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大数据,中国既要看到其种种好处,也要对其弊端认识充分。
近日,中国15家大数据公司被调查,理由是这些企业存在着“数据乱象”,比如涉嫌向客户出售涉及用户隐私的大量数据。
大数据,是各种数据信息的集合,经过处理后,能对人类现实活动具有很强预测性和精准指导性,是现代社会的一种重要信息资产,目前已被运用到了越来越多领域,并在造福人类上发挥着重要作用。
目前,各类企业在大数据运用上可谓如火如荼。大数据可为企业做出更深刻、更全面的战略决策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潜力和空间,进而提升企业竞争力。比如,不少企业就通过大数据分析客户的潜在消费心理和习惯,及时调整营销策略、产品性能,最终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了脚跟。
除此之外,大数据在政治、社会、科技、文化等方面同样有着用武之地。比如,大数据可以用来预防各种犯罪活动,可以用来规划出行路线,避免交通拥堵,还可以为自动驾驶汽车等高科技提供支撑等等。
大数据展现出的巨大能量,为其在中国野蛮生长提供了土壤,近年,中国大数据企业就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不过,随之而来的是,在大数据面前,很多人逐渐成为了透明人——个人身份、财产、通讯、社会活动、消费习惯等不再是隐私。这些信息一旦被一些大数据公司泄露给了用心不良的个人或企业,随之而来的便是轻则面临骚扰,重则面临财产或人身安全等风险。
更为重要的是,大数据还可能加剧社会不公正。通过大数据分析,一些企业就可能把更多部门高管职务留给男性,这无形中给职场女性装上了一块天花板。在公共决策方面,一些个人或部门也可能通过大数据提供的反馈结果,事先筛选出不同见解者,进而将他们排除在参与讨论行列之外。
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科技同样也是把双刃剑。随着科技发展日新月异,人类在充分享受它带来的福祉和红利之际,也要及时对其带来负面效应给予评估、分析、应对。2016年搅动中国的徐玉玉案,就用血的教训告诉人类,当我们沉浸在高科技带来的喜悦时,也要保证立法速度始终跟上科技文明前行的速度。
对于大数据,中国既要看到其种种好处,也要对其弊端认识充分,并通过立法手段,保证大数据从收集到使用,再到流通等环节,一直走在趋利去弊的道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