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本奧維奇(左)呼籲民眾使用分散財務規劃,莫將所有財產都存入要繳稅的退休金中。
是否美國公民和擁有的財產種類在繼承遺產時成為重要因素。(俞姝含/攝影)
在規劃遺產時,是否美國公民和擁有的財產種類為兩個重要因素。萬通互惠理財高端市場資深總監羅本奧維奇(Barry Rabinovich)在2016財富管理博覽會上表示,分散財務可降低高收入稅風險,莫將所有財產都存入退休帳戶,讓國稅局成為遺產最大受益人,而具有美國公民身分更決定繼承財產的份額。
羅本奧維奇指出,長期收入管理得當,可以省稅和延稅,方法包括把收入分散或轉移到多個年度,以及轉移給不同納稅人,例如把資產贈予給低收入的父母,自己就可少繳點稅。要注意,國稅局有「兒童所得稅」(kiddie tax)防止大筆資產轉移給兒童與青少年,只要贈予超過一定數額就必須要繳稅。就如同投資需要分散風險,稅率很高的人若想降低高收入稅風險,即要分散稅務。
有些財產在領取時要付稅,死後繼承人也要付稅,包括傳統IRA、合格的員工福利、延遞酬勞、年金收益等。他舉例說,一個擁有100萬遺產的夫妻若把全部財產都存在退休帳戶中,兩人過世後,兩個孩子在繼承時需付稅,只能各自拿到30萬2000元,而國稅局(IRS)卻拿到39萬6000元,成了最大的財產繼承人。若是這對夫婦懂得分散稅務,包括購買房地產、證券、企業利益、有形個人財產、人壽保險等,即可避免身後讓繼承人付巨額遺產稅。其中人壽保險可以在遺產規劃和財產保護中發揮重要作用,包括所領取保險收益免除所得稅,及免除遺產稅,保險收益也可以在最需要的時候提供流動資金,在不收取遺產稅的情況下拿來支付任何帳目。
針對許多華人不願入籍,羅本奧維奇表示,美國公民或居民過世,今年可獲545萬元全額統一免稅額。例如一名美國公民花10萬元買個房子,過世時已房產增值變100萬元,但擁有545萬元免稅額,因此有當孩子繼承房產後,要賣房得可免繳聯邦遺產稅。反觀非美國公民或居民僅得到6萬元統一免稅額,而且應稅資產限制在於美國的資產(死者的保險收益、美國銀行儲蓄帳戶、在美國銀行外國分行的存款、原始發行折扣債等除外)。此外,對於在世配偶來說,美國公民可用全額無限婚姻扣減(unlimited marital deduction),外國籍者則無法得到。
巧立遺囑 防家庭分產糾紛
遺囑管理需要認證的財產,但無須認證資產(Non-Probate assets)的分配也藏有玄機,楊佩玲律師在2016財富管理博覽會上呼籲民眾設立信託,支配無須認證的資產,避免過世後引發家庭糾紛。她也提醒民眾為此資產指定受益人,以防變成需要認證的資產而多花時間走程序。
無須認證的資產包括:在銀行開戶口在內共有的財產(Joint Tenancy),可繼承的共同產權(joint tenancy with rights of survivorship),指定受益人的人壽保險、年金和退休帳戶,以及信託。如果民眾忘記給退休帳戶、年金和人壽保險等指定受益人,這些資產則將轉為需要認證的遺產。她舉例說,兄弟姊妹共同擁有一個房子,一個人先走了,另一個留下的人將有權繼承,但在簽署房產產權時不僅要寫這是兄弟姊妹共有的資產,還要再追加此為「可繼承的共同產權」,如果沒有填寫,此房產將很可能成為過世者孩子的資產。
信託分為可撤銷信托(Revocable Trusts)和不可撤銷信託(Irrevocable Trusts),房子的主人過世後,房產會被轉為所有人的資產,將需要認證,但如果放在信託裡就成為無須認證的資產。此外,成立信託也可解決子女和配偶的遺產分割問題。
楊佩玲表示,在紐約市的遺產法律中,除非自動放棄,在世的配偶有權擁有過世者三分之一的遺產。過世者的配偶首先可擁有5萬元遺產,其餘將和孩子平分;如果夫妻沒有孩子則將與往生者的父母平分;如果父母不健在,則將與兄弟姊妹平分;若無兄弟姊妹則將與姪兒姪女等平分。此外,如果孩子未成年,配偶必須向法院申請到監護人的角色才能幫孩子提取出遺產,每次取錢也必須向法院申請。如果過世者想把大部分遺產給其中一個孩子,其他孩子可通過去法院檢舉稱不公平而進行遺產認證。但成立信託、設定自己的遺產分割方案則可避免這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