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中国侨联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强调,侨联是党领导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桥梁和纽带,是团结服务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群众组织。《方案》从四个方面、十七个领域提出了中国侨联的改革措施。
第一,改革调整中国侨联领导机构、机关设置和运行机制。增强侨联代表大会的代表性和广泛性,进一步增强全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代表中基层代表的比重,注重吸收基层组织、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各类园区、侨资侨企、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的新侨和青年代表人物,优化中国侨联委员和常委结构。调整优化侨联领导机关和事业单位设置,根据侨情变化,聚焦工作主业,优化工作职能,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形成侨务工作合力,按照党和国家侨务工作方针政策和整体规划,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理,就涉侨政策法规提出意见和建议,与各涉侨部门、外交部和驻外使领馆加强协作配合。
第二,改革中国侨联组织人事制度,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打造专职、挂职、兼职相结合的侨联干部队伍,坚持重心下移,为地方侨联“减上补下”作出示范;突出“知侨、懂侨、爱侨”,坚持五湖四海、德才兼备,打破年龄、学历、身份、职级限制,不拘一格选拔侨联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建立专职干部、挂职和兼职干部选任制度;专职干部应注重专业化,适当增加流动性;挂职、兼职干部不对应行政级别;实施干部分类管理,建立专职、挂职、兼职侨联干部激励和约束机制;参与协商和推荐人大归侨代表、提名侨联界政协委员人选工作;在大力培养选拔有侨身份的干部的同时,积极培养选拔非侨身份的侨联工作者。加强侨联干部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加强侨联工作网络培训,着力提高侨联干部践行“三严三实”能力;建立直接联系服务侨界群众制度,中国侨联及各省区市侨联要把侨联干部直接联系一定数量的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作为一项重要制度,与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交朋友,及时倾听意见、反映诉求,帮助解决现实困难;建立基层联系点制度,形成上级侨联干部下基层常态化。健全由地方党委领导的侨联工作领导体制。
第三,提升侨联服务大局、服务侨界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强化对侨界群众的思想政治引领,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引领归侨侨眷;以爱国主义为核心,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国家外交工作大局,引导和鼓励海外侨胞向住在国社会公众传播中国和平发展理念;把加强新侨队伍建设和新侨团事业发展作为重点,引导和支持海外侨胞积极融入当地主流社会。聚焦新侨创新创业扶助,深化“创业中华”品牌,引导侨界群众创新创业,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献策献力;关注海外人才回国发展遇到的问题;配合做好中外经贸合作等工作,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关注国内侨资企业走出去,建立健全与海外和港澳台侨商的联系网络;关注海外侨胞在异国他乡生活、工作、学习面临的困难;发挥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海外律师团作用。拓展中华优秀文化传播,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维护侨界群众合法权益,引导侨界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权益、解决问题。开展精准扶贫和困难帮扶,实施惠侨助侨行动,深化“侨爱心工程”,加强与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合作。
第四,夯实侨联基层基础,增强侨联组织活力。切实扩大侨联的组织覆盖,突出重点侨乡,加强薄弱地区;推动把侨联基层组织建设纳入各级党委党建工作规划;指导和支持各地在乡镇(街道)、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以及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园区、创业园区、楼宇等探索建立各种形式的基层侨联组织。加强侨联所属社团组织建设,发挥各级侨联所属侨商联合会、青年委员会、特聘专家委员会、法律顾问委员会、留学生亲属联谊会、归侨联谊会、华侨基金会、华侨历史学会、华侨国际文化交流促进会等社团的独特作用。加快建设“网上侨联”,大力建设网上“侨胞之家”,注重应用互联网思维和技术开展联系、引导、服务侨社和侨胞工作,开设中国侨联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推广和完善“侨联通”,强化侨联网上工作内容供给。建立健全海外联谊机制,切实发挥中国侨联海外顾问、海外委员在海外侨胞中的凝聚引领作用,支持和鼓励地方侨联密切与海外侨胞的联系,注重发挥基层侨联的作用。改进和创新侨联工作方式方法,扩大侨界参与,让侨界群众当主角;突出工作重点,整合工作项目,整合各方资源,丰富工作手段,推行项目管理,建立侨联工作科学评价体系,完善侨联宣传表彰体系和机制,加强侨联工作研究。
《方案》要求,要加强党的领导,深入细致做好机关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加强侨联改革宣传工作,选准改革突破口,细化路线图和时间表,推动改革取得实质性成效,实现侨联工作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