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广东特支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粤人才办〔2017〕8号)要求,现就我市推荐“广东特支计划”杰出人才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道德高尚,身体健康,具有突出学术水平和强烈的事业心,研究方向处于科技发展前沿领域,在本学科领域有重大发现、较大影响力和较高的学术造诣,具有成长为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的潜力。
2.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196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全职在广东工作4年以上。
(二)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有效候选人(年龄可放宽至58岁以下,即195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的前三名主要完成人,或获省级科学技术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
3.曾经担任国家“863计划”专家组组长或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
4.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第一负责人,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获得者。
5.中组部“千人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或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6.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一负责人。
7.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或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负责人。
二、受理时间及地址
申报个人填写相应层次的申报书,经用人单位审核盖章后,并将相关申报材料于9月25日-10月10日(节假日除外)送至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6053、6050室,电话88128251、88127552)。
三、有关事项
(一)项目具体申报时限、条件、申报评审程序及资助政策等,参见附件或登录省级财政资金管理平台、广东组织工作网http://www.gdzz.cn及广东省人才工作管理平台http://rc.gdstc.gov.cn查看。
(二)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我省“珠江人才计划”入选领军人才和团队带头人必须全职在广东工作5年以上方可申报“杰出人才”项目,不可申报其他项目,入选后不享受“广东特支计划”重复资助,不占计划名额;“珠江人才计划”入选团队其他核心成员必须全职在广东工作5年以上方可申报。
(三)申报人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送申报材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四)申报材料请用A4纸规格,双面打印,装订应简洁、牢固(每人材料单独用牛皮纸袋封装,封面内容:推荐层次及专业组别、拟推荐人选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电子版本材料除省申报指南中的要求外,还需提交申报一览表的EXCEL电子版。
特此通知。
附件:http://www.szhrss.gov.cn/tzgg/201709/t20170901_8358072.htm
1.关于开展2017年“广东特支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2.广东特支计划杰出人才项目申报指南、申报表、一览表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