍然不完善,不成熟,市场在创新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受到制约和限制,创新资源的配置依然在很大程度上依赖政府对创新资源的整合。因此,相对于成熟市场经济国家,在一定时期政府在创新资源配置中仍然需要发挥更重要的作用。但不能因此认为政府就应该长期替代市场的职能。对此,政府需要具有清醒的意识和充分的理性,要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制度安排为目标导向,自觉地、适时地转变职能,完善市场体制所要求的基本制度,不断创造条件培育市场,提高市场机制的成熟度,激活社会创新活力,引导新的创新主体趋向成熟,特别是要创造激发创新活力并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只有真正建立起相对健全的市场体制,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才有了长效机制。
政府在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方面的第三个重要职责是提供相关的公共政策和公共服务。包括创建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的公共创新平台,通过推进产学研合作等多种方式,促进知识生产和知识应用之间的紧密结合。努力消除制约知识传播、扩散和有效利用的制度性、结构性障碍,通过建立更大覆盖面的公共知识和信息利用系统,开发高效的知识、信息存取与交流通道,让创新者能够及时地获得所需要的相关知识和公共科技成果,全面提高整个国家创新体系中的“知识分配力”。同时,提高公民科学素质是提高知识扩散、知识转移和创造性地应用知识能力的重要基础,因此,政府需要把科学普及作为国家公共政策的基本内容,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科普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科技创新与科学普及有机结合的发展模式,形成比较完备的持续提高我国全民科学素质的社会体系。只有这样,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才具备坚实的社会基础。(李正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