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只有名流才會簽婚前協議,愈來愈多美國戰後嬰兒潮世代也盛行簽婚前協議,萬一離婚,財產才不會分不清。
愈來愈多美國戰後嬰兒潮世代為保障自身資產,盛行簽婚前協議,決定雙方萬一分開後如何處置資產。以往名流才會用到的婚前協議,已成為嬰兒潮世代規劃資產常用工具。
1946至1964年間出生的美國戰後嬰兒潮世代備受金融危機打擊,這也加速他們採用婚前協議的趨勢。即便在金融危機前,婚前協議也呈現增長;由婚姻律師團體贊助的一項2006年研究指出,約80%的婚姻律師表示,近年來簽署婚前協議的新人數目增加。
嬰兒潮世代比前後世代更容易離婚,因此再婚的機率也較高。美國2004年的人口普查資料顯示,嬰兒潮世代的結婚人口中,近40%的人至少離婚過一次;相較之下,所有結婚人口中,離過婚比率約30%。
對於資產充裕或未來可望繼承大筆遺產的新人,律師通常建議簽署婚前協議,否則未來離婚或其中一方亡故時,將受一連串法規擺布。這種不確定感使婚前協議成為受歡迎的資產規劃工具,但草擬婚前協議並不容易,富裕的新人必須確保不落入常見的陷阱。
婚前協議應在婚期前數個月開始起草並進行討論;若事後婚前協議被視為急就章或資訊不充分,法院可能選擇不予執行。
起草婚前協議時,律師通常將財產分成兩大類,即婚前累積或婚後累積的財產。除了資產外,婚前與婚後累積的債務也可在婚前協議中劃分。
以往某些婚前協議會載明固定的美元金額,而易遭抗辯,因為許多資產價值已受通膨侵蝕,而房地產等資產的價值則可能已飆漲。目前律師偏好揭露所有資產的比例劃分(如果可能的話,再註明市價),並決定如何分配資產增值的部分,或增加的債務如何分擔。
試圖隱匿資產是重大的錯誤。Skoloff & Wolfe律師事務所家庭律師史卡洛夫說:「如此將失信於配偶與法官。」
美國婚姻律師學會會長摩斯表示,近年來,隨著婚前協議漸受歡迎,內容也涵蓋至婚姻本身,如外遇、親密行為或體重增加等,部分婚前協議甚至載明子女應信仰的宗教或未來就讀的學校。
遺產的花費方式也是考量之一。夫或妻繼承的遺產多僅屬於其個人,但若花費在家庭或生活中,可能被視作共有財產;新人可用婚前協議明確劃分各自的所有權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