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应当引导社会舆论,不必放大企业破产的消极性
近些年,坊间经常传出诸多企业破产的说法。听者往往叹息不已,媒体报道则趋之若鹜,尤其在当下“去产能过剩”的经济转型大背景下,企业破产很容易衍生出人们对失业的担心。此时,政府该如何应对,民众该如何看待,关键在于是否能对“企业破产”有真实与客观的认识。
企业破产是市场化条件下的正常现象
企业是社会肌体中的重要细胞。是细胞,就逃不了生老病死。环顾世界,寿命在百年以上的企业,即使在市场经济发展了数百年的欧美国家,也是屈指可数。据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的统计,《企业破产法》实施以来,全国法院从2008年每年受理企业破产案件数量稳定在2000-3000件上下,每年工商管理机关注销的企业数量在35万户-50万户之间,存活5年的企业比例为68.9%,存活9年的企业比例为49.6%,不少企业成立两三年就经营乏力、债务缠身,濒临破产。
但另一方面,新增企业数量却远多于注销企业数量,更远远高于适用破产程序的企业数量。2014年3月至2015年6月,中国每天平均新增企业1.08万户。由此看,“企业破产”是社会生生息息的正常现象,也是市场化进程中的支流。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市场化进程主流是,企业、公司作为新的社会组织形式应运而生,从无到有,由小变大。据统计,过去30年,中国年均企业注册数量增长为20%,私营企业数量在2015年已有6000万家,新增企业注册数同比增加26%,是世界上企业数量、私营企业数最多的国家。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市场化改革在各个领域进一步加快,结构调整与产业升级的速度也加剧,企业破产在部分行业、部分区域出现的频率的确有所提升。但不同行业、不同区域对企业破产的承受力也是不同的,所产生的负面效应也不一样。
以笔者的调研经验看,对破产的承受力大体有以下规律:1)新兴行业如互联网、医药研发、服务行业对企业破产的承受力,远比传统的矿产、能源、机械制造类及其他过剩产能的行业要高。2)江浙一带及部分沿海省市对企业破产的社会承受力,也要远远高于中西部地区、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部分市县。3)民营企业对破产后的应对与员工消化能力要比国企更高。
原因很简单,江浙一带的市场化程度较高,社会观念更前卫,对一些企业破产现象的看法更淡然。绝大多数民营企业主在破产后,并没有把怨气发在政府与社会身上,或是从此一蹶不振,就此沉沦。事实上,许多民营企业主都“认赌服输”,服从于市场竞争原则,想办法、找出路、寻帮助,试图东山再起,再创辉煌。在江浙一带,经常会出现企业主卧薪尝胆,在原地跌倒又在原地爬起的奋进故事。在北上广,也到处都有天使投资人,愿意帮助那些有失败经验的创业者。
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沿海地区,雇员或打工者在企业破产后,一般都会另谋出处。若出现一些劳资纠纷、欠薪现象,社会大多都有申诉的法律渠道,而不是上街闹事。
由此看,政府应当引导社会舆论,不必放大企业破产的消极性,尤其是沿海地区新兴行业的民营企业破产带来的消极社会效应。谁都不愿意看到企业破产,但就像谁都阻止不了生老病死、阴晴圆缺那样,在一个不断进化的市场中,企业破产、重组与再生本身就是市场竞争自然的组成部分,谁也不能幻想着在市场化环境下出现一个永生的企业。
相反,媒体与其渲染企业破产带来社会恐惧感,不如聚焦于那些企业家“死后重生”的奋斗精神与经验。事实上,像马云、史玉柱那样“屡败屡战”、最终成就一方创业伟迹的故事,在当前经济下行氛围中显得更有现实激励意义。
政府要精细化甄别“失业”背后的企业破产类型
改革开放以来的30多年,在相当程度上,伴随着与市场化共生的企业竞争与促进就业的进程。每一次重大举措,都必然在短期内带来失业的阵痛,以及对就业安置的政策应对。
从历史经验与实践操作层面看,在当下这一轮“三去一降一补”(即抓好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的背景下,关键还在于如何甄别濒临破产的企业类型。笔者认为,可以将其划分为三大类:
一是僵尸企业。目前国家对于僵尸企业的界定尚未形成统一的标准,一般认为,僵尸企业就是那些因不可逆的、结构性的问题而陷入长期亏损,并丧失自我修复和发展能力的企业。这类企业等同于人体中应死而未死的细胞,其存在不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因此不宜再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处置,而应采用退出机制,使其寿终正寝。但退出的方式也因情况而异,一般可采取要素重组和清理退出等方式。
需要强调的是,僵尸企业应死而未死,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健全的具体体现。党的十八大已经明确提出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因此处置僵尸企业,不应是政府主导,但也不完全由市场决定,而是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方式相结合,建立处置僵尸企业的长效机制。具体来说,各级政府要在僵尸企业的破产进程中发挥政策性的领导作用,加强对破产企业的费用监督和管理,防止拖欠职工个人费用,指导性地采取职工再培训、再就岗等方式,切实保障职工的个人权益。
二是转型企业。转型中的企业,是企业通过改变运营模式、调整业态和资源配置等方式来最终实现企业竞争优势的重塑,提升社会价值,达到新的企业形态的过程。经济新常态下,企业转型代表了重生和希望,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而转型企业是对这类企业比较广泛的称谓。从行业发展、产业链布局、产品竞争力和资金链等企业发展的关键因素来看,转型企业与僵尸企业有本质的区别,即转型企业能够在发展中转型与在转型中发展。
随着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不断深化和“互联网+”的兴起,转型企业最大的特点就是主动被“互联网+”,主动增加研发投入,谋求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发展的转变。针对转型中的企业,政府应当积极给予政策引导和扶持。尤其是国有企业的转型进程中,政府应积极探讨国家财政干预重组的办法,比如,如何解决职工养老、职工子弟学校、医院等问题。
三是创新型企业。这类企业主要分布在高科技行业、消费品行业以及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其特点在于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有着高效的协调研究与开发、生产和销售能力,能够通过不断的、持续的创新,获得持续性的收益。
随着我国商事制度改革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叠加效应的凸显,市场主体的活力得到了进一步激发。来自国家工商总局的统计显示,2015年全国新登记企业443.9万户,注册资本(金)29万亿元,均创历年新登记数量和注册资本(金)总额新高。而这一波创业潮体现出了鲜明的创新性,大多集中在信息技术和文化金融等新兴产业。创新型企业的大量涌现,成为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推动力,也是解决再就业的重要社会力量。这种类型企业若遇到破产等现象,其员工自主再就业的成功率要远远高于其他类型的企业。
如何建立有助于企业更新换代的市场环境?
长期以来,学术界对政府如何应对企业破产与解决就业,大体呈现两种不同的观点:一是认为政府不应过度干预企业破产。政府的过度干预会破坏市场经济运行的内在规律,加重政府的财政负担,扭曲政府的职能,也形成了市场主体间的不公平对待;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应该帮助企业下岗人员实现再就业。此事关系民生和社会稳定,更直接影响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是政府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在笔者看来,政府应是市场的裁判员与调解人,但不必以“保姆”甚至“父母”的心态对待企业的破产。政府应尽量少地甚至在多数领域可以完全不卷入市场主体的竞争中,创造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公正性与透明度,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真正发挥决定性作用。各级干部应当摆正政府在市场主体竞争中的位置,遵从市场与法制原则,依照企业破产法处理后继事宜。
若出现非常规、大面积的企业破产危机现象,各级政府应密切关注,了解实际情况,摆着“救急不救穷”与防控风险并行的原则,尽可能地减少失业风险与社会危机,将发展的不确定性降低到最小。
就当前的实际情况看,近年来,在去产能过剩过程中,一些企业破产出现的诸如失业、重组纠纷等各类消极现象,在各级政府的政策篮子中,是有充足的应对工具的。舆论担忧有可能的失业阵痛,初衷可能是好的,但不如把目光放在如何从长远角度建立有助于企业更新换代的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与就业制度上。只有这样,才能在根子上解决各国都长期存在就业的难题。
2015年4月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既要从长远谋划,也要加大现实工作中的就业政策扶持、就业服务帮扶方面。这实际上反映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宏观政策要稳住、微观政策要放活、社会政策要托底”的基本思想。
文件提出的四方面要求:即重点落实调整失业保险费率的政策;将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政策由目前的三类企业,扩大到所有依法缴费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的企业;对确实需要裁员的企业,必须制定人员安置方案,同时实施专项帮扶行动,妥善处理好劳动关系以及职工十分关心的社会保险接续等相关问题;在这个过程中所产生的就业困难人员,要为他们提供托底安置,提供就业援助,通过公益性岗位这些措施来提供帮扶。落实这些政策,是解决当下企业破产进程中出现恶性失业的关键。
与此同时,社会舆论上要营造氛围,彻底破除企业破产后“等、靠、要”的观念障碍。在市场经济大潮中,破产是通过优胜劣汰,促进竞争、合理调节资源配置的一种市场行为,符合经济发展规律。
在这种背景下,各级政府出台政策的逻辑,根本是在于培育一种新经济增长点,以企业经营需要的市场环境为大目标,持续促进市场导向的就业,比如,大力发展服务业,在医疗、养老、旅游和家政等新服务领域大做文章;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下岗人员创建小微企业,等等。
当然,一些国有企业的员工安置是目前尾大不掉的政府难题。这恰恰是目前国企改革的重点领域。为此,各级政府不妨充分借鉴历史上各类减员增效的经验,既充分实现去产能的任务,又要保障职工的根本利益。有理由相信,只要依法办事,遵从市场规律,发挥主观能动性,在税收、货币、保险和利率等政策杠杆大下功夫,办法总比想法更多。
总而言之,经历“三去一降一补”的大变革,中国经济将比过往任何时候都要健康。而中国经济的韧性决定了,我们必须要有充分的定力与理性看待企业破产及其短期失业的社会现象,这既关乎中国转型期的社会心理,也关乎到对中国经济下行的正确认识。
找准僵尸企业病灶 先行“望闻问切”
同一种手术、同一个药方治不了看似同类的僵尸企业。
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去产能、去库存直接面临的一轮任务就是消灭僵尸企业。僵尸企业至少具有以下三大死因特征:一是饿死,工艺设备落后,被快速创新的新产业新技术所淘汰;二是撑死,大量一哄而上开足马力生产,面对的却是供大于求,原料、半成品、成品最终还在自己肚子里;三是找死,过度同质化供给廉价低劣商品,殊不知市场需求品质升级买家不买帐。死而尚存、僵而不腐的企业还基本上具备一个共同的特征:姓“公”不姓“私”,有人伸手要钱却无人伸头挑担,等死。
虽然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被定义为僵尸企业,但企业是一个经济组织,不同于一个孤立的个体人。它们有着事实存在多年的经营史,职工、债权债务、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也都依然存在或者持续发生着变动,企业的僵尸状态实质上是一种焦灼的气息尚存的病态。消灭僵尸企业,首先要把脉问诊,然后根据病情决定消灭的方式方法。对于病入膏肓的企业,应尽早拿出一个万全的了断之策;而对于仅仅是局部严重病变的企业,则应当对症下药或实施手术,输血还魂。无论是了断、抑或还魂,精准的病理诊断是一个关健。
望。任何一家企业的创立与存在过程,都有着不断升华的理念、使命、目标和愿景,也就是常说的企业文化。往往企业文化最早是一些理想化的口号标语,后来通过日积月累对行为准则的内在精细化管理,形成外在的体现形式。生产的厂容厂貌、员工的举手投足、设备的运行状态、物料的设置摆放、上墙的公示公告,都能够直观地让外人感受到一股极具涵养的精神气儿。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有精神气的企业转型做什么都能像模像样,反之则做什么都可能衰败。导致企业僵尸化,往往存在着较多的外在客观因素,而企业文化是否依然有可发掘的内力,需要仔细观察以感知判断。
闻。对于一家经营多年的企业而言,或多或少在社会和所处行业中有着一定的影响和声誉,诸如商标、渠道等潜在的知名度和流通性无形资产。例如计划经济时代遍布全国的供销社,尽管后来因管理成本高、商品价格高等因素无力适应自由开放的市场竞争而衰败,但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其品牌信誉和营销网络仍然具有极高的价值。拥有良好的无形资产的企业,即便在主营业务受到重挫之后僵尸化,仍然有可能在品牌影响力之下进行延伸和传递,开展同行业或跨行业的其它产品服务,相对容易再次获得成功。僵尸化企业是否在负面有形资产之外还有剩余价值,需要灵敏的听觉和嗅觉去认知。
问。就是要组织深入调研,包括向员工、供应商、客户、银行等等在内的企业经营链条上的各方人员开展咨询,从不同角度去了解企业创立至今的过程情况,获取一个真实的经营曲线。企业经营不外乎围绕人、财、物开展的各项为实现经济目标的活动,人是企业经营的主体,人才是决定企业成败的决定性因素,无论再多的客观理由,企业的掌舵人或团队难逃成败的干系。是否存在人的错误因素而导致了企业僵尸化?是否有可能通过责任机制的体系构建去实现救赎?需要局内人自查自纠,局外人清醒评判,问出个水落石出。
切。扒一扒企业经营的各项数据,对企业亮出的家子底进行细化评估,掌握企业真实资产负债情况。应当至少拿出企业最近一个战略规划期间的数据,包括投资、营收、营销、管理、人事、研发各方面,把不同年度的数据变化进行对比分析,去判断是战略问题、还是战术问题,是长期问题、还是短期问题。对于僵尸企业而言,这样的把脉非常重要,能够直接发现问题的本质在于表象还是深层,有利于给出自救或外援方案。
企业天生就是人的依附体,而姓“公”的企业与有权势的人一样,会有更多的人依附甚至寄生。企业是经济组织,不能持续完成短期或长期的效益目标就意味着必将最终消亡,组织中的人也不应存在。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然而姓“公”的僵尸企业出现树倒猢狲不散的尴尬场景也许并不为怪,那些猢狲们可能从来就不知道他们还需要为依附的企业持续创造效益,他们早已经习惯了大树底下好乘凉,仍然寄希望于有人向他们输血。
僵尸化的企业可怕之处还在于,半死不活,需要持续长期的营养供给,说白了就是一群吸血鬼,存在的一天就会不停地耗费巨大的成本。如果用行政力量草率地将其破产清算之后消灭它们,同样是一种不计成本和不尽公平的巨大社会负累。对准其病理和病灶,果断地帮助指导僵尸企业采取自我了断或还魂的救助措施,用相对低成本和效益效率最大化的手段显然更加理想。
对于在望闻问切中确认属于落后淘汰产业、处于濒临死亡边缘苟延残喘的僵尸企业,且已经组织人事完全溃散或仅余老弱病残,应予及早妥善安抚余留员工,启动破产清算程序。
对于在望闻问切中能够确诊病理病灶且并非死路一条的僵尸企业,这种企业尚有可运转的设备存货资产和部分人员,应予及早施以还魂之术,尽快帮助企业走上新的经营正轨。
一方面,可以充分再利用企业尚存的优势资源,主动寻求与同行业企业的兼并重组,化解自救过程中的人财物压力。
另一方面,搭建一支管理与技术优势互补的高管团队,明确共同的中长期经营战略目标。同时根据企业重点病症给出手术方案和治疗药方,分配各自的短期战术任务。这其中主要包括:建立全新的企业整体人才组织架构;寻求日常经营必须的融资;设备资产的清理重组;债权债务的重新配置;主营业务的创新转型;技术研发的创新立项;市场营销的创新拓展等等。
应当清醒地看到,供给侧结构性调整不可能一蹴而就,当前及至未来的一个较长时期内,消费需求仍然处于旧有和新生共存、低端和中高端共存、乡镇和城市共存的阶段。相较与世界上其它国家的优势是,中国自身就具有人口数量众多、经济增长能量巨大、消费需求多层次并重的特征。在盲目投资、重复建设的高产能和高库存现状已经止步并在逐步扭转的情况下,大力实施产业技术创新的同时转化和消化积压库存,尚有较长的缓冲时间和较大的转型空间。
企业僵尸化不是当代的新生事物,也不是中国才有的新生事物。在任何一个国家经济增长转型的时代,都会出现僵尸企业这种怪物。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在改革开放热潮的推动下,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很多国营工厂一度负债经营、停工停产,形同僵尸。今天全球著名的企业—海尔,其1984年的前身青岛电冰箱总厂,就是一家规模约800人、亏空147万元的濒临倒闭的国营小企业。张瑞敏先生临危受命后,禁止随地大小便、举起铁锤怒砸76台有缺陷冰箱的故事被广泛传诵,最终成就了全球最大的家用电器制造商之一。在几乎同一个背景时代的中国,类似青岛电冰箱总厂的僵尸还有很多很多,有的被锐意进取的改革者成功转型,有的通过股份制形式让职工成为企业的主人而重新振作,有的被资产拍卖挽回损失,有的任由依附者们守望着大门在风吹日晒中破败……。透过国内国际大量处理僵尸企业的经验窗口可以看见,僵尸企业僵化最核心的往往是管理体制和人的观念,不同行业、不同地域的僵尸企业有着千变万化的不同病因,同一种手术、同一个药方治不了看似同类的僵尸。只是,僵尸企业对社会的危害很恐怖,留不得、拖不起、死不起,一旦找准病灶,下快刀、灌猛药、早救治,方为上策。
当僵尸企业遇上产能过剩
朱鹤
僵尸企业与产能过剩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
当前,政府部门将处置过剩产能视作去除产能过剩的牛鼻子。倘若把去产能作为处置僵尸企业的最终目标,背后的逻辑就应该是:僵尸企业是造成过剩产能的重要原因。仅凭逻辑推导,僵尸企业能够导致并恶化产能过剩,甚至两者还会形成恶性循环。
吊诡的是,国际经验表明,产能过剩与僵尸企业并没有经常同时出现,而中国的僵尸企业和产能过剩曾两度相遇。我们不禁要问,僵尸企业与产能过剩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僵尸企业是造成本轮产能过剩的直接原因吗?当前阶段,处置这些僵尸企业是否能够达到去产能的目标?
理想很丰满
如果我们抛开现实,仅凭逻辑推导的话,僵尸企业和产能过剩之间可以有明确的逻辑关系。
一方面,僵尸企业可以导致并恶化产能过剩。僵尸企业本就是那些该被市场淘汰的企业,市场退出机制失灵导致这些企业不能及时退出市场。市场退出机制失灵的原因有时是银行为了规避不良贷款而支持落后企业,有时是政府出面干预。但无论如何,僵尸企业凭借外部资金支持得以继续生产,相应的生产能力就持续存在。这些生产能力本就该淘汰,留下来自然就成了过剩产能。随着特定行业内僵尸企业的数量增加,过剩产能也会越来越多。
另一方面,产能过剩也可以导致僵尸企业。产能过剩的最直接影响就是压低产品价格。在成本不变的情况下,产品价格下降就意味着企业的盈利水平降低。随着企业的盈利水平和现金流不断恶化,企业就有可能无法按时偿还银行的本息,逐渐走向资不抵债。银行此时为规避不良贷款,地方政府为保证税收和就业,选择帮助企业生存,僵尸企业就此诞生。
不仅如此,僵尸企业和产能过剩之间还可能形成完美的恶性循环。僵尸企业迟迟不能退出导致过剩产能规模提高,进而给产品价格造成下行压力。价格下行导致企业利润率下降,现金流紧张,还贷压力增加,最终导致更多的僵尸企业。
一旦进入恶性循环,竞争逻辑就成了“剩者为王”。价格持续低迷会吞噬优质企业的利润。一旦好的企业经不住折腾,要么选择破产,要么学习僵尸企业的“成功经验”,加入僵尸企业的大军,市场的演化结果就会变成劣胜优汰。
现实很骨感
吊诡的是,国际经验表明,多数情况下僵尸企业与产能过剩并没有同时出现。
日本的产能过剩问题集中出现在20世纪70年代末,而僵尸企业问题则是在20世纪90年代房地产泡沫爆发之后才出现的。20世纪70年代末,日本人均GDP已经超过8000美元,同期美国人均GDP为10000美元。
由此可知,20世纪70年代末的日本已经成为发达经济体,这种情况下出现的产能过剩就应该理解为日本经济走向成熟、产业转型升级的结果。到了20世纪90年代初,日本房地产泡沫破裂导致房地产抵押价值大幅缩水,许多企业很快就陷入资不抵债、技术性破产的境地。银行部门为了掩盖不良贷款,选择对这些企业进行救助,从而导致大量僵尸企业出现。
美国的产能过剩问题集中出现在两个时期,第一次是20世纪40年代末,第二次是20世纪80、90年代。第一次出现产能过剩的原因是二战结束之后,美国工业品出口骤减,产能过剩严重。通过实施“马歇尔计划”,刺激了美国的工业生产和对外贸易,及时消化了美国的过剩产能。第二次出现产能过剩的根本原因是前一轮政府主导的投资过热,应对策略是全面减少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最终成功走出衰退。
美国第一次出现僵尸企业是20世纪80年代。随后,受“9.11”事件影响,美国航空业受到巨大打击,行业利润整体下滑,部分航空公司成为典型的僵尸企业。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之后,包括美国在内的发达国家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僵尸企业问题。
总的来说,发达国家曾经面临的产能过剩,大多都是经济走向成熟的过程中,产业结构升级带来的必然结果。而僵尸企业的出现并非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往往是某个偶发因素导致企业盈利或资产受到冲击。不难看出,绝大多数情况下,僵尸企业既不是产能过剩的因,也不是产能过剩的过果。
上一世的相遇
严格地说,中国并不是第一次遇到僵尸企业,僵尸企业也不是第一次遇到产能过剩。20世纪90年代,僵尸企业曾以困难国有企业的面目出现过。
1993年,国有企业实现利润1929亿元,利润总额是当时前后数年中最高的年份。然而,当年全国国有资产利润率仅为1.3%,国有企业中亏损户数达到11.6万户,煤炭、纺织、粮食及城市公用部门全行业亏损。1993年,全国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高达87%,其中金融部门97%,非金融企业71.7%,中央企业资产负债率更是高达90%。
1994年以后,国有企业实现的利润持续下滑,从1356亿元下降到214亿。1996年前四个月,全国6.88万户独立核算国有工业企业盈亏相抵后,居然出现净亏损的局面,这是建国以来第一次出现。
显然,这些陷入经营困难的国有企业正是典型的僵尸企业。这些企业偿债能力极差,如果从流动资产流动性状况看,相当多的企业将没有偿债能力,处于破产的境地。但是,尽管这些国有企业负债累累,生产处于停产状态,不少企业靠银行贷款发工资,但却没有及时退出市场,反而是依靠银行即国家支持,继续生存下去。
这一次,产能过剩同时出现了。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经营自主权的扩大掀起了一轮新的投资高潮。在此背景下,企业普遍对市场空间预期过于乐观,盲目投资、蜂拥而上和重复建设导致1992年-1996年间陆续积累了大量的过剩产能。
1997-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对中国的出口产生了直接的压力,需求端的压力传导到供给端,暴露了前期企业过度扩张产生的一系列问题。20世纪90年代,纺织、家电等轻工业、消费品行业出现了比较严重的产能过剩,工业企业利润率出现下滑,企业疲于偿债,在当时被普遍认为是一个主要问题。
随后,中国政府多管齐下以应对产能过剩和国企亏损的双重困境。在这一过程中,政府通过行政手段直接下达任务来完成去产能,并明确了国企要在三年之内实现“扭亏脱困”的目标。同时,政府还实施了一系列配套政策,包括直接的财政补贴和贷款补贴、提高出口退税率以及实施债转股等,顺利化解了产能过剩,众多中小亏损国企最终走向破产清算。
此后的十余年里,据我们粗略统计,2000-2015年间,国务院针对去产能共发布17份综合性文件,工信部、发改委等职能部门针对具体行业共发布23份指导性意见。其中,中央至少有5次把去产能作为核心施政目标,分别是2004年4月,2006年3月,2009年9月,2010年4月和2013年4月。
然而,从实际情况来看,这些政策效果并不明显。以钢铁行业为例,2004年首次限制钢铁行业产能增加时,粗钢当年的产量为2.8亿吨。十年后的2013年,中央第五次提出要加大钢铁行业去产能力度时,粗钢当年的产量为7.8亿吨,产量比十年前增加了5亿吨,增幅为178%。其他产能过剩行业的情况大抵如此。
究其原因,过于依赖技术指标是去产能频频失败的主因。用诸如环保、科技、规模等技术性指标作为去产能的主要工具,可操作性强,也能够有效去除大部分落后产能,但却无法抑制地方政府增加新产能的冲动。实践表明,多数企业十分乐于借助此类政策完成落后产能的淘汰,以此获得政府的环保补贴等财政资金支持,与此同时企业也会实现新一轮的产能扩张。
眼看着过剩产能越去越多,政府自然需要新的抓手。在此背景下,发改委在2015年底提出,要把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作为化解产能过剩的“牛鼻子”。时隔十八年,僵尸企业和产能过剩再次相遇。
为何有如此缘分?
为何产能过剩与僵尸企业在发达国家总是有缘无分,在中国却有如此缘分?不难发现,僵尸企业和产能过剩的两次正式相遇都有类似的宏观背景,即外部冲击导致经济面临下行压力。经济下行导致需求减少,供需矛盾变得尖锐,过剩产能规模增加。同样,在经济下行时,企业利润受挤压,现金流恶化,偿债压力增大,因此成为僵尸企业的概率就会大大增加。可以说,经济周期因素是导致产能过剩和僵尸企业问题爆发的导火索。
导火索找到了,可火药桶是从哪里来的呢?除了相同的宏观背景,两次相遇之前都曾经历过大规模的政府主导的投资。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经营自主权的扩大掀起了一轮新的投资高潮。在此背景下,企业普遍对市场空间预期过于乐观,盲目投资、蜂拥而上和重复建设导致1992年-1996年间陆续积累了大量的过剩产能。
政府过度干预经济是僵尸企业和产能过剩出现的共同根源。当前,地方政府的两大基本目标是“促增长和保就业”。促增长对官员是正向激励,保就业是地方执政的底线。政府在刺激消费方面很难发力,但在刺激投资上得心应手。有投资就有增长,有增长就有就业,在这个逻辑中没有效率和公平的立足之地。因此,政府主导投资的重点不是效率而是规模,所涉及的行业自然就是可以吸纳大量投资的重资产行业,如钢铁。再加上地区之间的恶性竞争,过度投资进而导致重资产行业产能过剩几乎是必然的结果。
重资产行业出现的严重产能过剩是无效投资的直接后果,无效投资的主体就是僵尸企业。这一点与此前去产能的技术性标准大相径庭。从投资效率的角度来看,那些因满足技术指标而导致成本高企的产能,反而是真正的无效产能。总之,按照这个逻辑,妥善处置僵尸企业自然可以实现去产能的目标。我们之前的数据分析也给出了相同的结论,产能过剩比较严重的行业僵尸企业占比也都比较高。
但是,处置僵尸企业对去产能来说只是治标,治本需要消除政府干预经济的内在冲动。僵尸企业和产能过剩根源于共同的土壤,即政府“促增长和保就业”的双重目标。只要政府目标和激励机制不变,僵尸企业和产能过剩问题就只能被暂时消除。一伺新的时机成熟,过度投资导致的过剩产能就会再次出现,僵尸企业也会如影相随。僵尸企业和产能过剩犹如一场皮影戏中的两个角色,只要政府还在背后继续干预经济,两者就总会再次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