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美国国籍的人近年来逐步增多,2015年约4300人放弃,今年第一季更达到创纪录的1158人。放弃国籍的人比小布希政府时期增多560%,放弃国籍已成为美国人的新常态。
但与涌入的移民相比,放弃国籍的人数仍然极低。富比世杂誌报导,鑒于历史上很少有人放弃国籍,因此目前的趋势令人担忧。而且由于统计不全,许多放弃者没被统计到。即使是追蹤放弃国籍者的国税局和联邦调查局,也没有準确统计。
放弃美国国籍的人,须提交过去五年的报税纪录。如果净资产超过200万元,或是过去五年缴纳的所得税超过16万元,放弃国籍时还要徵收弃国税。绿卡持有人放弃绿卡时,也可能要缴纳放弃税。
许多人放弃国籍是因为家庭、税务和法律因素,而不全是因为双重国籍。放弃国籍的费用很高,部分国家不收费,但美国要收2350元,是其他高收入国家平均收费的20倍。从收费标準2014年秋提高422%以来,美国政府约收到了1260万元放弃国籍费。
美国的肥咖条款(FATCA)规定,任何人开的海外帐户存款都要报税,法案在全球各国执行,所有美国人在海外开的秘密帐户和存款纪录,外国银行和政府必须向美国政府报告,否则将面临重罚。
美国人在世界各地的收入都要向美国政府报告,并缴纳所得税,导致报税负担沉重,尤其是海外的美国人。许多外国银行由于不敢得罪美国国税局,不愿接受美国人开户。
在外国定居和工作的美国人必须向当地政府报税,但也必须向美国报税。
儘管许多人在海外可申请外国退税,但仍无法避免双重徵税,而且外国帐户的民事和刑事罚款高,即使是民事罚款,也可吞噬掉所有存款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