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统计显示,自“扩大居留许可签发对象”新政实施至今,外籍华人、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在内地寄养的未满18周岁的外籍子女,获得有效期最长两年居留许可的达293人,他们在有效期内出入中国将不再受次数限制。
中国公安部6月1日起扩大外国人居留许可签发对象,对需在华停留6个月以上、符合规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5类外籍人员,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可以签发“探亲”、“投靠”、“置房”、“赡养”、“寄养”期限最长为一年或两年的居留许可。观察人士指出,此项新举措的受益人主要为外籍华人。
统计显示,此新政实施十天来,全国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共为扩大居留许可对象的5类人员办理居留许可618人。其中“寄养”的293人;“探亲”的296人;“置房”的19人,“置房家属”3人;“投靠”的3人;“赡养”的4人。申请人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广东。
谈及此次政策出台的原因及背景,中国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负责人在接受中新社记者专访时表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公民出国数量日益增多,其中一部分人由于各种原因加入外国国籍,一些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在国外所生子女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情况也日益增多。
近年来,上述人员取得外国国籍后来华探亲,投靠、赡养中国境内直系亲属,以及外籍华人、华侨将外籍子女寄养在中国境内等情况日渐增多。该负责人介绍,按照之前规定,上述人员中大部分可以申请探亲类签证在华停留,有效期最长不超过1年,到期前可以申请延期。其中大部分获得签证后均在华停留超过一年,而且大部分是外籍华人。
他表示,为满足上述人员的新需求,为其提供入出境和居留便利,公安部决定从6月1日起,对5类人员签发相应有效期限的居留许可。这5类可以拿到居留许可的外国人分别为:
中国公民和居留在中国拥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外籍配偶、外籍父母及未满18周岁的外籍子女;年满60周岁的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的外国人及外籍配偶;年满60周岁在中国内地购置房产的外籍华人及其外籍配偶和未满18周岁外籍子女;来中国照顾年满60周岁、在国内无子女的中国籍父母的外籍华人;外籍华人、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内地寄养的未满18周岁的外籍子女。
该负责人指出,新政策与先前政策的不同和便利之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居留许可种类增加。按照现行规定,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可以为来华任职、就业的外国人、常驻外国记者及其随行家属,来华留学的外国人签发相应种类和期限的居留许可。此次又增加五类人员可以签发居留许可。
二是居留期限有所延长,入出境次数没有限制。6月1日前,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对上述5类人员申请在华停留时,只可以签发相应期限和次数的探亲签证,到期前需要办理签证延期或加签,期限短、次数少。6月1日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可以签发相应种类和期限的居留许可。持有居留许可的人员,可以在居留许可有效期内多次出入境和在华居留。同时,对其中一部分60周岁以上和未满18周岁的人员,还可以签发两年以内的居留许可。
三是首次增加来华赡养老人的人员。对这类人员以往签发签证的有效期限较短,对入出境次数和停留期限都有一定限制,此次给予了进一步放宽。
谈及申请须提供的材料,该负责人介绍说,上述人员申请居留许可时,均须提供在华住宿登记证明。外籍配偶须提供婚姻证明;外籍父母须提供经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外籍子女须提供出生证明或经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已满18周岁的外国人首次申请1年以上有效期的居留许可,还须提供健康证明。上述所有证明材料中,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并出具加盖翻译公司印章的中文翻译件。
他提醒申请人在申请前,到公安部网站或出入境管理局网站查询相关政策,判定自己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签证或居留许可,会根据外籍申请人的不同情况、事由、本人申请情况等,决定签发签证的次数、有效期或居留许可的有效期。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签证或居留许可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这位负责人还强调说,在华签证和居留许可签发的对象是已经取得外国国籍并根据《中国国籍法》规定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群,所以在华申请人、尤其是未成年人在申请时,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会根据《中国国籍法》规定对其国籍进行判定,对认定为外国国籍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才会为其签发相应种类签证或居留许可。
另据介绍,此前的外国人居留许可申请收费标准,适用于本次新增5类居留许可申请人员:有效期不满1年的每人400元,有效期1至3年的每人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