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9日国税总局、财政部联合“一行三会”共同发布了《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CRS)。高净值人士通过媒体的报道和介绍逐渐了解些CRS对于他们的影响,但同时也从某些断章取义的分析中形成了对于CRS解读的某些误区。从法律和税务的专业态度来看,我们觉得有必要总结六个在近期与高净值人士探讨CRS时常被问到的误区进行简要的分析和澄清。
一:所有人的金融账户都将在CRS下进行信息申报和交换?
由于CRS要求金融机构对于非居民金融账户的相关信息进行收集和申报,因此若高净值人士在非税收居民身份国家(假设为CRS参与国家或地区)持有相关的金融账户,则当地的金融机构会收集相关的信息,并申报给当地的税务机关再进一步交换给税收居民身份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税务机关。举例来说,在CRS的相关规定下,中国税务机关会通过与他国税务机关的信息交换获得中国税收居民在海外CRS参与国家或地区的金融账户相关信息,或通过中国金融机构的申报获得非中国税收居民在中国金融机构持有的金融账户相关信息。换言之,中国税收居民在中国金融机构持有的金融账户并未受到CRS信息申报披露的影响。当然,即使不受到CRS的影响,中国税收居民取得的来源于中国的所得仍应按照中国的相关税法缴纳税款,同时随着未来个人收入与财产信息系统的建立,这一部分信息也将透明化。
二:将账户余额或净值拆分至100万美元之下可以不被申报?
在CRS的相关规定下,非税收居民个人持有的金融账户无论余额或净值多少,均属于当地金融机构信息收集和申报的范畴,即非税收居民个人持有的金融账户并无所谓的申报门槛。而如今大家热议的100万美元的门槛仅仅决定了金融机构对于存量个人金融账户的尽职调查程序完成时间表,即信息申报和交换的时间有所差异,但并不改变相关信息需要申报和交换的事实。举例来说,根据“管理办法”,截至2017年6月30日同一金融机构及其关联机构所持有的全部金融账户加总余额超过相当于100万美元的账户为存量个人高净值账户,不超过相当于100万美元的账户为存量个人低净值账户。金融机构需要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非税收居民存量个人高净值账户的尽职调查,并在2018年5月31日前将相关信息申报给中国税务机关,通过中国税务机关交换至该高净值个人税收居民身份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税务机关。而对于非税收居民存量个人低净值账户,完成尽职调查和信息申报、交换的时间则分别为2018年12月31日和2019。因此,对于高净值人士而言,简单的拆分账户来避免信息交换的举动并不可取,尤其还可能引发当地金融机构或有关机关对于异常金融账户的关注或触发反洗钱的调查。
三:取得他国护照可以避免信息交换回中国?
中国的个人税收居民包括:(1)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侨民。但不包括虽具有中国国籍,却并未在中国大陆定居,而是侨居海外的华侨和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的同胞。(2) 在中国境内居住,且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住满一年的外国人、海外侨民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由此看出,持有外国国籍并不意味着改变了中国的税收居民身份,仅仅取得他国护照,但习惯性居住地、家庭或经济利益所在地,尤其是户籍关系仍然保留在中国则仍然会被认定为中国的税收居民。即使是已经被认定为在中国无住所的外籍,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仍然可能被认定为中国的税收居民。事实上,许多国家本国税法并不以国籍身份作为判断个人是否为本国税收居民的首要条件。即便在许多国与国之间签订的双边税收协定中也如此。且一般而言,当国与国之间为确认某一个人的税收居民身份出现分歧或争议时,双边税收协定的效力要高于本国的税法。因此,通常不能简单地以一国的国籍身份或一国的税法绝对地判断个人的税收居民身份归属。CRS规定下的信息收集、申报和交换以税收居民身份为判断依据,而非国籍,因此通过快速移民取得他国护照来避免信息交换的做法并不可取,反而可能引发双重国籍的困扰、如何在中国合法居留等一系列问题。
四:多重税收居民身份可以在税收居民身份声明中自由选择?
对于具有跨境资产安排的高净值人士来说,可能由于永久性住所、居住时间、家庭关系、经济利益等原因而根据相关国内法规,在两个甚至多个国家成为税收居民。很多具有类似情况的高净值人士对于自己的税收居民身份很困惑,甚至认为在填写金融机构的税收居民身份自我声明中可以自由选择其中对自己有利的税收居民身份。实际上,尽管根据各国的国内法,高净值个人可能存在多个国家税收居民身份的情况,但是大部分个人的最终税收居民身份应该是唯一的。若涉及国家之间存在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需要依照税收协定的“加比规则”依次判定账户持有人的最终税收居民身份。而OECD对于CRS中涉及的双/多重税收居民身份人员如何适用问题上也在官方网站上对此进行了说明。鉴于税收居民身份的判定较为复杂,建议高净值个人寻求税务专业人员的协助和建议。同时,为了简化金融机构以及账户持有人对于复杂税收居民身份的判断,“管理办法”中也明确规定:账户持有人同时构成中国税收居民和其他国家(地区)税收居民的,金融机构应按照非居民账户的相关规定收集并报送其账户信息。
五:在避税地建立壳公司持有金融账户可以避免交换个人信息?
CRS规定下的消极非金融机构指上一公历年度内,非积极经营收入或产生或持有可产生非积极经营收入的资产占总收入或总资产比重50%以上的非金融机构或税收居民国(地区)不实施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的投资机构。因此在避税地建立壳公司单纯收取利息、股息、红利等被动收入而没有实际经营所得将被视为CRS下的消极非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在履行尽职调查时或开立新账户时,需要穿透消极非金融机构,获取消极非金融机构背后的实际控制人的税收居民身份信息并将相应的账户信息交换至实际控制人税收居民身份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税务机关。因此通过建立壳公司来间接持有个人金融资产以避免CRS下个人信息的交换并不能避免信息披露给实际持有人为税收居民的国家或地区。
六:信托安排在CRS下可以避免个人信息交换?
信托安排一向具有保护当事人身份私密性的作用。然而在CRS下,信托这样一个法律安排,无论被视为需履行尽职调查的金融机构还是消极非金融机构,信托的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保护人或其他对信托有实际控制权的自然人,都可能被视为非居民账户持有人或非居民实际控制人,而相关的信托信息也将会被申报及交换回税收居民身份所在国家或地区。当委托人、受益人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人为一个实体或层层控股结构时,该实体有可能需要被穿透至最终的实际控制自然人。当然,在信托安排下,可能存在一定的架构或条款使得信息不被交换或交换的净值或余额较低,例如,酌情受益人(对信托没有任何控制力)在未收到信托分配时及满足相应条件下(如信托安排中对该受益人的分配时间与金额未予以确定等)可能不被认定为金融账户的持有人或实际控制人。但是,从整体要求上来看,信托的安排未必能完全规避CRS下的信息披露。尽管如此,信托安排的家族传承、资产隔离等其他多重功效仍然不容忽视。
以上为近期与高净值人士交流过程中窥见的一些常见误区并进行了分析。上述分析仅针对OECD发布的CRS相关规定或注释以及“管理办法”进行了分析,但是由于CRS目前仍然在初期推进过程中,且各国的具体执行规定也不尽相同,高净值人士在分析海外金融资产的相关CRS申报和交换要求时,需要依照当地的具体规定和执行来判断,并尽量寻求专业人士的协助和意见以便能够掌握最新的趋势和规定。
CRS时代顺应全球资产配置新趋势,购买美国寿险保单受益多!
近年来,顺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中国富豪们纷纷走出国门寻求新的投资理财方式。除了正兴的购房移民、子女教育、购物旅行等等投资方式之外,购买美国人寿保险渐成投资者的新选择。
当下CRS时代来临,资产保值增值成为高净值资产人士的第一要求!美国并未加入CRS,因此,位于美国的资产将不会被披露。对于外国人来说,购买美国寿险保单有着相当多的显著优势。除了给予一份保障外,美国寿险保单创造的价值还有很多:配置全球资产、规避税务、获取退休金收入、保留资产传承等等。
更好地实现资产配置,是富人险的最大特长。美国寿险保单成熟稳健,拥有更好的价格和更高的质量。对于可以购买美国寿险保单的国际高净值人群也存在着相应的核保要求。通过专业人士的规划,中国高净值人士购买美国人寿保险将会为其提供多种好处。
可购买美国寿险保单的国际高净值客户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 没有美国关系,如财产所有权。
● 需要大量的不是在其居住国的人身保险。
如果您居住在美国之外的大于3个月,1年,或者你没有永久居留美国,那么您将被视为非美国居民。国籍并不是一个决定因素。更具体地说,符合非美国居民的条件有:
● 在美国境外至少一年三个月。
● 访问美国公干或旅游,但其永久居住地不在美国,比如一位美国公民移居中国香港,但是定期回美国探亲。
● 暂时居住在美国。比如在美国有业务、专业或者教育培训的个人或者交换学生,但是计划在学年结束或毕业后回国。
● 在美国居住一段时间。比如在台湾有家但为了生意每年居住在美国3个月的中国大陆人。基本上,您不生活在美国,但是经常前往美国。
● 如果您有美国直系亲属、房产、商业利益或金融资产比如经纪账户或银行账户,将很有帮助。
* 这些保单不适用于美国公民或者持有绿卡的美国合法居民。
吸引许多富裕的非美国居民购买美国人寿保险的好处:
● 寿险保单均以美元计算。
● 美国生活政策允许保密性。
★ 需要花多长时间?
寿险运营商会要求看医疗记录。这可能需要较长时间。通过技术可以帮助推进这一过程,但它仍然需要数周来形成体检报告。因此,最好为获取人寿保险计划8周的时间来确保时间充裕。
了解美國保險
一直在說,相對於香港保險,美國保險性價比更高、優勢更明顯。而且,如果計劃移民美國,還要慎重選擇購買香港保險。現在,不僅僅是移民美國後可以購買美國保險,成熟的美國保險市場也在逐步向海外投資者開放。因此必須提前了解美國保險,比如保費是如何決定的?保險產品有些什麽類型?不同種類保險之間如何比較?保險死亡理賠走什麽流程?等等。
這當然是因人而異,保險業有不同的算法,有的按人的價值來算(你一生總共能掙多少錢),有的按家庭需要,有的按收入的倍數等等。一般情況下都是按家庭需要來算。
如果你有房貸,要cover mortgage總額。你有未成年小孩,按每個小孩每年1萬5的撫養費,一直算到18歲,再加上大學4年的教育經費。如果有不上班的太太,還要給配偶留下若幹年的生活費等等。這幾項加在一塊就是你需要多少保險的總額。
一般來說,如果你有一個小孩,還有房貸,你至少需要50萬保險;如果你有2個小孩,則應再加至少25萬。在做遺產規劃時,則算你現在和未來總計資產會有多少,去掉免稅額,遺產稅會有多少,多數情況下你的保險總額要足夠付遺產稅。我們幫客戶辦過1,000萬的人壽保險,就是按照遺產稅額來算的。
一家保險公司能賣你多少保險也有一定的限制,一般是收入的20倍為上限。做遺產規劃的人可能沒有多少現金收入,保險公司則要看你的資產額有多大來決定批給你多少保險。
各種保險如汽車、房屋保險都是根據發生意外概率的大小來決定保費的,人壽保險則是根據投保人死亡的概率來評估保險公司會承擔多少風險,並依風險的大小來決定是否給你保險,給你什麽樣的rate。
保險公司評估申請人的死亡概率主要是根據申請人現在和過去的身體健康狀況、生活方式如是否從事危險性的活動,是否開車常吃罰單以及家族遺傳因素等。基本規律是歲數越大,保費越貴,男人保費比女人貴,吸煙者比不吸煙者貴很多,身體不太健康比身體健康的貴。
由此我們也可以得出結論說,買保險第一要趁早,越年輕越便宜;第二,要趁現在身體健康時進去。一旦保險買下來了,以後身體不好了,保險公司也無權漲你的保費,更不能取消你的保險。
人寿保险保单(policy)都有被保人(insured)、受益人(beneficiary)和所有人(owner)三项。
被保人以自己的生命作保,死後受益人拿到死亡理賠。受益人一般是被保人的配偶、子女或親屬,也可以是某個trust、組織或機構。受益人分為primary 和secondary兩類,被保人死後,賠償先付給primary受益人,只有在primary受益人已經死亡的情況下才付給secondary受益人,又叫contingent受益人。
保單所有人一般是被保人,但也可以是不同的人,甚至可以是非自然人。保單所有人擁有該份保險,可以改受益人,可以從保險的現金值中借錢,也有權延續或取消該保險。保人一旦過世,死亡理賠算保單所有人的財產,而非被保人的遺產,這一點在做遺產規劃時非常關鍵。
如果你是高資產人士,如果你擁有自己的保險,你百年後這份幾百萬保險要算作你遺產的一部分,也要交遺產稅,通過買保險來交遺產稅的目的也就大大地打了折扣。當然你可以把保險的所有人改為你的子女,但未成年人不可以做保險所有人,即使成年子女作保險所有人也有很多的弊病,如果他/她有離婚或官司訴訟,配偶和官司債權人可以從這筆死亡理賠中分一杯羹。
所以做遺產規劃的人壽保險一般也不會指定子女作保險的所有人,比較好的辦法是設立一個不可撤消的信托(irrevocable trust),由該信托來擁有該份保險。
由信托來擁有人壽保險可以達到兩個目的:第一,理賠不算被保人的遺產,因而沒有遺產稅;第二,因為信托是理賠的受益人,子女只是信托的受益人,而非死亡理賠的直接受益人,所以可以避免官司的追討和離婚配偶的瓜分。
很多比較大的公司都會提供人壽保險給員工,一般是薪水的1-2倍,員工不用付費或付很少的費,如果你要多買,你要自己付費。
公司的保險一般來說比較便宜,因為大公司人多,有優惠,但大公司保險有3大特點:
第一,這是公司的保險,是公司福利的一部分,你不可以帶走,一旦你離開公司,不論是被裁員,還是自己辭職,離開了,你的保險也就沒有了。目前美國經濟依然不景氣,失業率還在9.6%左右徘徊,裁員更是一波接一波。所以不要count on公司的人壽保險。
第二,公司提供的人壽保險一般都是term(定期保險),就算你在一個公司呆一輩子,一旦退休,你的保險也就沒有了。
第三,有些公司提供的保險的保費每年都漲,甚至比外面買的還貴,其原因在於公司提供的團體保險不需要體檢,有些人身體很不好,risk很大,你年輕又健
康,就要替老而病的员工分担这部分风险。
所以,结论是公司的保险要有,但更要有外面买的自己的保险,自己买的保险更可靠。
人壽保險分為定期(term)和永久(permanent)兩大類。
定期保險只保10年,20年,30年,期限之內人過世了,保險公司賠錢,期限過後保險就沒有了。定期保險一般沒有現金值,但有一種較新的定期保險稱返還保費式保險(Return of Premium Term)有所不同,它規定期限之內人過世了,保險公司賠錢,期限過後,人還活著,保險公司把過去20-30年所有你付的保費還給你。當然這種保險比純粹的定期保險貴大概50%,但你到時可以把所有的錢拿回來,相當於以利息換一個保險。
永久性保險就復雜多了,常見的有Whole Life,Variable Universal Life(VUL)和Index Universal Life(IUL)。
1、Whole Life(WL),WL又稱終身保險,是最古老的一種永久保險,它的保費固定,永遠不變,只要你按時付保費,保險永遠有效。WL1、2年後會有現金值,並可能會有分紅(dividend),十幾年後現金值可能會和你付進去的保費打平。
WL的最大問題有三個,一是在各種永久性保險中,WL的保費最高,二是保費不可以調整,三是保費付多少年並無書面保證,象某家華人比較熟悉的保險公司的產品就叫WL98,就是說理論上保險公司可以要你一直付保費,直到98歲。
不是說WL不好,而是說WL比較適合工作、收入比較穩定,能夠長期堅持,把WL當作一種存錢方式的人。時間越長(15年以上),WL的好處越能顯示出來。
WL不適合拿來做遺產規劃,因為它的保費太高,有太多現金值,多少年付清又沒有保證。
2、Variable Universal Life(VUL),又称投资型保险,它把投资和保险绑在一块。你每月付的保费扣掉各种费用后,投在共同基金中。股市涨了,你的现金值跟着涨;股市下跌,现金值跟着下跌。现金值跌到一定程度不足付保费和各项费用时,保险公司会要求你多付保费。
如果股市一直涨,每年涨10-12%,VUL很不错,因为现金值会涨的很快;但如果股市大跌,现金值也会跌的很快。这10年股市两次大跌,买了VUL的人可能亏了不少钱。
VUL的另一个问题是纯粹保费(cost of insurance)会每年上涨,因为它的保费相当于一年的定期保险term,岁数越大,死亡概率越大,收的保费自然也就越多,以cover不断上涨的死亡风险。40-50岁可能还不算什么,但60-70岁以后保费上涨的幅度会大大加快,如果你那时没有累积足够大的现金值,你的保险就岌岌可危。那时只有两个选择,一是额外追加保费,每年几千至几万,或是干脆放弃保险。但如果股市持续下跌,追加保费有可能变成无底洞。如果放弃保险,也就意味着你多少年付的保费打了水漂,或只能拿回来极少。
VUL比较适合对股市极有信心,不怕股市跌,而且越跌越放钱,长期坚守的年轻人。40岁以上的中年人一般不推荐VUL,而遗产规划绝对不适合买VUL。
3、Index Universal Life(IUL)是这几年推出来的较新的保险,它与VUL相同的是其现金值都是跟着股市走,不同的是VUL是跟着个别的共同基金走,而IUL是跟着index如S&P500走。S&P涨了,你也涨(有上限),但S&P跌了,保险公司给你最低的1-2%的利息,也就是说你的现金值不会因股市下跌而下跌。
如果你怕股市剧烈动荡,现金值大幅下跌,但又不想错过股市上涨时现金值涨的较快的机会,买IUL是个不错的选择。
WL和VUL最大的弊病是你永远不知道保费要付多少年,15年、20年还是一辈子?你不知道,保险公司也不知道。而近几年来推出的Guaranteed UL(GUL)就没有这种模糊不定。
不同于以往的WL或VUL,GUL允许你自己选择保费付多少年(3年、5年、10年、15年等)、保险报到多少岁,保险公司书面保证你付了若干年的保费后,保险一定不会断掉(lapse), 一定会保到100岁、110岁甚至125岁, 而且每年的保费还比WL低20%-30%。
其原因就在于这种保险没有太多的现金值,后来甚至没有现金值,但你的保险保证一直有效。如果你想以最少的钱买一个有保证的永不失效的保险,GUL无疑是最好的选择。如果你想死后给子女留下一笔钱,买这种GUL也是最合算的deal。
最后介绍一种保险叫Guaranteed Survivorship UL(GSUL),这是专门给做遗产规划的人准备的,又叫second-to-die保险。第一个被保人过世不赔钱,第二个人过世了才赔钱。与GUL一样,你也可以选择付保费的年限、保险保到多少岁。GSUL比GUL还便宜,因为第二个人过世了才赔钱。死亡理赔没有所得税,放在信托中也没有遗产税,是作遗产规划最经济有效的一种工具。
近几年来这个行业变化很大,其中一个很突出的特点是人寿保险开始兼有长期护理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的功效。有些保险产品规定你若患了慢性病、重大疾病或致命疾病,你生前可以先把死亡理赔的一部分或大部分拿出来。用来治病或办其它的事情,这就突破了传统的人寿保险只有人死了才能拿到钱的窠臼。
针对退休人越来越多,长期护理保险日益重要的趋势,有些人寿保险兼有长期护理保险的功能。你放一笔钱进去,根据你的年龄算出一定的人寿保险额和长期护理保险benefits。
以60岁的某女士为例,她一次放进去5万,保险公司给她9万6千人寿保险,总计28.9万的长期护理理赔。任何时候她都可以取消保单,保险公司无条件退还她已付的5万保费。如果你年近退休或已经退休,在考虑买长期护理保险,我会强烈推荐你买这种结合人寿、长期护理和返还保费的三合一保险。
一般的长期护理保险每隔若干年就会涨价,而且如果你没用上,你所付的所有保费就打了水漂。而这种三合一保险,你过世了受益人可以拿到死亡理赔,你生活不能自理了,保险公司每月要给你报销长期护理费用。某天你改变主意了,你可以取消保险,把放进去的钱全部要回来。
填了人寿保险申请表后,过几天保险公司指定的体检公司会派人来给你体检,主要是抽血、验尿、量身高体重,问一些简单的问题,有些可能还会作一个简单的心电图。同时保险公司还会去调阅你的病历,看看你有没有什么值得关注的病史。如果你的病历很简单,保险公司就会根据体检结果和病历给你一个offer,给不给你保,给你什么等级。这个比较平顺的审批过程也就3-4个星期。
如果你的病历发现你动过手术,看过专科医生,他们就会再从专科医生那调你的病历,直到所有的信息都有了,保险公司才会给最后的offer。这个过程可能拖很长,几个月、半年都可能。这所有体检和调阅病历,你都不要付钱,由保险公司买单。如果你需要,你可以通过你的保险经纪向保险公司索要一份体检报告,这也是免费的。
人过世了,家人在处理后事的同时,也要尽快联络保险公司,当然最好是通过你的保险经纪去办理死亡理赔。一般是要你填一个表,提供死亡证明,如果没有什么可疑的情况,多数情况下保险公司会在1-2周内发放死亡理赔。保险公司会给你一个支票本,你可以开支票拿钱,或把钱存到你自己的银行。
美国所有的人寿保险都有2年不可以自杀的条款。从保险日期(policy date)算起,头2年内自杀保险公司不会赔钱,但会把你这2年付的保费还给你的家人,也算是一种人道。过了2年,自杀也要赔钱。
所以买保险的人如果头2年过世,保险公司如果觉得可疑,就会进行调查以了解死亡的真正原因。2年之后过世了,你提供了可信的死亡证明,保险公司一般不会再纠结死亡原因而是马上赔钱。
2年之后死亡,保险公司如果拒赔,家人可以打官司。事情一旦闹大,就会路人皆知,影响到保险公司的声誉。所以,如果不是有非常充足的理由,保险公司不会拒赔。
美國壽險的種類
美国人寿保险
美國人壽保險是美國保險中很重要的一項。美國人壽保險的第一張保單在1762年發出,距今已經有兩百多年的歷史了,美國人壽保險發展到今天整個體系和制度都已經比較成熟完善了。本文介紹美國人壽保險的相關知識。
為客戶提供10年,20年或30年的保障。(最長30年保期,限50歲以下客人申請)。定期保險又分為兩類:
不退保費的定期保險:這是最簡單的人壽保險。其意義很簡單明了:只為客戶提供一定期限的保障。這期間內的保費固定,保期一到,保單終止。這種保單的保費為所有壽險中最低。
退保費的定期保險:也是只為客戶提供一定期限的保障。這期間內的 保費固定,保期一到,保單終止。但會退回所有保費。
一般定期保險適合家庭經濟收入較少,但經濟主要收入者需要為家庭提供一定經濟保障的人士。由於其保期的局限性,不適合用作資產規劃,傳承,避稅的理財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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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生保险:
意即在保費繳納足額的情況下,此類型壽險可以維持終生。美國的終生壽險種類較多,主要可分為2大類:
A. 分紅型壽險(Whole Life):除了有終生的身故理賠外,還可以累積現金值。這種現金值在受保人在世時可以拿出來用,比如支付子女大學教育經費,子女創業,退休生活費用之補充等。
該險是如何運作的呢? --- 保險公司在扣除所有保險成本,行政費用後,每年給保單分發紅利,現金值就會不斷增加,且以復利累積。當然,您可以利用這筆紅利增加現金值;也可以用它來買更多的壽險金額,或用紅利來支付全部或部分保費;也可以選擇領取現金紅利。不過每年發放紅利多少不是保證的(但保證有最低金額的現金值及終生的理賠金)。但美國的分紅型壽險為全球歷史最悠久,大型壽險公司的分紅沒有一年中斷過。
該險種是所有終生壽險中唯一保險成本終生固定的,不會上漲也不會下降。
分紅壽險的優勢:
保險的成本固定,不會隨著年齡的增長而增長;
只要保費按期繳納,保證最低現金值及終生理賠。
回報穩定:基本上市面上大型的分紅型保險公司過往一百多年的分紅都是不間斷的。
請看以下方案:
很多客戶對一大串的英文報表表示看不懂。其實不用擔心,只要看懂這個字就好 –Guaranteed(最低保證),意即在沒有回報的情況下,保險公司對這一保單做出的最低承諾。 任何終生壽險的報表內都有這一最低保證的顯示。
**以上报表为一29岁女性,购买200万分红险43820年保费,缴纳10年。最差的保证情况为,现金值一直增长,200万理赔金承诺维持终生。
但是其劣势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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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贷款利息稍高于指数型储蓄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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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保费方式不够灵活,保费的金额由保险公司按照您的年龄,身体状况,保额,缴费年限来决定。
分紅險適合哪類客人呢?
---風險承受力極低,在不再多繳納保費的情況下需要最低的現金值和理賠金的保證。
B. 萬能壽險(Universal Life):又分為Universal Life, Guarantee Universal Life, Indexed Universal Life, Variable Universal Life 籠統來說,所有的這些萬能壽險是將您每年繳納的保費,先扣除行政,管理費用,保險成本費用(這些費用每年不一,所有保險合同上註明最高費用收取),剩下的錢會放在您的現金值帳戶(cash value)中,以不同的返息方式讓其增值。
* Universal Life的特点
--- 保单条款透明度高:各项费用明细透明,投保人可以很清楚地看见自己每年投入的保费,有多少用于保险开销,有多少用于帐户管理,有多少进入储蓄金帐户增值。
---保费灵活支付:给予投保者很大的自由度,可以在手头宽裕的时候投入较多保费,也可以在财政紧张的时候减少或不付保费。可是请注意,不再支付保费并不代表您当年的保险成本开销和帐户管理费被免去,它会自动从现金值(cash value)帐户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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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型萬能壽險:(Guarantee life),此類型保險的構架與一般的萬能壽險一樣。其最大的不同是,它的回報率是保證的,並且在確定的保費繳納期限與數額,無論最後的現金值是否是正值,保險公司承諾保單維持終生。該險的保費低廉,適合為資產傳承做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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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型壽險(Variable Universal Life),此類型險種是在除去所有費用後,剩下的保費放至一獨立帳戶(Separate Accounts )。每個不同的此種類有不同的固定利息/投資基金選擇,客人依據對基金的認知及其風險承受力來選擇投資項目。此帳戶的現金值就會實時按照其收益來體現。該險種風險較大,一般不建議客人以此險做保險規劃。由於其回報雖上不封頂,但也不保底。所以如果現金賬戶在金融市場虧損過大,那麽投保人的保險賬戶將出現虧損,投保人需要追加更多的現金來維持保險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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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數型萬能壽險:( Index Universal Life),此類型險種是在除去所有費用後,剩下的保費按照指數的增長來返息至現金值帳戶。指數假設下跌,您的現金值帳戶不會虧損,也就是說保證不賠錢;但增值部分有封頂或參與率的不同計算方式。這樣的風險相對於投資型壽險小很多,因為現金值的增長是以只有增值而沒有虧損的返息方式計算的。該險很適合用來做做退休金支取,資產規劃等。
除Guarantee Universal Life外,所有终生寿险都有现金值(cash value) 当您需要支取现金值时,可以把本金与资本增值的绝大部分取出来(Withdraw)或借出来(Make a Loan),(在一定前提下)都不需交纳增值税/所得税。把资本增值部分借出来时,保险公司会收您一定的利息,但这种利息远远低于您自己从银行贷款所付出的利息。美国许多大型公司为高管做的退休计划都会采用whole life 或 Index Universal Life 。它们的风险系数小,增值稳定,还有增值部分的免税,寿险的保障功能。
很多保险经纪不会告诉您的秘密:购买保险是有终生的保险成本的,该成本费用是从累积的现金值内扣取
详细讲解 ---
除了保證型萬能壽險有保證的終生保障之外(意即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足額的指定保費,保險公司承諾壽險的理賠金額終生理賠) 其他的萬能壽險都沒有此保證。由於該險種的保險成本將隨著受保人年齡的增長而增加,若保費交的過少或繳納期限過短,且保險的長期回報率過低,保險有可能隨時終止 – 意即保險內的現金值無法支撐將來的保險成本,而保險合同將被取消。若出現該情況,保險公司將通知客人需繼續繳納保險的成本費用來持續保單的有效性。
** 因此,消费者在购买万能险时会发现咨询了10个保险经纪,即便是同一产品都会有10个不同的报价表。 而客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会选择最便宜的那个,殊不知这个保单的风险是最大的。
指数型寿险的重点分析
现在市面上的指数型保险在整个美国寿险市场上占有极高的上保比例,最主要的原因是它能为您累积现金值,潜在回报率较高,缴纳保费的数额可以随时根据客人的经济情况更改。但是,就因为其缴纳保费的灵活性让很多不专业或不道德的经纪钻了很大的空子。
请看以下案例:
从A案例可以看出,在较低的年回报率4.25%的情况下,缴纳2万年保费,10年交付。最终整个保单在86岁失效。如果还要继续维持保险的有效性,必须继续缴纳保费。
而B案例,年保费3.2万,缴纳10年。即使回报率仍然是4.25%,但现金值及理赔金均可维持终生。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很多客人会选择缴纳保费少的方案。因为他们不知道其中的风险及保险的成本费用。
保險經紀不告訴您的另一個秘密: 那麽為什麽市面上那麽多經紀為客戶設計的保費那麽低呢,既然已經知道有保單失效的絕對可能性?因為保險公司支付傭金是按照理賠的額度,而不是單單按保費計算的。相同的保額,保費的高與低基本上是不會影響我們傭金的高低。
也就是說,以上的案例,您交2萬或是3.2萬,我們拿到的傭金是基本一致的。因此,很多經紀為了快速簡易的做成交易,讓客戶繳納很少的保費,用一個很高的利息來演示保單,購買一個高額保險。這樣的方案看起來很完美,保單是不會終止的(因為演示的利息很高)。但是實際上這麽高的利息是沒有辦法達到的,保險很可能在未來因為回報不理想的情況下而失效的風險就讓客戶直接承擔。
指数型寿险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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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保费灵活:客人可以根据自己每年的经济情况来缴纳保费---宽松的时候多交,经济不稳定的时候少交或者不交,保险的成本可以直接从原有的现金值内扣除。当然这回明显影响保单现金值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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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利息较低:可以选择“免息”贷款。
劣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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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成本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长,在保费缴纳不足的情况下,如果回报不想理,保单是可以随时失效的。也就是说本金和保险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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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的回报不稳定:如果指数一直稳步上升,很可能收益超越分红型寿险;如果指数经常下跌,保险的现金值无法增长,长期收益也会被严重拉低。
哪种保险更适合您?
在做资产规划时,我们不能以简单的优劣势来分析到底是分红险还是指数险更适合某一个客人。在缴纳足额保费的前提下,两种储蓄险都各有优势。我们还是必须根据客人的情况,风险承受力及预算来为其做合适的方案。
多少額度的壽險為合適?
在為一個家庭做財務規劃時,如果沒有配置最基本的人壽保險,若家庭支柱不幸身亡,可能會導致全家面臨經濟困境,甚至連每月供給房屋貸款,養育孩子的正常生活費用也會捉襟見肘。
但是許多大陸的客人即便知道人壽保險的重要性,但因“看不見,摸不著”,而且大陸的保險業歷史相對較短,監管制度較松散,產品性價比過低,一般都不會主動購買,無法充分為家人提供應有的經濟保障。
美國保險業歷史悠久,自1762年第一張人壽保單發出後,已將概念擴展海外,但不少人均有疑惑:“究竟要買多少金額的保障才夠用?”
一般我們的建議為,可從家庭年收入、房貸、車貸、信用卡帳單、孩子教育經費、緊急基金、葬禮費、家庭人口數等作為計算,保障金額需能支付未來家庭5至10年開銷為宜。
举例来说:一家四口仅有父亲赚钱,年收入20万(美金),母亲为家庭主妇,拥有两个10岁以下的小孩,又有房贷、车贷,若父亲不幸身亡,至少需先投保200万(美金)至300万间的人寿险,才能维持家庭生计。
配置寿险当然不仅仅是作为保障用途,还有其特有的避税/传承财富的功能,现金值累积来做退休金的规划,创业金的备用,教育金的储备等等。
虽然储蓄型的保险功能最为齐全,但其保费也相对最高。我们在为客户设计最佳方案的过程中,除了要结合客人的实际家庭情况及需求来配置产品,同时也必须考虑到客人的实际支付能力及其对其职业稳定性的预测。假设客人对其职业的前景不太乐观,很可能长期按时支付保费就会是一个不确定的事情,那么我们会建议客人先上最基础的定期保险或者降低保额,先为家庭提供最必要的经济保障,在未来更稳定的情况下再把定期保险转换成终生寿险或增加保额。
还有一个必须指出的考量因素:很多时候年纪比较大的客人也非常倾向于储蓄型的保险,希望为其晚年用保险来提供一个足额的退休金。 可是,一般超过45岁的客人,我都不太建议。由于其年龄偏大,保险成本过高。同时其等待的时间过短。
由此可以看出,虽然保费多交了整整一倍,但是能支取的退休金少了29%。
很多保险经纪非常乐意推荐年龄较大的客户储蓄险,原因很简单:储蓄险的佣金是最高的;而且上保年龄越大,佣金越高。
但是保险的成本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大幅度的增加及复利是靠长时间的累计才能有较理想的结果这些不太动听的事实却没有告诉客人。
无论哪种寿险更适合您的情况,我们的专业意见一直都是 --- 买人寿保险宜早不宜迟,年轻时配置不仅可拿到较低的保费,也容易获得批准;年纪越大,疾病缠身,保费也会水涨船高,甚至会被拒保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