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师范大学创建于1952年,是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最早建立的高等学校,自治区重点大学,是具有鲜明教师教育和民族教育特色的综合性师范大学。经过几代人的艰苦创业、实践探索,现已成为自治区培养基础教育、民族教育师资和蒙汉兼通少数民族复合型人才的重要基地,是自治区中学教师培养中心、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基础教育与民族教育改革发展研究中心,被社会誉为“民族教育的摇篮”。
建校60余年来,学校形成了“求真务实,育人至上,学术创新,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强化了“双学位教师教育和蒙汉兼通人才培养”的办学特色,秉承“献身、求实、团结、奋进”的校训,已培养输送各类毕业生20万余人。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国外十几个国家及国内一些知名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2009年被批准为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
近年来学校以学科建设为龙头,教学科研并重,突出内涵发展;以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为主体,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体制创新为保障和动力,努力促进质量、效益、规模、结构的协调发展;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根本要求,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开拓创新,不断提高服务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1、博士研究生75人
详见:http://zhaopin.91boshi.net/html/nmgsfdx/list.html
2、符合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可不受计划限制,按高层次人才给予引进。
1、身体健康,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对高等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2、有较高学术造诣和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具有成为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3.第一学历为国家统招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起点毕业生,研究生学历要求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教育(含留学回国人员取得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博士、硕士学历学位)。且本科、硕士、博士专业一致或相近。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
4、年龄一般要求35周岁以下,紧缺专业不得超过40周岁。
1、投递简历。应聘人员以电子邮件、邮寄或直接送达等方式提供个人简历及学历、学位、职称、获奖等证书复印件。简历中注明各阶段学习经历、所学专业、取得的研究成果等反应自身教学和科研能力的信息。
2、审核材料。学校收到简历后,将根据岗位需求和应聘者自身条件进行审核筛选。对符合岗位需求的应聘者,学校将通过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通知本人来校面试。
3、面试。学校按专业组织专家组对应聘者进行试讲、面试考察。
4、签订协议。面试合格者,学校组织签订聘用协议。
五、待遇
1、一般博士执行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给予安家费10万元人民币,并以立项形式给予5万元人民币的科研启动金。
2、高层次人才待遇按《内蒙古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执行。
详见:http://zhaopin.91boshi.net/html/nmgsfdx/b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