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氏春秋·察微篇》 鲁国之法,鲁人为人臣妾于诸侯,有能赎之者,取其金于府。子贡赎鲁人于诸侯,来而让,不取其金。孔子曰:“赐失之矣。自今以往,鲁人不赎人矣。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 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曰:"鲁人必拯溺者矣。"孔子见之以细,观化远也。
春秋战国时期,韩赵魏楚燕齐秦这“战国七雄”之间硝烟不断……但是我们今天要讲的故事并不发生在这些明星地带,而是紧贴着强大齐国旁边的一个小国:鲁国。
鲁国弱小,连带着鲁国的贫困老百姓也经常被卖到国外,沦落为奴隶。《为奴十二载》中被骗卖去华盛顿的黑人,最后靠的是一场诉讼重获自由,得以回国和家人团聚;而在战国时期,要想靠律法来解救流落在外的本国同胞,那简直是痴人说梦。指望别人是不成了,于是鲁国颁布了一道法律:如果鲁国人在国外碰到自己人沦为奴隶的,尽管赎回来,国家给你报销,而且还有奖励。
孔子的学生子贡是个经商小能手,如果当时鲁国有个财富榜,他绝对是榜首。因为子贡经常要去别国做生意,就从别国赎回了许多鲁国的奴隶。作为一个不差钱的主儿,子贡大手一挥:好人做到底,赎金和奖励我都不要了,就当是为国分忧吧!别人把钱送到他手里,也被他打发回去了。
如果这件事发生在今天,会有怎样的一番评论?“企业家的典范!”“好人啊,能者多劳。”“这些钱对子贡来说根本不算什么,再多捐一点儿呗?”
但是这件事传到了孔子耳朵里,孔子的反应出乎大家的意料。他非但没有表扬子贡,反而把他叫到自己跟前说:“你现在是不是很得意?是不是觉得自己做了一件大好事?错,反而是祸害!”
这句话劈头盖脸地砸下来,估计子贡已经懵了:我劳心劳力又不图财,还做错了?于是,孔子向他解释道——
一个真正的圣人,他做事情的目的是改变社会风气、教化百姓。本来鲁国“赎人领赏”的律令,是为了激发人们心中的仁义,让更多的人愿意去帮助同胞脱困,这也是一种鼓励国民行善的教化方法。
但你做了这件事情,却不接受国家的补贴和奖赏,这固然能赢得更高的赞赏,但你有没有想过,这同时也拉高了整个社会行善的门槛,因为大部分人并不像你一样有钱,即使他们想要去解救奴隶,也会因为有你这个“道德标准”在而觉得很尴尬,因此望而却步。对难民也好,对整个国民也好,都是一件很坏的事情啊!
在孔子眼里,子贡把个人的私德当作了公德,无形当中给社会灌输了一种观念:做好事应该是不计回报的,如果求了回报,那就是另有所图,是不道德的。这样一来,本来也能够行善的人就有了道德负担:如果做了反而要被别人质疑,那还不如不做。
当一个人所做的事情足以影响整个群体的时候,就应该更加慎重,否则一时之善反而会带来持久的负面影响。
后来又发生了一件事情。孔子的另一个弟子,子路,在河边救起一个溺水的人,为了表示感谢,那个人送了子路一头牛,子路没有拒绝收下了。孔子表示很高兴:“鲁国人一定会以此为榜样,都会救落水者了!”
我们一直尊孔子为“大教育家”,往往忘记了他为什么有本事让社会上各种职业的人都尊他为师。商人、政客都容易陷在自己的角色中,但并不是自我的付出越多,就等同于贡献越大。
一个商人到底应该为社会作出怎样的贡献?在现代社会中,有哪些类似于“子贡赎人”这样的故事?在这些故事中,我们是扮演了“行善”的角色,还是“旁观起哄”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