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扎实推进和落实“人才强校”战略,提高人才引进质量,提升师资队伍建设水平,增强学校综合实力,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以建设特色鲜明高水平大学为目标,围绕学校发展战略和学科建设需要,优化资源配置,坚持“按需引进、引培结合、严格程序、目标考核”的工作原则,积极引进德才兼备的一流人才,为“双一流”建设提供人才和智力保障。
第二章 引进人才(团队)对象和条件
第三条引进人才的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善于团结协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第四条引进人才(团队)的层次及条件
(一)两院院士
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国外科学院、工程院院士。
(二)太行学者一层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中组部 “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含人文社科项目)入选人员。
2.在《Nature》、《Science》、《Cell》主刊上全文发表学术论文1篇。
(三)太行学者二层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千人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千人计划”短期项目入选者、“长江学者”青年项目、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2.国家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获得者(排名第一)。
3.在《Nature》、《Science》或《Cell》子刊发表论文2篇或在JCR检索源1区(IF≥10.0)发表文章3篇。
(四)太行学者三层次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
2.在SCI刊源的刊物上全文发表3篇以上且有1篇影响因子≥10.0的学术论文,或在SCI刊源的刊物上全文发表3篇以上影响因子≥6.5的学术论文,或在JCR检索源的1区刊物上全文发表6篇以上学术论文。
3.人文社科类,在SSCI、A&HCI或CSSCI刊源的刊物上发表6篇以上(CSSCI刊源的刊物论文不超过3篇)学术论文,或在本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一级学报10篇及以上学术论文。
5.学校认定与上述条件相当的人员。
(五)青年才俊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SCI发表学术论文,或在SCI刊源的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在SCI刊源的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在JCR检索源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在JCR检索源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
2.人文社科类,在SSCI、CSSCI或A&HCI刊源的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在本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
3.海外留学背景的博士、博士后。
4.学校认定与上述条件相当的人员,可先投简历,供学校相关部门审查认定。
(六)优秀博士(后)
30周岁以下的博士或33周岁以下的博士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发表本学科方向论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SCI刊源的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在SCI、EI刊源的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发表单篇SCI论文影响因子超过5.0;或在JCR检索源的刊物上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
(2)人文社科类:在SSCI、或A&HCI刊源的刊物上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或在CSSCI刊源的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或在本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3篇以上论文。
2.符合河北省“英才入冀”条件的人员。
3.学校认定与上述条件相当的人员,可先投简历,供学校相关部门审查认定。
第三章 引进待遇
第五条引进待遇
(一)两院院士
1.安家费500万元;
2.1000万元以上的科研配套经费;
3.年薪200万元;
4.配备科研团队及助手;
5.配偶校内安排工作;
6.柔性引进领军人才,可根据实际来校时间按每月15万元工资发放。
(二)太行学者一层次
1.提供安家费150万元;
2.提供500万元(人文社科类200万元)的科研配套经费;
3.年薪100万元;
4.配备科研团队及助手;
5.配偶校内安排工作;
6.柔性引进高端人才,可根据实际来校时间按每月8万元工资发放。
(三)太行学者二层次
1.安家费100万元;
2.150万元(人文社科类70万元)的科研配套经费;
3.年薪60--80万元;
4.提供良好的办公和科研等工作条件;
5.配偶校内安排工作;
6.聘为教授。
(四)太行学者三层次
1.两居室住房一套和10--20万元安家费;
2.50万元(人文社科类20万元)的科研配套经费;
3.年薪20--40万元;
4.提供良好的办公和科研等工作条件;
5.配偶校内安排工作;
6.根据实际情况聘为教授或副教授。
(五)青年才俊
1.安家费10万元或提供两居室住房一套;
2.科研启动费20万元(人文社科类10万元);
3.年薪10--15万元;
4.视具体情况安排配偶工作。
5.聘为副教授。
(六)优秀博士(后)
1.安家费5万元;
2.科研启动费10万元(人文社科类5万元);
3.五年内每月房租补助1000元。
(七)以上所有款项均为税前。
第六条 第四条所列各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相当于该层次基本条件,对应该层次起点年薪待遇;业绩突出的,可在年薪待遇浮动区域内兑现。
第七条 急需学科及定向渤海校区的博士(后)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待遇。
第八条 团队及团队人员待遇视具体情况一事一议。
第四章 引进程序
第九条 引进程序
(一)应聘者向学校(院)提交申报材料
1.应聘者填写《河北农业大学引进人才申报表》(见附件),并提供个人资料,如在应聘过程中发现虚假或不实信息,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取消其应聘资格或不予接收。
2.应聘者提供能代表其学术水平的代表性成果。
(二)资格审查及考核
学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步考核后报人事处。
(三)学校考核
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上报人选进行考核、评价,提出引进意见。
(四)考察及体检
(五)学校审批
人事处根据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引进意见、应聘者考察、心理测试、体检结果,报学校审批。
(六)聘用
人事处报河北省人社厅审批,签订聘任合同。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条本办法中凡冠有“以上”字样的均含本级或本数量。
第十一条 本办法中发表论文均指近五年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或共同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
第十二条 “英才入冀”人员为自2015年11月21日以后河北省内首次就业人员;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原《河北农业大学人才引进暂行办法》(校人字[2004]16号)、《河北农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柔性聘用暂行规定》(校人字[2010]21号)废止。
联系人:赵老师
邮箱:renshi@hebau.edu.cn
邮件请注明:美国华裔教授专家网+姓名+学历+毕业院校+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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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河北农业大学引进人才申报表.doc