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科教发达、经济繁荣、环境优美、社会安定,是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的首选 之地。为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今年我省将以更大的投入、更有力的支持举措继续面向海内外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人才引进重点
围绕我省优先发展的新兴产业和重大项目,面向海内外重点引进以下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一)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重大决策和重大科技创新工程急需的高层次人才;
(二)能够对我省产业结构优化、技术 水平提升和高新技术产业、特色产业基地发展有重大影响和带动作用,特别是在新能源和智能电网、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新传 感网、文化产业和现代农业等高新技术产业领域从事研发和实施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高层次人才;
(三)实施省级以上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创建省 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和技术服务平台所需要的高层次人才;
(四)地方、部门、企业及社会资金重点支持的高层次人才;
(五)创新在高校院所、创业在园区的高层次人才。
大力引进一批具有国际影响、拥有重大成果的创新创业团队,除给予个人经费资助 外,还将给予团队3-5年持续的科技经费支持。具体办法另行公告。
支持一批由高校、科研、三级甲等医疗和省级疾病控制机构引进的,能提 升我省重大创新项目、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等重大研发平台科研创新水平和临床医疗技术水平的领军人才。具体办法另行公告。
二、申报条件
拟引进人才分为自主创业、创新两类,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一)自主创业人才(A类)
符合支持重点,以带技术、带项 目、带资金的形式来我省投资创(领)办科技型企业的高层次人才。创(领)办企业的主导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够填补国 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有较大的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此类人才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年龄一般不超 过55周岁。
2、创(领)办企业或个人拥有与创业领域产品、技术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在产品开发和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具有比较丰富的实践 经验。
3、2009年1月1日后在我省创(领)办科技型企业,2010年6月30日前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
4、为所创(领)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本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不含技术入股)。
5、主要工作精力应为所创 (领)办企业服务,每年在企业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二)企业引进人才(B类)
符合支持重点的各类高科技规模以上 企业,引进掌握关键技术的高层次研究开发和管理人才。此类人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具有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关键岗位5年以上从事研发或管理工作的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
3、2009年1 月1日后到我省工作或尚未到我省工作、但已与相关企业在2010年6月30日前完成引进手续。
4、引进后,能连续为引进企业服务3年以 上,且每年服务时间不少于6个月。
优先支持本人参与项目投资、有资金投入并占有股份的企业引进人才。
三、申报单位或申报人
(一)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生产的成长性科技型企业,现代服务企业;
(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留学生创业 园、大学科技园、软件园、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等创新载体;
(三)符合申报条件,有来江苏创新创业意向的各类高层次人才,特别是海外高层次 人才。
四、申报办法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和个人通过“江苏省人才工作 网” (http://rcgz.jszzb.gov.cn/)网上申报评审系统,完成注册后登录系统,按照填报要求,填写相应的申报表格,并向本人创新 创业地所属省辖市提交。2010年受理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五、支持政策及相关待遇
(一)2010年度共 资助引进人才400名。设立新能源和智能电网、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新传感网、文化产业和现代农业等8个引才专项,对于 综合评分前200名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给予每人100万元的资助,其余给予每人50万元的资助。
(二)优先推荐进入省“333高层 次人才培养工程”和“六大人才高峰”培养资助对象;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千人计划”;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省各类科技计划;优先向金融机构、担保公司、风险投 资公司推荐融资项目。
(三)按照国家、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有关政策措施,妥善解决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条件、签证、落户、执业资格、医 疗、保险、税收、配偶安置、子女入学、驾照转换等方面的问题。
六、需提供的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或申报人需提供以下材 料:
(一)《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申报书》,其中自主创业人才填报A类申报书,企业引进人才填报B类申报书。
(二)引进或意向引进人才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在原单位担任重要岗位职务的证明和其他有关工作经 历、资历的证明材料。
(三)专利等知识产权证书及所属权证明。反映人才能力、业绩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创新创 业计划书。
(五)已创(领)办企业人才需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会(审)计事袼难樽手っ鳌⒐菊鲁獭?009年度财务报表;已到我省 工作的企业引进人才需提供与引进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引进协议、知识产权权属证明及使用协议书、薪酬或股权证明等。
申报材料中的各类证 书、证明、合同、报表等材料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供原件的扫描文件或数码照片,并将申报书打印后与其它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合订成册,一式二份交各市人才办。
七、联系方式
请申请人按照本公告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各市有关申请部门联系:drzjiang@hotmail.com
江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