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兩位共和黨參議員去年提出法案,規定向海外電匯的人必須證明在美國有合法身分,否則將對匯款額徵收7%的罰款。但國會審計調查處(GAO)日前公布的最新報告認為,對沒有合法身分的人電匯外海徵收罰款的政策,實際上是鼓勵無證移民更多地利用非正式渠道。由於這種渠道的電匯不受監督,政府徵不到罰款,因此對罰款收入的預期將難實現。
在兩黨總統提名選戰移民議題再度被炒熱之際,這份報告再度凸顯無證移民經濟活動對美國財政政策的影響。
美國電匯海外的資金全球最多,世界銀行估計2014年約為5420億元,2015年5860億元,2016年將再增加4.1%。其中許多電匯是移民把錢寄回母國。網路媒體Daily Signal報導,墨西哥、中國、印度和菲律賓等國長期依賴海外僑民的匯款,部分國會議員認為,這些國家的經濟已開始繁榮,美國應限制無證移民的電匯,對把在美國的收入匯回母國的無證移民要給予罰款。
維特(David Vitter,路易斯安納州)和布萊斯(Tom Price,喬治亞州)兩位共和黨籍參議員的提案主張,電匯海外的人如果不能證明在美有合法身分,除需繳電匯手續費外,還要加收占匯款額7%的罰款,罰款將作為消費者金融保護局的執法經費,剩餘部分交給海關與邊境保護局,作為加強邊界安全的費用。維特在本會期再度提出這項法案。
兩位參議員要求國會審計調查處進行調查,以落實該法案執行後,對匯出美國的資金會產生多大影響。
聯邦政府規定,電匯部門對可疑的電匯必須報告,並保存所有超過3000元的電匯紀錄。但GAO的資料顯示,移民向海外電匯資金的渠道,經濟分析局等統計部門掌握不全,因此無法知道匯款移民的身分。
電匯專家丘瓦斯摩爾指出,多數無證移民只要有條件,都會把錢匯回母國,他們的匯款多數是小額,如50元到100元,每周匯一次或兩周一次。
電匯按規定須經銀行、信用社、電匯公司和郵局等受聯邦政府監督的機構,但部分電匯卻是通過沒有監督的金融渠道,其中包括歐洲難民匯款使用的機構hawala,增加了檢查和追蹤海外電匯的難度。
Hawala允許用戶不通過銀行帳戶就可把錢匯出,因沒有紀錄而不受法律監督,但有多少移民使用,則無法統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