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揭晓,哈佛大学的奥利弗·哈特、麻省理工学院的本特·霍姆斯特罗姆荣获该奖项。
201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揭晓,哈佛大学的奥利弗·哈特、麻省理工学院的本特·霍姆斯特罗姆荣获该奖项,获奖理由为对契约理论的贡献。
契约理论给我们提供了一种理解契约的通用手段。这一理论的目标之一是解释为什么契约会有各种各样的形式和方案。另一个目标则是帮助理解如何才能制订更好的契约,从而使社会的制度变得更加完善。
契约理论并不一定能为这些问题提供确定的答案或者唯一正确的答案,因为,何为最好的契约往往取决于具体的情景和场合。但这一理论的威力在于,它能让我们清楚地思考契约所涉及的各种问题。这两位经济学家做出的贡献,对于帮助我们理解现实中的契约和制度是极为宝贵的,同时也让人们理解了制订新契约的时候可能遭遇的陷阱。
到底何为“契约理论”,以下的八个关键词带大家一起走近今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
关键词一:保险vs.激励
如果你买了车险,然后出了车祸,你不太可能获得全额赔偿。为什么会有免赔额和自付率这些规定呢?如果事故完全是意外发生的,那么保险合同最好能够帮助你完全避开风险,免受和一起事故相关的所有损失。但是全额保险又会带来道德风险:如果上了全额保险,那么我们就会变得更加不小心。
保险和激励之间的冲突,受到两方面因素的综合影响。一方面是利益冲突:并非每个人都是圣人。假设无论我们是否承担行为的全部后果,所有人都会同样小心,那么全额保险就不成问题。另一方面是测量:不是所有的行为都能被完美地观察到。如果承保人能察觉每一个不小心的行为,那么保险合同就能覆盖所有意外导致的损失,但由于投保人粗心大意导致的损失排除在外。
同样的冲突也可能存在于许多其他的合同设置中,例如雇佣关系。大多数情况下,雇主比雇员拥有更强的抗风险能力。如果雇员的行为总是遵循双方的最大利益,那就不需要对合同添加任何的激励机制,保险和激励之间的冲突就会消失,此时最好的办法就是给雇员提供无风险的固定薪水。但是,如果雇员的利益与雇主的利益发生冲突,并且雇员的行为无法被直接观察,那么雇佣合同就应该将薪酬和表现挂钩。
本特·霍姆斯特罗姆
关键词二:为表现支付薪酬
人们早就意识到如何更好地激励雇员这个问题,但是相关研究分析在1970年代末期,出现了爆发式增长。当时,在如何拟定一份理想的激励契约方面,研究人员给出了更加具体的答案。第一个重要发现来自对雇佣合同的研究,在这些合同中,代理人(雇员)有规避风险的倾向,委托方(雇主)无法直接观察代理人的行为,只能不完美地观察到代理人表现的一个度量指标。
1979年,本特·霍姆斯特罗姆和史蒂芬·沙维分别独立发表论文,公布了一项核心结论:一份理想的合同应该将薪水和所有可能间接提供雇员行为信息的结果联系起来。这条信息原则(informativeness principle)并不是简单地表示薪水应当取决于可能受到雇员影响的结果。例如,假设雇员是一个经理,她的行为会影响到所在公司的股票价格,但不影响其他公司的股价,那么这是否意味着经理的薪水应当仅仅取决于她所在的公司的股价?答案是否定的。股价还受到其他经济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是不受这位经理控制的。如果仅仅将奖励和股价挂钩,那么经理将因为走运而受到奖赏,因为倒霉而受到惩罚。更合理的办法是将公司股价和同类公司(例如同一行业的公司)的股价进行对比,再据此决定经理的报酬。
一项相关结论是,如果经理的努力更难评估,例如有许多干扰因素影响了他的行为和公司业绩之间的关系,那么就应该弱化薪酬和表现之间的联系。在高风险行业中,薪酬制度应该更接近固定薪酬;而在稳定的环境中,薪酬与绩效间的联系应当更加紧密。
这项早期研究,为薪酬制度中的一些基本问题提供了明确的解答。然而人们很快发现很多重要的现实因素在研究模型中缺失了,因此这项工作引发了大量的后续研究,霍姆斯特罗姆本人也参与其中。
关键词三:丰厚奖励vs.均衡奖励
在1982年发表的一篇论文中,本特·霍姆斯特罗姆分析了这样一个动态局面:雇员的当前薪资水平并不明确与其绩效挂钩。不过因为他在意自己的事业发展以及未来的薪资,他仍有动力去辛勤工作。在竞争性的劳动力市场,公司必须用更高的未来收入作为对雇员绩效的奖励,不然雇员就会选择跳槽。尽管这样的系统在奖励和激励员工方面看起来是有效的,它仍然有一个缺点:刚开始工作生涯的人会出于对前程的忧虑过于沉重,而拼命工作;但缺乏这种激励的老雇员却会倾向于懈怠。霍姆斯特罗姆的“生涯关注”模型也被应用于其他领域,比如政治家和他们的选民之间的关系。
在霍姆斯特罗姆1979年的文章中,代理人被认为只负责一项任务。而在1991年,霍姆斯特罗姆和保罗·米尔格罗姆将这样的分析拓展到了更加现实的场景里:一个雇员的职责包括了多项不同的任务,其中一些任务是雇主难以去监督或奖励的。那么,为了防止雇员将精力都集中在那些绩效易于测量的任务,最佳的做法将会是只提供弱的整体奖励。比如,如果老师们的薪酬取决于学生们的考试成绩(易于测量),那么老师们可能会在教育同样重要(但相对难以测量)的技能——比如创造性或独立思考方面——花更少的时间。一个固定的、不依赖任何绩效指标的薪酬,则能使他们在各项不同任务上的分配更加均衡。这个“多任务”模型改变了经济学家对最佳薪酬方案和职业设计的原有想法。
团队合作也调整了原本的绩效奖励框架。如果绩效反映的是一组人的综合付出,那么其中一些成员可能会试图偷懒,坐享其他工友的付出。霍姆斯特罗姆在1982年的一篇论文中解决了这个问题,他指出在企业的全部收入被团队成员瓜分的情况(比如被员工集体所有的公司),员工付出通常就会特别低。有个在局外的企业老板就能激励员工勤奋工作,因为薪酬能够更加灵活:给团队成员的总薪酬不再需要与他们产生的总收入相等。这个例子提示了另外一个也能用契约理论解决的重要问题——所有权和控制权。
奥利弗·哈特
关键词四:不完全契约
不准确的绩效测量并不是起草高效契约的唯一障碍。缔约各方常常无法在事前预见实际状况地起草好周详的契约条款,这样问题就变成了如何设计最好的基本契约,这就是不完全契约的研究领域。
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奥利弗·哈特和他的合作者带来了一项重大突破,其主要观点是,一份契约如果无法明确在未来可能发生的事情上缔约方应当做什么,那就必须明确在缔约方不能达成一致时,谁有权决定怎么做。拥有这一决定权的一方有更大的讨价还价权利,也能在产出具体化的时候拿到更好的收益。反过来,这也会激励决定权更大的一方去做特定的决策,比如投资,而削弱决定权更小的一方这样做的动机。因此,在复杂的缔约局面中,决策权的分配就成了绩效奖励的一种替代措施。
关键词五:产权
在几项研究中,哈特分别和不同的合作者,例如桑福特·格罗斯曼和约翰·摩尔分析了如何分配实物资产的所有权,例如它们是应该属于单一公司,还是分别属于不同的公司。假设一种新发明需要用到特定的机器和分销渠道,谁应该拥有机器,谁又该拥有分销渠道,发明者、机器操作者还是分销商?
如果创新活动是最难订立契约的,那么发明者应该拥有公司中的全部资产,尽管她可能缺少生产和销售方面的天赋。发明者会做出更多的无法靠契约约定的投资,所以她更需要在今后拥有更多的议价筹码,这是产权赋予资产的。
关键词六:财务契约
不完全契约理论的一个重要应用就是在财务契约领域。譬如在经理的例子中,他的真实表现很难在契约中体现,因为他能够转移公司资产。最好的解决方法或许是让这名经理成为企业家并亲自拥有这家公司——她将可以自由地决定公司如何运转,并在提升公司利润和获得私人利益之间做出合理的决策。
这种解决方法是有局限性的:经理有时买不起整个公司,因此外部投资者必须为此出资,但是如果利润无法靠契约来约束,那么投资者又如何保证自己投的钱能收回来?一个解决方法是承诺今后给他们固定数额的回报(和公司利润无关)以及抵押品:如果回报没有兑现,所有权会转移给投资者,他们可以清算公司资产。这其实就是绝大多数银行贷款的运作方式,而契约理论解释了这背后的原因。一般来说,不完全契约理论预言,企业家只要表现良好,那么她应该在公司中拥有绝大多数决策权;但是当她的表现不够好时,投资人则应该拥有更大决策权。这点在实际的财务契约中非常典型,例如企业家和风险投资人签署的那些极为复杂的契约。
关键词七:私有化
哈特的不完全契约理论的另一应用,是关于私有与公有的区分。公共服务提供者比如学校、医院和监狱,是否应该私营化?根据哈特理论,这取决于那些无法契约约定的投资的性质。假定一位运行福利服务的机构的经理能够做出两种类型的投资:有些能够提升质量,另一些则能够牺牲质量而降低开支。此外,假定这样的投资难以在契约中指定。如果政府拥有这一机构并且雇佣一位经理来运作,这位经理人不会有很强烈的意向提供任一种投资,因为政府无法确保为这样的努力提供回报。如果一位私人承包者提供了这样的服务,意在提高质量和降低成本的投资动机都会强得多。哈特1997年与安德烈·施莱弗和罗伯特·维森合著的文章指出,降低成本的动机通常来说都过于强烈了,私有化的好坏因而取决于降低成本和质量保障之间的权衡。在这篇文章中,哈特和共同作者们特别关注了私有化监狱,美国联邦的职权部门事实上正在停止使用私有监狱,部分是因为私人运营监狱的情形差于公立监狱。
关键词八:理解现实
契约理论对许多领域产生了重大影响——从公司管理到宪法。由于奥利弗·哈特与本特·霍姆斯特罗姆的工作,我们现在拥有了一系列工具,不但能分析合约的财务条款,还包括契约各方应该如何按约分配控制权、产权和决定权的归属。两位诺奖得主的贡献帮助我们理解了现实生活中我们看到的许多契约,也给我们以新的方法来思考契约应该如何制订,这既包括私有的市场,也包括公共政策的领域。
林毅夫:为什么这一代中国人不会得诺贝尔经济学奖?
我常常说我不会得诺贝尔奖,因为我知道诺贝尔奖现在的选举规则。基本上是由瑞典的诺贝尔奖委员会,每年发出1500封推荐信,邀请1500个人推荐。推荐里面包含几种人,第一,北欧四国现有经济相关院校的正教授。第二,已经得了诺贝尔奖的人。第三,现在在国际上各个领域的领头学者。
我了解到这1500人当中,有一半的人会推荐自己,基本就是750票了,另外750票当中会非常分散,相对集中的大概也就十几票,不到二十票,然后从连续几轮都得到十几票、二十票的人当中挑选五个人,再仔细看他们的贡献是什么,最后由诺贝尔经济学奖委员会来做一个推荐。那么这相对集中的二十几个人,都是谁推荐的?大部分是那些人的学生。也就是说,中国经济学家当然也有不少人有机会被推荐,但只有一两票,是不能进入的,如果你真想拿诺贝尔奖的话,还必须教出四五十位可以进入那1500人名单当中的学生,也就是说,你必须教出四五十位在国际上领先的学者。
但是我们知道,现在按照西方主流理论写文章容易发表,但是你也很难进入到前面四十位,因为你是按照人家的理论来写,你可能发表很多,但是你不会变成领头的。如果你不按照他的理论,而是按照我的理论来写,是跟他们现有理论抵触的。现在主流杂志的评审人,都是按现有主流理论来看,他老是给你挑刺,所以你就不能发表。
所以我的学生如果按照我的方式来写,不太容易发表,即使能够发表,我什么时候能够培养出五十个人?因为我知道他们要是能够进入到1500人当中,一般也会推荐自己。所以我在1995年《经济研究》创刊40周年的时候,写了一篇文章,叫《本土化、规范化、国际化》,认为这是我们研究经济学的方向,研究本土问题,用规范方法写出来的成果,就是对经济学添砖加瓦的知识,就是推动人类对社会经济现象,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社会经济现象认识的理论,应该就是前沿的理论,就是国际化的成果。
我也曾经在1995年的那篇文章讲,21世纪会是中国经济学家的世纪,21世纪会是经济学大师辈出的世纪,我当时的看法是,从亚当·斯密以后,世界上经济学大师的产生是相对集中的。比如从亚当·斯密一直到第二次大战之前,世界上著名的经济学家不是英国人,就是在英国工作的外国人,其他地方有,但是很少。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世界上大师级的经济学家,基本上不是美国人就是在美国工作的外国人。为什么会出现时空的相对集中呢?因为经济学的理论,是对社会经济现象观察的一套简单逻辑,来说明这个现象背后的因果关系,而且理论应该是越简单越好,既然理论是越简单越好,你怎么能够说哪个理论是伟大的贡献,哪个理论不是伟大的贡献?你不能从逻辑上来比较,实际上要根据你所解释的现象的重要性来讨论贡献的大小。
那什么叫重要现象呢?发生在重要国家的现象就是重要的现象。我们知道从工业革命以后一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世界经济的中心在英国,因此英国的现象就是最重要的现象,解释那些现象的经济学家就是经济学大师。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世界经济中心逐渐转移到美国,所以一段时间之后,美国是世界的经济中心,解释美国经济现象的经济学家,当中做出贡献的就是世界经济学大师。21世纪的二三十年代,中国经济一定会变成全世界最好的经济,发生在中国的经济现象,一定会是世界上最重要的经济现象,解释中国经济现象的理论,一定是做出最大贡献的理论,提出这种理论的经济学家就会变成经济学大师。
但是到能够进入诺奖评审委员会的那1500个人,可能需要一到两代人的时间,所以我倒觉得年轻学者,如果能够沿着我前面所说的本土化思路研究本土问题,而且用初生婴儿的眼光看问题,不用任何现有的,不管是亚当·斯密、马歇尔,还是凯恩斯、哈耶克的理论,而是自己看这种现象,了解这种现象,把它背后的理论总结出来,这样的理论就是对经济学发展真正做出贡献的理论。也许经过一代人,随着中国综合实力越来越高,主流期刊上发表研究中国现象的文章越来越多,到那个时候,很可能就会有人得到诺贝尔奖,但那就是我的学生,或者是我的学生的学生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