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马克思曾说,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
民企的原罪,也一直是一个撕裂社会的重大问题。
万通控股董事长冯仑,被认为最早提出企业家“原罪”说的人。2007年,他在出版的《野蛮生长》一书中,曾这样说:
我们在讨论时援引宗教说法,把民营企业最初逻辑上的发展悖论和体制环境中一些不妥的制度安排称为“原罪”,后来被多数人理解为最初的错误,比如道德上、财务上的。
确实,在当初僵化的体制下,没有一点非常的手段,很难获得发展。但这些非常手段,如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必然是存在问题的。
甚至可以说,绝大多数民企,只要深入调查,肯定都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偷税漏税、坑蒙拐骗、侵吞国家资产,等等。
但很多企业家也辩称,原罪是制度性的产物,不是民营企业家的问题,甚至他们不是原罪,而是原功,因为他们以活跃、先进的生产力,打破了落后、僵化的生产关系,促进了中国经济的发展。
但不管怎么说,因为当今贫富的分化,也因为一些民营企业家确实为富不仁,以及各种见不得光的财产转移问题,民企的原罪,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原罪的困扰,也是民企形象不佳的重要原因,进而很多民营企业家信心不足。
信心是比黄金和货币更宝贵的东西。信心不足,经济前景堪忧。
去年12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其中明确有一条,要“稳定民营企业家信心”。这其实也是认识到,至少有一部分民营企业家,现在信心很不足;不少富人,甚至都有转移资产、移民海外的盘算。
这对中国经济来说,肯定不是一件好事。所在,在去年底,中央还发布了《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这应该是过去30多年最重要的文件之一,对不少民营企业家来说:心里一块石头,可以落地了。
但规定出台了,怎么落实,更加关键!
2月15日,《人民日报》发表了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1月12日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节选。
虽然是节选,但有些讲话内涵丰富;在当前的背景下,尤其显得意味深长。
(二)
具体怎么做呢?
大致可归纳如下:
第一、对改革开放以来各类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因经营不规范引发的问题,要以历史和发展的眼光予以看待,严格遵循法不溯及既往、罪刑法定、从旧兼从轻等原则公正处理,不盲目翻旧账。
第二、对已过追诉时效的,不再追究。
第三、罪与非罪不清的,实行疑罪从无。
第四、坚持有错必纠,积极稳妥地甄别、纠正一批侵犯企业产权的错案。
第五、新形势下衡量执法办案水平高低,不仅要看是否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而且要看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请注意一系列关键词:
以历史和发展的眼光看待、
法不溯及既往、
罪刑法定、
从旧兼从轻、
疑罪从无、
有错必纠……
还承诺,要纠正一批错案,当然前提是积极稳妥,因为这必然牵涉到资产赔偿问题。
即使查实了违反犯罪行为,但如果拖累了经济社会发展,也就是说如果造成大量工人失业、税收减少,也是不行的。
尤其是“不盲目翻旧账”,你可以明白其中的深刻含义。
此外,孟建柱还谈到了三个理念:谦抑理念、审慎理念、善意理念。
即在严格依法办事前提下,
树立谦抑理念,对通过民事、行政法律手段就能妥善处理的经济案件,不使用刑事强制手段,努力以较小成本取得较好效果。
树立审慎理念,严防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对涉嫌违法的企业和人员,依法慎重决定是否采取拘留、逮捕和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
树立善意理念,防止超标的、超范围,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对已经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产,要严格区分违法所得与合法财产,对合法财产依法尽快返还。
每一句话,其实都是明确的要求,都极具现实的针对性。
(三)
为什么要这样?
作为中国最高政法官员,孟建柱这样解释:
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保护产权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
1、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财产财富安全感,
2、有利于增强社会信心、形成良好预期,
3、有利于激发各类经济主体创业创新动力,促进社会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
要深入贯彻《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抓紧制定务实管用的实施细则,提高运用法治方式保护产权的水平。
三个有利于,还是希望团结一致向前看,稳定信心、做大蛋糕。
他的讲话,其实与去年底出台的《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一脉相承,有些段落也是原封不动搬动。
但去年底,中央文件发布文件,先强调一遍;作为政法领域最高官员,在今年初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不厌其烦,再强调一遍;随后,又把这部分内容刊登在人民日报上,又强调了一遍。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当然,大赦民企原罪,更多指向的是早期的财富积累。即不盲目翻旧账,不是说所有旧账都不翻,前提是不盲目的。
如果继续兴风作浪、呼风唤雨,当土豪、妖精、害人精、野蛮人、强盗,估计还是会拿下的,甚至,老账新账一起算。证监会主席刘士余不是前两天又释放出信号:“要有计划地把一批资本大鳄逮回来。”
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历史遗留问题归历史遗留问题,但不识时务,继续为非作歹,那就对不起了。
对去年底出台的《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香港《东方日报》曾这样解读:
中国富人手中掌握巨大的财富,百分之一的家庭占据全国百分之四十的财富,如果这些人移民他国或将资产转移到国外,将给那些接受国带来巨大的好处,却使中国财富迅速流失,也使精英人才外流,长此以往,钱流外国,留下的却是一片残山剩水。
过去三年多,中国每年向外汇出的财富高达上万亿元,美加澳等国的楼市一片畅旺,很大程度是因为中国富人的购买潮引发。
为了阻止财富流失,当局决定突破以往的政治框框,彻底赦免民营企业的历史原罪,让富人安心在国内经营。这也折射出第五代在经济改革方面将迈出更大步伐,尤其是国企改革将有实质性推进。
这次出台的改革意见,或是一个政治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