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鼓励和吸纳在外优秀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将面向在外留学人员进行选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采取“个人申请、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审核推荐、国内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二、选拔办法
登陆“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Chuguo/),在“出国留学”—>“2016年留学专栏”下“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http://www.csc.edu.cn/Chuguo/1d31435486314a9a9038f24132977e76.shtml)和“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专栏”(http://www.csc.edu.cn/Chuguo/a6b691f274a948bc9aabdd6d04609010.shtml)查询。
三、基本条件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及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面向在外学习的自费费留学人员及正在国外学习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选拔。申请人应具有中国国籍(不包含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年龄不超过35岁(1980年3月20日以后出生)。有关项目具体要求和条件如下:
1. 申请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申请人应为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注册的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已毕业离校的学生除外)、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正在外学习的应届国家公派硕士毕业生。申请时,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已获得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须出具就读院校注册证明、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申请时为在外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被录取后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从博士第二年开始计算。
2. 申请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1)博士研究生:
国外申请人:申请时应为国外高校或机构正式注册的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已毕业离校的学生除外)、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申请时,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已获得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须出具就读院校注册证明、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申请时为在外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被录取后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从博士第二年开始计算。
2)硕士研究生:
国外申请人:应为国外高校或机构正式注册的留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已毕业离校的学生除外)、攻读硕士学位第一年(学制为一年的硕士研究生除外)的学生。申请时,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已获得攻读硕士学位入学通知书、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攻读硕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须出具就读院校注册证明、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申请时为在外攻读硕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被录取后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从硕士第二年开始计算。
以上两项目其他要求及申请学费资助者具体要求见相关项目选派办法。
各项目选拔范围不包括以下人员: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五年。
四、受理范围
按照属地受理原则,在以下地区学习符合条件的留学生请向我处申请:马里兰州、特拉华州、弗吉尼亚州、西弗吉尼亚州、南卡罗来纳州、北卡罗来纳州、田纳西州、肯塔基州、犹他州、爱达荷州、蒙大拿州、怀俄明州、内布拉斯加州、南达科他州、北达科他州、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
五、受理时限
北京时间4月5日24时截止。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201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在外自费申请人用)》 (http://www.csc.edu.cn/Chuguo/8b35d7355f364e02b4838571cdcff534.shtml)、《2016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研究生类别国外申请人)》(http://www.csc.edu.cn/Chuguo/0976896b91ab469f9aa35b1667ebd344.shtml)要求向我处邮寄一份书面申请材料。申请材料请以挂号或快递形式邮寄,以便查询。
收信人及邮寄地址为:
Chen Wu
EDUCATIONAL AFFAIRS OFFICE OF CHINESE EMBASSY
3505 INTERNATIONAL PLACE, N.W.
WASHINGTON, D.C. 20008
U.S.A.
信封上请用中文注明“申请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奖学金”或“申请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奖学金”。
咨询电话:202-243-1168
电子邮件:chenwu@sino-educatio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