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大力引进海内外科技创业人才,加快培育一批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更好地促进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现就2016年申报舟山“5313”行动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团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围绕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面向海外引进具有国际国内领先学术技术水平,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富有产业化发展潜力,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的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团队)。重点引进海洋电子信息、环保、健康、高端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和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高层次人才。
二、申报条件及扶持政策
(1)科技创业领军人才,主要指引领我市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和传统产业转型需求,带团队、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舟山自主创业、兴办企业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并符合下列条件:
1.一般应取得硕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每年在舟山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如果项目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学历、职称条件限制;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拥有高技术含量科研成果,具有市场潜力并能进行产业化生产,或能引领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优势产业提升改造;
3.准备在舟山创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入选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的,可享受下列支持政策:
1.入选一般推荐项目的,给予1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提供100平方米左右的工作场所和6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三年内免收租金;入选重点推荐项目和特别推荐项目的,分别给予200万元和3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提供100平方米左右的工作场所和住房,三年内免收租金;
2.以技术成果入股投资的,经评估,根据投资方的约定,其技术成果可按注册资本最高不超过70%作价入股;增资时,技术成果入股投资比例不作限制;
3.入选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项目且符合条件的,根据项目需求,提供不低于100万元的创业投资资金和不低于100万元的融资担保;
4.对于涉海类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项目,可免费享用海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相关实验设施。
(2)科技创业领军团队,主要是指在高端发展领域已取得杰出成绩或具有显著创新潜力,主要从事产业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有望突破核心技术和产业关键技术的科技创业团队。科技创业领军团队的成员专业结构和职责分工合理,可稳定合作5年以上,具有明确的主攻方向和研究开发目标,并符合下列条件:
1.团队带头人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55周岁,具有自主创业经验或在国际著名企业担任高级职务3年以上,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2.团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且技术成果国际先进、能填补国内空白,对产业发展具有引领作用,具有较大市场潜力并能进行产业化生产的项目;
3.团队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较强的专业创新能力和企业经营管理能力;
4.团队在舟山注册创办企业,团队带头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
5.对特别优秀的创业团队,在申报条件上可适当放宽。
入选科技创业领军团队的,须在6个月内完成企业工商登记手续,可享受下列支持政策:
1.给予A类团队1000万元、B类团队800万元、C类团队500万元的创业启动经费资助和科研经费资助,分三年资助;提供200平方米左右的工作场所和20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三年内免收租金;对世界一流水平的创业创新团队,采取特事特办、一事一议的方式,经费资助可以在1000万元基础上再予增加;
2.根据团队发展和项目进展需要,提供不低于300万元的创业投资资金和不低于300万元的融资担保;
3.对于涉海类项目,符合条件的,可协调解决试验所需的海域、滩涂等资源。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办法。申报人按要求填写《5313行动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项目申报表》后,发送至邮箱 bp@lemonvc.com 。
2.项目评审。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项目的技术性、先进性、产业化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初审和现场综合会审,并形成专家推荐意见,提出建议名单以及推荐类别。
3.签订落户协议。各创业社区与项目申报人进行洽谈,并签订《落户协议书》。
四、其它事项
1.己获得资助的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团队)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2.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全年均接受申报,2016年全年预计将组织3次项目评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的推荐申报工作,不断拓宽引才渠道,积极引进优秀创新创业人才。
五、联系方式
欢迎邮件bp@lemonvc.com,了解申报详情!
“5313行动计划”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