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总工会近日要求,各级工会要力争到2012年基本在各类已建工会的企业实行集体合同制度,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对未建工会的小企业,通过签订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努力提高覆盖比例。
近阶段中国多地爆发工厂停工事件后,政府此举的用意非常清楚,即试图通过强化工会组织在劳资协商中的核心地位,将各地不断蔓延的停工事件约束在体制范围内,由此既化解了社会风险和政府压力,又有助于重振工会在工人当中的威信。
由于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是中国《工会法》明确载有的权利,因而上述表述并无政策新突破。然而,对处境尴尬、长期无所作为的工会来说,此次重申却等同于强调,它是此后激烈的劳资博弈中唯一合法的制度性渠道。而且,借助沉睡已久的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它还可以趁势伸展其维权职能。
此次重申前后,工会也确实扬眉吐气了一把。在不少地方和企业都可见其忙碌身影,由工会出面,通过与企业直接对谈,的确提升了相当多底层员工的待遇。但关键在于,工会借助这样有限的政策释放能获得多少成长空间?如果自身角色不摆正,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又能走多远?
细究下去,工会此番能够站直腰杆,有所成就,多半并非工会本身的能力所致,而是政治保驾护航的结果。在中央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不少地方政府也转而从维稳角度出发,对企业采取背后施压。有此强大后盾,工会自然能够顺利收割成果,并最终促成政府、企业、员工三方乐意融融的和气局面。
为政治服务、沦为政府附庸,工会的角色错位和不作为早已饱受诟病,也是导致其不能强大独立、不被工人看重的本质原因。
中国经济30年来高速成长,社会财富急剧增加,大量公司企业更是赚得盆满钵满,但不少地方的工资竟长期保持低水平,少有增长;一方面是大量失业、无业群体,一方面又是频频亮出的“劳工荒”。此等怪象,中国工会的不作为可以说难辞其咎。
实际上,在地方片面追求“GDP政绩”和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对地方政府和资方合谋侵害、牺牲弱势工人的现象,工会组织不但未见发声,反而自甘堕落为帮凶,成为安抚工人忍气吞声的工具。
如此作为,自然让工会少人问津。此轮劳资博弈局面的出现,是源自底层工人的自发维权创新。他们借助现代化方便快捷的联系和传播媒介,在工会之外,另行促成了集体行动。
但这种维权的成本十分高昂,无论组织起来还是后续行动,都需要工人间反复的沟通和高度的信任。由于本身不合法,在与资方谈判时,也缺乏顺畅有效的交流渠道,致使不少企业要求工人派出谈判代表时,竟然无人出头。而与群情激昂的数百乃至数千工人直接对面,又往往空耗时间,更有可能导致局势爆破、酿成骚乱的可怕危局。
政府需要维稳,工人需要维权,企业从长远发展角度也需要有序化的劳资谈判,中国已经难以再维持低成本、低福利乃至低人权的工业发展模式。在这种情况下,工会有理由、也必须要站起来。
其实,从实际出发,中国完全可以发展出一种政府、资方和工会三方参与的协商模式,这种模式既未忽视政府的特殊利益,同时也能够降低劳资双方直接博弈的风险。但前提在于,工会必须从政府的附属地位中解脱出来,成为工人的利益代言人。只有这样,利益遭受侵害的工人才不会寻求危险的体制外方式去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